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
会议时间:2024年8月30日
会议方式:辽港集团109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4年8月19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人数:5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监事人数:5人
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4人、授权出席监事1人。监事会主席匡治国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监事崔贝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出席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崔贝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公告附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