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
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2楼 |
法定代表人 | 骆鉴湖 |
成立日期 | 1998年1月1日 |
注册资本 | 24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042002036 |
经营范围 | 高等级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养护、管理,高速公路配套项目的开发经营及服务。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6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者“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浙商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46号文同意,公司35亿元可转债于2019年3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商转债”,债券代码“113022”。
浙商转债自2019年9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7月13日,可转债转股累计形成股份60,319,265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3,393,652,665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三高速”)所持公司股份仍为2,124,825,159股,持股比例由63.74%下降至62.61%,被动稀释1.13%。(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11日,可转债转股累计形成股份62,273,420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3,455,926,085股,公司控股股东上三高速所持公司股份仍为2,124,825,159股,持股比例由62.61%下降至61.48%,被动稀释1.13%。(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9日,可转债转股累计形成股份65,975,559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3,521,901,644股,公司控股股东上三高速所持公司股份仍为2,124,825,159股,持股比例由61.48%下降至60.33%,被动稀释1.1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变动方式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三高速 | 2020年8月12 | 股份数量不 | 2,124,825,159 | 61.48 | 2,124,825,159 | 60.33 |
日至2020年8月19日 | 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布产生影响。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