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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关于“16浙证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9

股票代码:601878 股票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2债券代码:136718 债券简称:16浙证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浙证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3.08%

●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3.48%

● 调整后起息日:2019年9月23日

特别提示:

根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6浙证债”)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在“16浙证债”存续期第3年末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40个基点,即“16浙证债”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48%,并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有关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具体详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浙证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为保证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面向合格投资者)

3、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6浙证债”,债券代码“136718”

4、发行规模:人民币 19 亿元,一次性发行。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8%,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后2年固定不变。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9、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与第3年利息一起支付。

11、起息日:2016年9月23日。

12、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2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1年9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19年9月2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首次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2019年度跟踪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首次信用等级为AA+,2019年度跟踪信用评级为AAA。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1、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08%,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2、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2016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2日)票面年利率为3.08%,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40个基点,即“16浙证债”存续期后2年(2019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的票面利率为3.48%,并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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