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9-037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 9 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相关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的议案经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之目的和用途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之种类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之方式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之期限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之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在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0,303,03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41%以上,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151,51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0%以上。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完毕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拟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之价格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含33元/股)。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之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之决议有效期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暂存处理,待股东大会决定最终处理方案后处理;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于2019年9月27日在公司住所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