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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轮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公司代码:601872 公司简称:招商轮船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能源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德国)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招商轮船及各下属公司在2022年度针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投资活动、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档案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审计稽核管理、法律合规管理和对外信息披露等经营管理通用流程,以及油品运输业务、散货运输业务、滚装船运输业务、集装箱班轮操作业务、船舶管理业务、租船业务、货运代理业务、船加油业务、船舶服务、船员管理、物流业务等核心业务流程进行了流程梳理更新,识别并评估缺陷,开展缺陷整改等工作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油品运输业务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及国资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2﹞68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的要求,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等规范及指引,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总体评价标准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错报> 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20% < 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错报 <= 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由该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错报 < 财务报表重要性水平20%
具体评价标准错报大于14,854万且大于总收入的0.5%错报大于2,971万小于14,854万且位于营业收入的0.1%-0.5%错报小于2,971万且小于营业收入的0.1%

说明:

表中所指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表中所指“小于”均含本数,“大于”则不含本数。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如果一项缺陷或者缺陷组合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如下行为/事项,或者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能够直接导致如下行为/事项的发生,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被认定为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此外,各企业可以根据行业特点、企业经营特点确定其他定性标准。
重要缺陷如果一项缺陷或者缺陷组合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如下行为/事项,或者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能够直接导致如下行为/事项的发生,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被认定为重
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周转能力对资产周转能力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使得总资产周转率降低20%以上对资产周转能力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使得总资产周转率降低10%至20%(含10%)对资产周转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使得总资产周转率降低10%以下
营业利润对年度营业利润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或造成年度营业利润减少5,988万元以上对年度营业利润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或造成年度营业利润减少1,198万元以上5,988万元以下对年度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或造成年度营业利润减少1,198万元以下
现金流对现金流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造成现金总流入减少或者现金总流出增加14,827万元以上对现金流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造成现金总流入减少或者现金总流出增加2,965万元以上14,827万元以下对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造成现金总流入减少或者现金总流出增加2,965万元以下
投资效果发生重大投资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988万元以上,或投资项目无合理原因比计划方案延期6个月以上实施,或投资回报率比预期降低40%以上发生较大投资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98万元以上5,988万元以下,或投资项目无合理原因比计划方案延期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实施,或投资回报率比预期降低30%至40%发生一般投资失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98万元以下,或投资项目无合理原因比计划方案延期3个月以下实施,或投资回报率比预期降低30%以下(含30%)
业务持续造成普遍的业务/服务中断,或者业务/服务中断需要半年以上才能恢复造成重要的业务/服务中断,或者业务/服务中断需要3个月以上半年以下的时间才能恢复企业日常业务受一些影响,造成个别的业务/服务中断,或者业务/服务中断需要3个月以下的时间才能恢复
生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声誉负面消息在整个业务领域负面消息在行业内部流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
(包括延伸至产业链)内流传,或者被全国性媒体及公众媒体的关注,声誉的恢复需要6个月以上的时间传,或者被地方媒体报道或关注,声誉的恢复需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时间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轻微损害,声誉的恢复需要3个月以下的时间
资产安全资产完整性未能得到保证,资产损失达到6,547万元以上资产完整性未能得到保证,资产损失达到1,309万元以上6,547万元以下资产完整性未能得到保证,资产损失小于1,309万元
法律纠纷大量重大商业纠纷、民事诉讼,短时间内负面影响无法消弭,可能支付的赔偿5,000万元以上数起重大商业纠纷、民事诉讼,并在一定区域和时间段内产生显着影响,可能支付的赔偿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无法调解的商业、民事纠纷时有发生,引起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的诉讼事项,可能支付的赔偿1,000万元以下
违法违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法律部门的调查,引起公诉、集体诉讼,可能支付的罚金2,000万元以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法律部门的调查,可能支付的罚金4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法律部门的调查,可能支付的罚金400万元以下

说明:

投资失误的原因包括:投资基础信息取得不准确、投资风险评估程序不当、未能充分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投资实施过程监督不足等。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发展方向严重偏离战略目标,投资方向、业务结构、商业模式等完全不能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战略实施受阻,战略规划中的指标几乎全部不能按计划完成;严重损害整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将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或导致企业文化、企业凝聚力遭受严重破坏;员工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普遍地大幅度落后于企业发展需求;企业内部绝密信息泄露,严重影响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或者影响企业在管理方面的竞争能力。
重要缺陷发展方向较为严重的偏离战略目标,投资方向、业务结构、商业模式等较大程度上不能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战略实施受阻,战略规划中的大部分指标不能按计划完成;较大程度损害整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消极、懒散而大大降低工作效率,对企业文化、企业凝聚力产生重要不利影响;员工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在某些重要领域大幅度落后于企业发展需求;企业内部机密信息泄露,较大程度影响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或者影响企业在管理方面的竞争能力。
一般缺陷发展方向略微偏离战略目标,投资方向、业务结构、商业模式不能完全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战略实施受阻,战略规划中的部分指标不能按计划完成;损害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影响其工作效率,对企业文化、企业凝聚力产生某些不利影响;员工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在某些领域落后于企业发展需求;企业内部机密信息泄露,一般程度影响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或者影响企业在管理方面的竞争能力。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在2022年度内控评价中,招商轮船及其下属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能源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招商局能源运输(德国)有限公司合计发现39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目前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开展了整改工作,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整改完成8项缺陷,剩余31项缺陷尚未到整改期。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022年度及以前留存41项一般内控缺陷,已全部整改完成。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坚持深化内控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工作,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公司运营管理中的保障作用,持续以战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等流程为核心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2022年度,公司持续推进总部及下属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机制,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经营、风险把控和高效运作。

下一年度,公司将根据不同业务特点以及核心风险,做实做好各项内控工作。

一是持续优化内控建设与监督工作,强化内控体系刚性约束。内控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将紧密结合公司组织架构变化、各航运公司管控模式变化及新业务、新领域等情况优化内控体系,推进新设公司、海外公司制度体系建设,优化现有内控体系对新增业务和新增业务模式的贴合度,保障公司内控体系健康、稳定运行;重点领域管控方面,持续关注外部宏观环境及行业变化,助力公司完善战略举措,进一步加强境外公司资本运营、资产监管等重点领域的日常管控,严格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管控要求;内控监督评价方面,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及评价工作,并对三级公司开展内控监督检查每两年一覆盖工作,加大对合同、采购、投资、信用、资金等重点环节规章制度、流程及执行的评价频率。

二是建立内控问题跟踪长效机制,从源头解决内控问题。针对内控缺陷频发的合同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等业务流程,贴合业务实际落实整改措施。例如,严格落实合同管理制度、流程,在商务谈判、合同起草、签署等环节加强法律商务审核把关,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通过系统权限梳理与优化,杜绝采购、资金流程不相容职责相互分离的问题。此外,还将跟踪、督导重点缺陷的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各下属公司同类缺陷排查、着重提高内控缺陷整改及时性与有效性,建立问题跟踪的长效机制。

三是推动内控与业务信息系统的衔接融合,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招商轮船各下属公司应用数字化风控平台和各业务系统,以系统整合、数据治理为基石,借助数字化手段开展内控建设与评价,提升风控基础工作质量和效率。聚焦采购、销售、资金等关键业务节点、核心权限等的设置情况,结合新技术发展与系统开发经验,切实推动信息化覆盖率与智能化水平提高。推进内控要求与业务信息系统的衔接融合,确保信息系统流程节点与制度要求同步,持续提升数字化、信息化管控能力。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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