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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轮船:招商轮船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3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1[04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7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计划》”)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2,970,496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批准情况

1、2019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招商轮船股票期权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3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13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4、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招商轮船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对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以张榜的方式进行了公式,公示期自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4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监察部未收到与本次拟授予期权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19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股票期权计划的授予日定为2019年7月18日,于授予日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5,291.40万份股票期权,初始行权价格为3.92元/股。

二、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所有股票期权均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中3人考核结果为“合格”,该等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80%,第一个行权期20%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两项共计2,970,496份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上述2,970,49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根据《期权计划》及股东大会授权,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且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期权计划》等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合法、有效。

五、本次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工作,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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