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船舶订造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6月3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深圳滚装在关联方订造2艘滚装船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授权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长航滚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滚装”)在关联方招商局重工(江苏)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江苏重工”)建造2艘3,800车位滚装船,单船建造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1亿元,2艘船舶建造总价不超过人民币5.42亿元(其中造船订单价格为5.22亿元,其余为向非关联方支付的资本化费用)。董事会授权深圳滚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和关联方签署相关船舶订造协议。此项关联交易涉及交易双方情况、协议主要内容、交易审批程序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请见本公司2019年6月4日发布《招商轮船关于批准全资子公司在关联方订造船舶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号。
2019年6月5日,深圳滚装与招商江苏重工就订造2艘3,800车位滚装船签署了2份《3800车位PCTC汽车运输船建造合同》。协议
主要内容与本公司2019[054]号公告披露的协议主要内容无变化。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