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及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职,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宋玮(独立董事)、黄天祐(独立董事)、刘德明(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其中宋玮为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超过半数,并由具备会计相关的专业经验和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等具体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董事基本情况介绍。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届次 | 时间 | 审议或听取议案内容 | 出席情况 |
1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 2021年1月29日 | 审议了《关于与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签署2021年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关于与上海诺基亚贝尔及其附属公司签署2021年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全体出席 |
2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 | 2021年3月26日 | 审议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全体出席 |
3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 | 2021年4月29日 | 审议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全体出席 |
4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27日 | 审议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 | 全体出席 |
5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 | 2021年10月29日 | 审议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全体出席 |
6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 | 2021年12月17日 | 审议了《关于与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签署2022年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关于与上海诺基亚贝尔及其附属公司签署2022年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及《关于开展集团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全体出席 |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 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交流和沟通,指导公司的审计工作,督促公司落实年审相关要求,高质量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 续聘外部审计机构
2021年3月,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及定期报告披露、关联交易、内外部审计工作、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审计委员会委员:宋 玮(主任)
黄天祐
刘德明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