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董事审阅。会议应参加董事12名,实际参加董事12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马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Jinpei Yang(杨锦培)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上网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郑昕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上网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