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监事审阅。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