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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预计将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派发,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期末滚存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85,945,096元。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57,905,1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3,707,503元(含税)。公司2020年年度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现金红利预计将于2021年8月31日之前派发,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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