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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董事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4名独立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马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1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华信及其附属公司签署2021年销售及采购框架

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协议项下2021年交易金额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董事长马杰先生在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郭

韬先生在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项有关规定,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马杰先生及郭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上网公告附件。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诺基亚贝尔及其附属公司签署2021年采购框架

协议及批准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及批准协议项下2021年交易金额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销售及采购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

本公司董事长马杰先生在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公司董事郭韬先生亦在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有关规定,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马杰先生及郭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上网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总计折合约人民币13.65亿元,同意给予任一董事在担保额度内根据各下属公司实际需求调整各公司实际担

保额度和具体实施的授权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

董事会同意并拟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上网公告附件。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批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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