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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2

公司代码:601865 公司简称:福莱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慧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19,919,326.43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401,607,683.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7,656,457.44元后,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1,353,951,226.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862,201,037.65元,扣除2020年期末分配的现金股利人民币321,928,988.10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94,223,275.67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发行可转债事宜等因素,为实现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需求。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6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福莱特、福莱特玻璃、本集团、福莱特集团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上海福莱特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嘉福玻璃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安福材料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安福玻璃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福莱特新能源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福玻璃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香港福莱特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南通福莱特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宿迁福莱特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越南福莱特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福莱特投资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福莱特贸易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澳洲福莱特Flat (Australia) Pty Ltd
联会创业嘉兴市秀洲区联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义和投资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嘉兴燃气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K.9908)
凯鸿福莱特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凤阳中石油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凤福天然气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凤福新能源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福供应链安徽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鸿鼎港务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凤砂集团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华矿业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三力矿业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隆基股份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咸阳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嘉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
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越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
东方日升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晶澳科技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年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本年报末2021年12月31日
元、千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福莱特
公司的外文名称Flat Glass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FLA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阮泽云成媛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
电话0573-827930130573-82793013
传真0573-827930150573-82793015
电子信箱flat@flatgroup.com.cnflat@flatgroup.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4001
公司网址http://www.flatgroup.com.cn
电子信箱flat@flatgroup.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http://www.hkexnews.hk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福莱特董秘办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福莱特601865不适用
H股香港联交所福莱特玻璃06865不适用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杨蓓、汪程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琦、胡伊苹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8,713,228,065.596,260,417,792.2639.184,806,804,02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9,919,326.431,628,783,787.6330.15717,243,708.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55,205,735.111,619,338,682.6426.92687,927,044.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9,728,852.371,701,167,319.70-65.92510,196,692.57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810,169,072.797,234,742,639.8563.243,668,653,664.03
总资产20,082,917,100.5012,265,800,375.0263.736,953,549,102.12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90.8319.28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90.8122.22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60.8315.660.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9减少9个百分点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1929减少10个百分点16

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056,716,792.921,971,305,695.642,309,245,108.812,375,960,46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817,793.99423,212,195.04455,822,031.12403,067,306.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30,721,221.62406,588,847.85445,675,901.34372,219,764.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911,953.98258,240,002.20-1,297,580,901.111,480,157,797.3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1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599,005.34-18,018,346.26-6,541,402.9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3,409,741.6726,414,754.6939,114,262.4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
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2,863,560.274,306,621.191,673,730.8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58,593.41-71,033.752,231,667.6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1,800,122.553,186,890.887,161,593.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64,713,591.329,445,104.9929,316,664.12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400,000,000.00200,000,000.00-200,00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1,445,666.5762,739.00-1,382,927.57-1,382,927.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3,970,165.000.00-53,970,165.000.00
应收款项融资684,530,748.37531,196,547.78-153,334,200.590.00
合计1,139,946,579.94731,259,286.78-408,687,293.16-1,382,927.57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主要从事各种玻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本集团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中国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以及越南海防市。本集团主要向中国、越南、新加坡、韩国、印度、德国、土耳其、墨西哥以及美国等国的客户销售玻璃产品。2021年度,本集团受益于产能扩张和光伏行业蓬勃发展的影响,营业收入再创新高。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322.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18%,净利润211,991.93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30.15%。

(一)本集团业务概览

1、国内扩张

由于整个光伏行业蓬勃发展,以及下游客户对大尺寸及薄玻璃的差异化要求,本公司预计现有产能无法满足下游客户对本集团产品的需求,目前,本公司安徽生产基地的三期和四期项目已经在建设中,同时本集团拟在江苏省南通市建设四座日熔化量为1,200吨的光伏玻璃窑炉,目前此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待审批完成后,本集团将加快建设。

2、现有光伏玻璃窑炉的冷修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本集团对中国浙江省嘉兴生产基地的一座日熔化量为600吨的光伏玻璃窑炉进行了冷修,并于2022年第一季度完成冷修并点火。

3、新增发行H股的最新信息

2021年2月5日,本公司公告建议新增发行不超过76,000,000股境外上市外市股H股股票,并获董事会批准,将予新增发行H股的上限占:(1)于董事会会议日期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3.5%;(2)经本次发行扩大后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3.4%;(3)于董事会会议日期的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约16.9%;及(4)经本次发行扩大后的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约14.4%。本次发行已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获审议并通过。并于2021年3月25日申报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6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截至本年报末,本公司新增发行H股尚未完成发行。

4、向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5月25日,本公司公告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00股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23元/股。2021年7月5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32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25日止,公司共收到3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9,961,000元,均以货币出资。因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而新增的A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5、2021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最新信息

2021年6月16日,本公司公告计划在中国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此债券可转换为本公司的A股股票,募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本次发行已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获审议并通过。截至本报告日,本次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尚未完成。

6、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以2021年11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授予524.5472万份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02元/股。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相关登记手续。

7、收购三力矿业、大华矿业全部股权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光伏玻璃产能稳步扩大,公司对光伏玻璃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石英砂的需求大幅增加。同时,随着光伏玻璃行业的快速增长,产地分布有限的优质石英砂将成为相对紧缺的资源,优质、稳定的石英砂供应是光伏玻璃企业发展的保障。2022年2月13日公司与凤砂矿业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已完成了相应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三力矿业和大华东方矿业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大华东方矿业和三力矿业100%股权。

(二)行业概览

就整个光伏行业而言2021年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产业链部分产品阶段性供需失衡以及能耗双控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等因素,造成各环节价格普遍上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游市场的发展。就光伏玻璃而言,由于原材料和燃料价格的上涨,成本不断上升,同时,随着新产能的逐步释放,光伏玻璃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回调,两方面因素的叠加对本公司光伏玻璃的盈利能力造成了一定影响。

虽然经营环境面临着重重挑战,但2021年全球光伏市场仍保持了较强的发展势头。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GW,同比增长13.9%,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量约29.28GW,占我国新增装机量约53.4%,户用光伏新增装机量约

21.6GW,占我国新增装机量约39.4%,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连续9年位居全球首位;截至2021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306GW,同比增长20.9%,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2021年我国光伏发电量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占我国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的3.9%,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

另外,由于电力价格较高,海外市场对不断上扬的组件价格有更高的接受度。自2021年年初以来,一直持续较高景气度。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约为170GW,同比增长30.7%;2021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约284.3亿美元,同比增长

43.9%;光伏组件出口量约98.5GW,同比增长25.1%;其中印度超预期增长,2021年印度光伏新增装机约11.89GW,同比增长218%;美国继续保持全球第二大装机市场,新增装机约26.8GW。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二)行业概览”。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福莱特的主要业务涉及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家居玻璃四大领域,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和石英岩矿开采业务。其中,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质量受到市场方面的认可,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已用于多项地标志性式建筑,包括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中国馆及其主题馆,以及北京国家体育馆(“鸟巢”)等。

(1)技术优势

2006年,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成为国内第一家打破国际巨头对光伏玻璃的技术和市场垄断的企业,成功实现了光伏玻璃的国产化。公司在光伏玻璃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自爆率控制等关键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早在2008年公司的光伏玻璃经全球知名光伏电池组件公司日本夏普公司测试使用,产品质量达到与国际著名光伏玻璃制造商日本旭硝子、英国皮尔金顿公司、法国圣戈班公司相同的水平。同时,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是国内第一家、全球第四家通过瑞士SPF认证的企业(SPF认证被公认为高性能光伏玻璃的权威认证)。

公司获得多项光伏玻璃技术相关的奖项,其中包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奖,公司拥有百余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2)先发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入光伏玻璃行业的企业之一,是我国光伏玻璃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参与制定了《轻质物理强化玻璃(GB/T 34328-2017)》《太阳能用玻璃第1部分:超白压花玻璃(GB/T 30984.1-2015)》《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GB 30252-2013)》《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标准(JC/T 2170-2013)》《光伏玻璃湿热大气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 34561-2017》《光伏玻璃干热沙尘大气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 34613-2017)》《光伏玻璃温和气候下城市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34614-2017)》《晶体硅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透光率性能检测评价方法(GB/T37240-2018)》和《减反射膜光伏玻璃(T/ZZB 0305-2018)》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和优异的产品质量,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获取了以下先发优势:

1)公司依靠稳定、良好的销售渠道,达到了较大的业务规模,行业地位突出;

2)经过长期的合作,公司与全球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光伏组件企业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和行业经验有较高要求,拥有优质客户资源的光伏玻璃企业才能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3)在竞争者开始投入资金、人才进入光伏玻璃行业时,公司已经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了光伏玻璃的制造成本,提高了产品的成品率,增强了产品性价比方面的竞争力。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并维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性价比优势,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对光伏玻璃由原来主要依赖进口转向国内采购,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由于光伏玻璃需要搭载光伏电池组件取得出口国权威机构的认证,耗时长、花费高,因此一旦光伏玻璃企业成功进入大型光伏组件合格供应商名录,双方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持久。

经过近几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与一大批全球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如隆基股份、晶科能源、东方日升等等。除光伏玻璃客户外,公司与家居玻璃客户亦建立并维持长期业务关系,2005年起,公司通过了大型跨国家居零售商瑞典宜家的审核,成为宜家全球供应链中合格稳定的供应商。

(4)规模优势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光伏玻璃行业唯有规模化经营才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的规模优势具体体现在:

1)光伏玻璃生产线投资门槛高,规模化生产能够提高产品的成品率和产出效率,有效降低单位制造成本;

2)有条件利用规模化采购的优势,对上游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3)规模化生产保证了公司在安全、环保、自动化等方面的投入,有利于提高生产流程自动化程度和改善员工工作环境。

(5)认证与品牌优势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产品取得了中国3C认证、澳新AS/NZS 2208:1996标准认证、美国ANSI Z97.1-2015标准认证、欧洲EN 12150-1:2015标准认证、瑞士SPF认证,通过了美国SGS的ROHS测试、SVHC测试。公司经过十几年的积淀,已形成一套严格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品质优良,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福莱特”品牌形象,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国内若干标志性项目也应用了公司光伏玻璃产品,如2008年中国奥运会主场馆“鸟巢”、2010年上海世博会主题馆等工程。

(6)管理优势

光伏玻璃行业由于技术、资金、人才壁垒较高,只有少数大型玻璃企业才能参与此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大型玻璃企业竞争,不仅体现在技术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管理方面。管理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成本控制能力、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制成率等方面,其中产品制成率水平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公司管理团队的大部分成员具备十年以上的行业经验,业务能力强、专业经验深厚、执着敬业,团队和谐稳健。公司管理团队丰富的管理经验、很强的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使得公司各项管理的质量、效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通过不断的技术工艺优化和管理效率提升,公司光伏玻璃基片的制成率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322.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18%,净利润211,991.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1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5,52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6.9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08,291.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73%,净资产1,181,016.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24%。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8,713,228,065.596,260,417,792.2639.18
营业成本5,620,391,966.943,600,864,085.3456.08
销售费用85,724,646.3247,632,079.1879.97
管理费用221,778,736.93172,349,032.4328.68
财务费用52,518,443.24141,528,692.18-62.89
研发费用408,417,461.35284,717,812.8143.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9,728,852.371,701,167,319.70-65.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2,560,243.34-2,374,161,008.6950.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4,202,130.651,369,172,530.82188.8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光伏玻璃新增产能释放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数量的增加、运费价格上升和部分原材料及燃料成本的上升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数量增加导致集装架工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职工薪酬及福利费和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项目增加,包括为超薄玻璃、保持市场竞争力而提高透光率的技术及优化生产工艺的自制设备研发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A股发行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1,322.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18%。第一季度光伏玻璃延续了二零二零年第四季度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价格维持高位。第二季度后,光伏组件价格由于部分原材料成本上升而上升,抑制了组件终端市场的增长趋势,同时光伏玻璃行业新增产能逐步释放导致供应量增加,导致了光伏玻璃价格大幅下降。集团新增光伏玻璃产能逐步释放,使得销售量出现大幅增长抵消了光伏玻璃价格下降的影响。2021年公司营业成本为人民币562,039.2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6.08%,主要是销售数量的增加、运费价格上升和部分原材料及燃料成本的上升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光伏玻璃7,121,636,842.984,579,444,886.0835.7036.2859.08减少9.22个百分点
家居玻璃380,740,715.26263,786,516.4330.7216.606.66增加6.46个百分点
工程玻璃711,402,297.80476,516,168.0533.0234.0722.47增加6.35个百分点
浮法玻璃393,531,134.45240,679,289.4438.84420.18366.56增加7.03个百分点
采矿产品66,349,052.2928,328,663.6657.304.021.30增加1.1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中国6,385,359,292.224,112,850,864.0735.5943.4360.86减少6.98个百分点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不包1,766,009,573.611,136,225,346.8535.6631.5153.37减少9.17个百分点
括中国)
欧洲177,799,234.97122,660,948.5631.01-5.80-14.15增加6.71个百分点
北美洲365,509,707.77235,811,767.9435.4844.1065.22减少8.25个百分点
其他18,550,257.0212,843,039.5230.77-20.50-26.97增加6.13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光伏玻璃平方米296,394,713.04264,761,179.6237,850,685.7058.0443.17508.81
家居玻璃平方米9,454,431.817,987,291.21579,398.4920.531.7737.56
浮法玻璃413,209.41174,122.1114,905.8136.34316.13-6.47
工程玻璃平方米16,261,824.9216,044,894.19993,433.8212.4512.5327.94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嘉福玻璃、越南福莱特、香港福莱特与晶科能源就关于销售光伏压延玻璃事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同约定2021-2023年三年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晶科能源销售59GW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合计约3.38亿平方米,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福莱特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方日升签署的关于销售34GW(约2.34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嘉福玻璃、安福玻璃、越南福莱特、香港福莱特与隆基股份在2019年5月签署的原长单销售合同基础上,就隆基股份向公司采购光伏玻璃事宜补充相关合作内容而签署的补充协议暨《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关于签署重大销售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晶澳科技签署的关于销售约2.3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对方当事人合同总金额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待履行金额是否正常履行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光伏玻璃隆基股份15,950,000,000.002,985,826,676.851,542,539,658.5312,964,173,323.15不适用
光伏玻璃晶科能源14,196,000,000.001,124,068,300.731,124,068,300.7313,071,931,699.27不适用
光伏玻璃东方日升8,908,000,000.00474,063,795.12474,063,795.128,433,936,204.88不适用
光伏玻璃晶澳科技4,618,000,000.00327,674,871.16327,674,871.164,290,325,128.84不适用

注:上表中的“合同总金额”为公司公告时点预测的合同总金额。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光伏玻璃原材料/能源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4,579,444,886.0881.482,878,712,876.7679.9559.08
家居玻璃原材料/能源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263,786,516.434.69247,321,932.296.876.66
工程玻璃原材料/能源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476,516,168.058.48389,103,387.1610.8122.47
浮法玻璃原材料/能源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240,679,289.444.2851,585,690.241.43366.56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40,300.7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0.5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2,729.9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9.3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1,309.7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02%。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408,417,461.35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0.00
研发投入合计408,417,461.3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4.6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51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9.07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0
硕士研究生3
本科90
专科206
高中及以下216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88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254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119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53
60岁及以上1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下的“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842,677,267.4814.151,589,967,013.6912.9678.79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000,000.001.00400,000,000.003.26-50.00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变动所致
应收票据939,748,112.414.68546,772,640.174.4671.87主要是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692,261,958.133.45363,154,384.402.9690.62主要是购买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存货2,276,469,528.2911.34479,395,186.673.91374.86主要是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导致原材料、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55,127,082.801.2791,369,716.900.74179.22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6,316,279,511.1931.453,333,698,217.1527.1889.47主要是公司新增光伏玻璃产线形成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3,067,207,867.5015.271,937,151,385.4215.7958.34主要是新增光伏玻璃产线形成在建工程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866,903,935.414.32603,014,147.214.9243.76主要是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1,860,696,500.009.27617,402,035.005.03201.38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导致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1,036,982,577.725.161,294,643,492.2610.55-19.90主要是应付票据结算占比减少所致
合同负债352,681,717.141.7691,178,042.210.74286.81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48,629,486.850.24303,432,110.052.47-83.97主要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0,100,070.521.54160,819,952.951.3192.82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1,967,748,428.049.801,375,011,882.0711.2143.11主要是公司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增加所致
资本公积4,832,768,261.8324.062,045,095,156.0516.67136.31主要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溢价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854,936,187.4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1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占比最大的是光伏玻璃销售业务,相关经营情况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进行了分析。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推荐使用表格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产量产能利用率投产工艺路线在建生产线总投资额在建生产线当期投资额设计产能(预计)投产时间在建工艺路线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光伏玻璃296,394,713.04平方米90.15%压延1,012,676.27345,808.27年产420万吨2022-2023年陆续投产压延
产能利用率发生重大变化原因及影响分析:无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产销率(%)销售收入销售毛利率(%)
境内境外境内境外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光伏玻璃89.335,008,383,014.882,113,253,828.1031.1746.43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玻璃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国家或地区销售收入销售毛利率(%)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不包括中国)1,752,852,804.3046.06%
欧洲10,498,232.9535.76%
北美洲349,902,790.8548.61%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1、设立、增资

2021年1月2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福莱特出资100.00澳元在澳洲注册成立Flat (Australia) Pty Ltd.(简称“澳洲福莱特”),澳洲福莱特于2021年1月8日完成了注册登记手续。香港福莱特持有澳洲福莱特100%股权。2021年4月23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形式对凯鸿福莱特进行同比例增资人民币3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凯鸿福莱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2021年5月19日,凯鸿福莱特完成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持有凯鸿福莱特40%股权,持股比例不变。

2021年6月2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由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出资成立凤福新能源,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凤福新能源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的相关业务,并于2021年6月29日完成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安福玻璃持有凤福新能源100%股权。

2021年8月18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公司分别在南通和宿迁出资成立南通福莱特和宿迁福莱特,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南通福莱特及宿迁福莱特均主要从事光伏玻璃的生产经营相关业务,并于2021年9月16日和2021年9月27日,分别完成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南通福莱特100%股权及宿迁福莱特100%股权。

2021年9月16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福莱特出资10万美元,在越南海防市投资设立越南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越南贸易公司主要经营光伏玻璃原料的进出口相关业务,并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了公司设立的注册登记手续。越南福莱特持有越南贸易公司100%股权。

2021年10月7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增资3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福玻璃注册资本增加为100,000.00万元。2021年10月27日,安福玻璃完成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手续。

2021年11月20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出资成立安福供应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安福供应链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服务,并于2021年12月9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安福玻璃持有安福供应链100%股权。

2、收购

2021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凤砂集团持有的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审计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2022年2月1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评估、审计值为基础,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以人

民币334,394.76万元的交易总价款收购凤砂集团持有的大华矿业100%股权及三力矿业100%股权。截至2022年2月28日,大华矿业及三力矿业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大华矿业及三力矿业均已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凤砂集团持有的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2021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摘要》(公告编号:2021-108)等相关公告。

2022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收购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资产收购程序,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凤砂集团持有的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334,394.76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预计总投资额(含流动资金)项目进度资金来源
1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安福玻璃16.33建设完毕,试运行中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2安徽生产基地三期、四期项目安福玻璃81.50建设中自筹资金
3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公司23.93建设中自筹资金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凤砂集团持有的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经交易各方初步协商,本次交易的预估值不超过人民币365,000.00 万元。 根据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标的公司 2020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预估值上限人民币 365,000.00 万元测算,达到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1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摘要》(公告编号:2021-108)等相关公告。

2022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审计报告、标的公司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并结合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总价款人民币334,394.76万元,经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相关财务指标与公司的财务指标再次比对计算,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的 50%,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经审慎研究,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资产收购程序。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收购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完成了本次交易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收购凤砂集团持有的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系根据公司及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结合以评估、审计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的交易总价款等各项财务指标与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比对计算,确认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符合交易各方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审慎研究,亦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后按照一般资产收购程序继续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收购凤砂集团持有的大华矿业100%股权及三力矿业100%股权事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审计结果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矿产资源储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的战

略规划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收购凤砂集团持有的大华矿业100%股权及三力矿业100%股权。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3,095,887,716.10618,736,847.541,871,513,540.74372,144,834.76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10,043,862,874.013,362,597,129.504,034,754,616.52988,648,554.88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国内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频发,自上而下驱动下游装机增长,与此同时,光伏系统成本在过去十年持续下降,提高了光伏行业远期空间的确定性和成长性。中长期来看,在此背景下,光伏发电有望成为我国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全球新增电力装机的主力。借助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赛道,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的必备辅材,为满足下游旺盛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加速扩产。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产能为12,200吨/天,预计2022年释放7座1200吨/天的光伏玻璃产能。目前,本公司与信义光能同处于光伏玻璃行业的第一梯队, 两家公司市场占有率合计超过50%,盈利能力拉开二三线企业较大差距。未来,本公司凭借规模优势,资源优势以及技术优势,将继续努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产业报国,回报社会”为使命,以“品质卓越,不断创新,诚信为本,利益共享”为宗旨,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的经营理念,贯彻“以人为本、以质取胜、以信待人、以法立厂”的管理思想,紧紧抓住下游行业的市场发展机遇,全面整合各类资源,突出专业化、差异化,力争把福莱特集团打造成技术先进、管理一流、服务社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低碳节能及绿色新能源玻璃集团。

公司将紧抓世界各国大力发展太阳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公司在光伏玻璃行业积累的资金、技术、管理及市场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玻璃的规模效应,巩固并提高在光伏玻璃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延伸产业链至太阳能发电领域。

公司力争成为全球领先的光伏玻璃生产研发基地、拥有完整的光伏玻璃产业链,成为国内领先的光伏玻璃企业,致力于新能源解决方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研发计划

公司非常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初步形成了“在研项目—成熟项目—产业化项目”逐层推进的良性循环,积累了一些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储备产品。

未来几年,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太阳能电池技术发展的前沿和趋势,在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方面持续加大投入,着力建设一流的研发中心,利用产学研平台,加大校企合作。同时,公司将继续与行业内知名企业共同研发合作,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公司将围绕现有主导产品光伏玻璃,持续改进减反射镀膜液的配方及技术工艺,提高透光率、增强光伏压花玻璃与太阳能电池的适配性、提高发电功率等方面进行持续研发。

2、生产能力扩张计划

近两年,公司的光伏玻璃生产线趋于满负荷运转。未来,公司将充分抓住全球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带来的重大市场机遇,扩大产能,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3、市场开拓计划

在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将继续实施核心产品、潜力新产品带动市场的发展战略,保证公司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的有利竞争地位,其主要措施如下:

(1)市场开发策略

公司通过新产品研发及产品技术升级,提高产品性价比和技术水平;紧跟现有客户的成长速度;不断挖掘新客户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占领新的细分市场,巩固并扩大公司在全球光伏玻璃市场的份额。

(2)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渠道。公司的销售团队直接接触客户及潜在客户,以达成产品销售。公司通过参加国内外研讨会、展示会或展览会的方式,增加产品曝光率、推广产品;通过参加行业协会等方式,保持对行业需求的认知,加强对客户及潜在客户的接触;并保持与现有客户的密切联系,保障售后服务。

公司将继续发挥现有的销售网络和渠道优势,并扩大销售网点,辐射国内外重要经济区域的市场营销网络,通过销售网点收集市场最新动态并反馈到公司相关部门,全面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以达到进一步优化销售网络的目标。

(3)加强品牌建设

福莱特已经是国内外光伏行业内的知名品牌,公司将继续推进以福莱特文化为内涵的品牌战略,与全球光伏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合作,提升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4、人才培养与发展计划

人才作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原动力,是企业活力的源泉。公司坚持“忠诚正直、专业进取”的人才观念,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与管理力度,建立人才培养及储备体系,使公司人力资源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努力营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共创知识型、学习型团队,造就一支高效、勤奋、开拓、创新的队伍。公司制定了如下发展规划:

(1)实施全方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

在未来几年内,公司将继续引进研发、管理、市场营销、金融财务等高级人才,特别是吸纳专家、高级工程师和技术研发人员。通过人才引进带动整个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2)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综合运用股权激励等手段,建立公正、公平、公开、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薪酬体系,使生产、研发、销售、管理等各个部门的人员保持持续的动力与创新能力。

(3)继续与国内外相关专业的知名高校、研究单位、企业合作。

根据公司需要,外聘知名专家与公司共同进行产品与技术开发,共同培养人才,并选派公司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开发水平,提高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

(4)提高员工权益。

公司着力为员工创造温馨的工作生活环境,通过座谈会、爱心社团、合理化建议等方法为员工创造多种沟通渠道,营造员工参与管理的环境。公司通过“员工敬业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工具,识别管理层需要改善的方面,使员工更加认同公司的发展目标并为之努力。

5、深化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的规划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规范运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组织管理职能,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优化流程,提升效率。措施包括:

(1)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进行科学决策和执行监督;

(2)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体系健全的决策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光伏行业波动风险

光伏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光伏玻璃的需求一般视光伏组件的装机量(需求量)而定,而光伏组件的需求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若各国出台对于光伏发电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政策或行业受其他宏观经济风险因素影响,则可能造成市场供需失衡,导致行业整体发展出现风险波动。

2、贸易争端风险

2015年8月,欧盟对中国光伏玻璃反倾销案件做出最终裁决,对中国光伏玻璃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公司及子公司嘉福玻璃、上福玻璃出口至欧盟的“光伏玻璃(70071980)”反倾销税率为71.40%,“光伏玻璃(70071980)”反补贴税率为12.80%,公司子公司安福玻璃的上述税率分别为67.10%和17.10%。

2020年7月23日,欧盟对中国光伏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光伏玻璃企业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公司及其子公司嘉福玻璃、上福玻璃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分别为71.40%和12.80%,公司子公司安福玻璃的上述税率分别为67.10%和17.10%。

2017年6月,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透光率不低于90.5%、厚度不超过4.2毫米(误差0.2毫米)的有涂层和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印度海关编码70071900)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公司出口至印度的光伏玻璃征收136.21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2021年6月7日,印度商工部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透光率不低于90.5%、厚度不超过4.2毫米、至少一个边的尺寸大于1,500毫米的有涂层和无涂层纹理钢化玻璃(印度海关编码70071900)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作为涉案产品的生产商/出口商,公司已按要求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印度工商部审阅公司提交的资料后于2021年9月8日召开专题听证会,公司按要求参与视频答辩并于听证会后提交了书面答辩意见。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向欧盟、印度的销售金额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且公司已在越南投建光伏玻璃生产线,但上述贸易争端持续或其他公司产品出口国出现类似贸易争端问题,仍可能影响公司对这些出口国的产品销售价格,从而降低公司产品竞争力。

3、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性排放物。2021年3月1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安福玻璃因环保设施故障停机检修导致其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鉴于以上事实,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安福玻璃作出罚款380,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相关说明,上述事项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保违法违规而受到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形。

未来若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或因设备设施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发生意外环保事故,公司将面临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原材料和燃料动力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成本主要由原材料和燃料动力所构成,其中原材料的主要构成为纯碱和石英砂,燃料动力的主要构成为石油类燃料、天然气和电。报告期内,随着国际原油及基础材料价格的波动,纯碱、石英砂及石油类燃料价格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原材料、燃料价格走势的研究,合理选择采购时机;同时,通过收购三力矿业和大华矿业100%股权,以降低成本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若未来纯碱、石英砂或石油类燃料、天然气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仍会对公司的成本控制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5、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6.72%。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日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波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比例在30%左右,且公司正于越南投资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出口销售和海外投资亦会受到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存在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6、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生产和销售,其生产过程涉及高温、切割等工艺,对操作安全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尽管公司已经配备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建立了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但仍不能排除因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

督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层是否依法履行职责。

公司制订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该议事规则中对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召开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与董事长的职权、专门委员会的设立、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程序、议事与表决程序、会议决议与会议记录内容作了规定,以确保董事会能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监事会职责、召集、召开、决议与记录等内容,保障了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监督权。本报告期,公司共召开22次董事会,19次监事会和10次股东大会,分别对董监事选举、利润分配、章程修订等事项做出了有效决议,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运行。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和赵晓非,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互相独立,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不依赖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的情形。

(二)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厂房、土地、设备以及商标、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均合法拥有所有权及使用权。

公司对其资产具备完整、合法的财产权属并实际占有,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没有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建有独立完整的人事聘用、任免、档案及薪酬管理制度,并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除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合法程序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关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四)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执行的税率均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批准的有关优惠政策确定;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五)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机构设立的情况。

公司依法建立了有效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现代企业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公司独立于股东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和组织架构依法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具有独立与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业务经营体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3月25日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2021年3月26日《福莱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3月25日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2021年3月26日《福莱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3月25日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2021年3月26日《福莱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5月20日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2021年5月21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8月20日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2021年8月23日《福莱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8月20日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2021年8月23日《福莱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8月20日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2021年8月23日《福莱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1月18日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2021年11月19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2021年11月18日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2021年11月19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大会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11月18日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2021年11月19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先后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H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二项议案。

2、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6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十七项议案。

3、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监事可能参与认购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的议案》十一项议案。

4、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二项议案。

5、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四项议案。

6、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阮洪良董事长、总经理60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439,777,400.00439,843,400.0066,000.00增持H股112.23
姜瑾华副董事长、副总经理60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324,081,600.00324,192,600.00111,000.00增持H股84.60
魏叶忠董事、副总经理50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17,334,000.0015,600,600.00-1,733,400.00减持A股67.47
沈其甫董事55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11,556,000.0010,400,400.00-1,155,600.00减持A股66.20
吴其鸿独立董事(离职)682018年11月19日2021年5月20日0.000.000.00-4.17
崔晓钟独立董事(离职)512018年11月19日2021年5月20日0.000.000.00-4.17
华富兰独立董事59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0.000.000.00-10.00
徐攀独立董事34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0.000.000.00-5.83
吴幼娟独立董事46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0.000.000.00-5.83
郑文荣监事会主582021年52024年5月52,002,000.0046,801,800.00-5,200,200.00减持A34.01
月20日19日
沈福泉监事62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34,668,000.0031,201,200.00-3,466,800.00减持A股24.05
祝全明监事68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34,668,000.0031,201,200.00-3,466,800.00减持A股21.41
钮丽萍职工监事36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0.000.000.00-16.73
张惠珍职工监事47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0.000.000.00-26.47
阮泽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5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350,892,000.00351,505,000.00613,000.00增持H股83.62
赵晓非副总经理36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4,800,000.004,800,000.000.00-93.27
韦志明副总经理53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11,556,000.0010,400,400.00-1,155,600.00减持A股101.04
蒋纬界财务负责人352021年5月20日2024年5月19日200,000.00200,000.000.00-39.80
合计/////1,281,535,000.001,266,146,600.00-15,388,400.00/800.90/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阮洪良阮洪良先生(阮先生),60岁,为公司的创办人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彼目前为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整体公司战略制定、业务管理及运营。阮先生是公司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亦是战略发展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席。 阮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36年经验。阮先生目前亦担任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为多个行业及业务协会服务,包括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光伏玻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玻璃协会会长等。除公司外,阮先生自2009年6月至今于嘉兴市秀洲区联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于2020年4月至今担任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于2021年1月至今担任Eternity Sunny PTE. Ltd担任董事,于2021年6月至今担任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姜瑾华姜瑾华女士(姜女士),曾用名姜瑾娥,60岁,于2000年6月加入公司,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兼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协助阮先生履行其作为公司总经理的职责。姜女士是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姜女士于2019年6月至今担任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于2021年6月至今担任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姜女士亦担任公司本部产业
园总经理。姜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姜女士于2013年5月毕业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姜女士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8年经验,亦为多个社会组织服务,包括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嘉兴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等。除公司外,姜女士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德源行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魏叶忠魏叶忠先生(魏先生),50岁,为公司共同创办人。魏先生目前为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公司的本部产业园。魏叶忠先生是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委员。魏先生自1998年加入公司至2021年于公司出任不同职位,于2014年3月至今魏先生亦担任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魏先生亦担任公司本部产业园副总经理。 魏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6年经验。魏先生自2013年2月起获嘉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可为工程师。魏先生自2015年3月起亦为中国硅酸盐学会测试技术分会建筑幕墙风险检测技术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沈其甫沈其甫先生(沈先生),55岁,1999年9月加入公司,目前为公司执行董事,主要负责管理浙江福莱特业务及运营。沈先生于1987年1月于中国上海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主修机械制造及设备。沈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19年经验,沈先生自1998年加入公司至2021年于公司出任不同职位,自2022年1月,沈先生担任公司本部产业园副总经理。
吴其鸿吴其鸿先生(吴先生),68岁,2015年1月加入公司,2021年5月20日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其鸿先生此前亦是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 除公司外,吴先生自1991年8月至今担任金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1994年5月至今担任Jinhui Shipping & Transport Ltd.董事。
崔晓钟崔晓钟先生(崔先生),51岁,2016年11月加入公司,2021年5月20日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崔先生此前亦是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主席,亦是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崔先生于2007年4月毕业于中国辽宁省大连市的东北财经大学,取得会计学硕士学位,并于2010年6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及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崔先生长期专注于会计教育,并拥有逾15年的会计及财务经验。彼自2010年6月起于嘉兴学院担任会计学老师,2017年至今担任嘉兴学院商学院会计系主任。 除公司外,崔先生于2019年3月至今担任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士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浙江亚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华富兰华富兰女士(华女士),59岁,2018年11月加入公司,目前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华女士于2011年7月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并获颁发工程硕士学位。 除本公司外,华女士自2013年至今在浙江火炬星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在浙江火炬创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徐攀徐攀女士(徐女士),34岁,2021年5月加入公司,目前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主席,亦是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徐女士于2019年9月取得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徐女士于2022年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质(CIA),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资格(CICPA)。 除本公司外,徐女士自2017年10月至今任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幼娟吴幼娟女士(吴女士),46岁,2021年5月加入公司,目前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审核委员会成员。吴女士持有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获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大学分别颁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企业与金融法法学硕士学位。 除公司外,吴女士于2016年3月至今任结好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9年至今为Medi Lifestyle Limited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女士自2013年至今为柏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亦自2013年至今为柏誉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董事。
郑文荣郑文荣先生(郑先生),58岁,公司的共同创办人,目前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2年经验。郑先生自1998年加入公司至2016年于公司出任不同职位。郑先生于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发展部之工程部总经理。
沈福泉沈福泉先生(沈先生),62岁,为公司的共同创办人,目前为公司监事。沈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1年经验。沈先生自1998年加入公司至2021年于公司出任不同职位。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附属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祝全明祝全明先生(祝先生),68岁,公司的共同创办人,目前为公司监事。祝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2年经验。祝先生自1998年加入公司至2021年于公司出任不同职位,自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中心之设备开发部顾问。
钮丽萍钮丽萍女士(钮女士),36岁,2003年10月加入公司。钮女士于2019年9月23日被公司任命为职工代表监事。钮女士自2006年加入公司至2021年于公司出任不同职位,2020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中心之财务管理部之资金部主管。钮女士亦自2009年12月起担任工会主席。钮女士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主修会计学。
张惠珍张惠珍女士(张女士),47岁,2006年2月加入公司,张女士于2019年9月23日被公司任命为职工代表监事。张女士自2006年加入公司至2021年于公司出任不同职位,2022年至今担任本部产业园之节能分部副总经理。张女士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主修工商企业管理。
阮泽云阮泽云女士(阮女士)(曾用名阮晓女士),35岁,2009年10月加入公司,为公司的公司秘书及副总经理,主要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及公司整体公司业务管理及运营,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阮女士于2009年9月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Sheffield University),获取管理学硕士学位。阮女士亦在多个行业及商业协会任职,彼为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光伏玻璃专业委员会会员、上海市浙江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嘉兴市青年联合会副会长等。
赵晓非赵晓非先生(赵先生),36岁,2011年5月加入公司,目前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公司的光伏玻璃事业部的业务及运营。赵先生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先生于2007年12月毕业于美国北维珍尼亚大学(Universityof Northern Virginia),主修工商管理。 赵先生自2011年加入公司至2015年于公司出任不同职位,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光伏玻璃事业部的总经理。
韦志明韦志明先生(韦先生),53岁,2006年8月加入公司,目前为公司的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公司战略发展部以及技术研发。韦先生于1991年7月毕业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大学,获取化学学士学位。韦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9年经验。韦先生自2006年加入公司至2015年于公司出任不同职位,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发展部总经理。
蒋纬界蒋纬界先生(蒋先生),35岁,2017年5月加入公司,目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蒋先生于2011年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供应链与企业运作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蒋先生自2017年加入公司于财务部出任不同职位,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郑文荣、祝全明、沈福泉、魏叶忠、沈其甫、韦志明,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00,200股、3,466,800股、3,466,800股、1,733,400股、1,155,600股、1,155,600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6,178,400股,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7538%。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蒋纬界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合计不超过40,000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019%(四舍五入后)。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郑文荣、祝全明、沈福泉、魏叶忠、沈其甫、韦志明,在减持期间内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5,200,200股、3,466,800股、3,466,800股、1,733,400股、1,155,600股、1,155,60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1年10月28日,因公司筹划重要事项,公司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9),蒋纬界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特定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蒋纬界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独立董事崔晓钟、吴其鸿辞去董事职务,补选徐攀、吴幼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阮洪良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3月
阮洪良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年2月
阮洪良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6月
阮洪良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3月
阮洪良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3月
阮洪良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3月
阮洪良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
阮洪良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9月
阮洪良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9月
阮洪良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主席2016年7月
阮洪良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
阮洪良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6月
阮洪良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1月
阮洪良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6月
阮洪良Flat (Australia) Pty Ltd.董事2021年1月
阮洪良嘉兴市秀洲区联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6月
阮洪良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
阮洪良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1年6月
阮洪良Eternity Sunny Pte.Ltd董事2021年1月
姜瑾华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6月
姜瑾华浙江德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
姜瑾华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
魏叶忠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3月
吴其鸿金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1991年8月
吴其鸿Jinhui Shipping & Transportation Ltd.董事1994年5月
崔晓钟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2022年4月
崔晓钟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2022年12月
崔晓钟嘉兴学院商学院会计系主任2017年1月
崔晓钟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17年11月
崔晓钟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2022年3月
崔晓钟浙江亚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
崔晓钟浙江佑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
崔晓钟上海士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7月
华富兰浙江火炬星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3年8月
华富兰浙江火炬创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
徐攀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师2020年1月
徐攀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
徐攀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
徐攀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4月
徐攀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
吴幼娟柏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2013年
吴幼娟柏誉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
吴幼娟结好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3月
吴幼娟Medi Lifestyle 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7月
阮泽云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6月
阮泽云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月
阮泽云香港瀚洋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
阮泽云Eternity Sunny Pte.Ltd董事2021年1月
阮泽云Flat (Australia) Pty Ltd.董事2021年1月
阮泽云凯鸿福莱特物流(越南)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
赵晓非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4月
蒋纬界嘉善熠成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报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津贴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支付情况参见本章(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约为人民币800万元。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崔晓钟独立董事离任换届卸任
吴其鸿独立董事离任换届卸任
徐攀独立董事选举换届选举
吴幼娟独立董事选举换届选举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1月19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开设非公开发行A股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通过开设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保函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关于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1年1月21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2月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2月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签署重大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3月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增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第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3月11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2021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6座日熔化量1200吨光伏组件玻璃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5月25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6月16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监事可能参与认购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配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7月21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7月3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8月9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8月17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10月12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取消并择日另行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0月20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11月19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A股股票期权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12月6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与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2月14日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阮洪良222200010
姜瑾华222200010
魏叶忠222200010
沈其甫222200010
崔晓钟992004
吴其鸿999004
华富兰222250010
徐攀13135006
吴幼娟131313006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22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22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核委员会徐攀(主席)、华富兰、吴幼娟
提名委员会徐攀(主席)、阮洪良、华富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攀(主席)、阮洪良、华富兰
战略委员会阮洪良(主席)、魏叶忠、徐攀
风险管理委员会阮洪良(主席)、姜瑾华、华富兰

(2).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2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3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完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8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
2021年10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1
月20日五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12月6日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与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12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架构的议案》。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2021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1年8月9日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1年8月17日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1年10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发展规则的议案》。

(6).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29日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OFAC风控工作情况及未来

工作计划报告》。

(7).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642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03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5,67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4,714
销售人员79
技术人员515
管理人员371
合计5,67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15
大学(含大专)1,137
高中(中专及职高)1,836
高中以下2,691
合计5,679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遵循集团制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为员工营造多元和包容的工作文化氛围。公司秉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薪酬管理原则搭建薪酬体系,合理支付薪酬。公司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照每位员工的工作能力、绩效等因素,每年定期对全体雇员进行绩效考核与评定,据此作为调薪及晋升的依据。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致力于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建立爱岗敬业、德才兼备、技艺精湛、勇于创新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多年来,公司通过针对性、多样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注重员工培训体系的建设,不断提升员工的能力和价值。公司还设立专项教育基金,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免费技能等级培训和业务能力培训等。于本报告期内,公司合计开展562次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491,434.32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13,169,669.49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等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1年6月16日,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采取现金形式分配股利。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以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数2,146,193,25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1,928,988.10元(含税),约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下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7.57%;该次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实施完毕。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19,919,326.43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401,607,683.5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7,656,457.44元后,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人民币1,353,951,226.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862,201,037.65元,扣除2020年期末分配的现金股利人民币321,928,988.10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94,223,275.67元。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公开发行可转债事宜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需求。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考虑了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事宜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1、近年公司发展迅速,在建项目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目前正有续推进安徽生产基地三期、四期项目和嘉兴两座日熔化量分别为1200吨的光伏玻璃窑炉的建设进度。 预计上述在建项目2022年需投入大量自有资金。 2、公司正积极推进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的发行事宜 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1年5月25日为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23元/股。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办理完成了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92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股票期权总计594.785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A股股票期权535.3072万份,预留59.4786万份。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等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等相关公告。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并确定以2021年11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88名激励对象授予534.1072万份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02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A股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等相关公告。
2022年1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薪酬方案的审定,并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的考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长期激励政策,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告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定了《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整体战略目标,分解至各子公司,子公司须按时按质完成;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并通过OA系统、ERP系统等,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结论。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2020]69 号),于 2021年1至4月份对照自查清单进行了自查。自查过程中发现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存在召集人由非独立董事担任的问题。2021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重新选举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公司完成了此问题的整改。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日常运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当地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并持续完善自身环境管理措施。在环境管理体系上,公司成立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生产部、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管理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公司的环境与安全工作,并在各生产部门子公司设置环境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公司的环境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受到有关环境方面的重大投诉或重大行政处罚。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进行审批、建设、验收。公司的每个项目均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相关的备案或审批手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包括,灾害、安全、环保、群体、卫生等多个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了系统、完善、可操作性强的预案体系,全面提高了公司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公司每年自行组织两次以上的综合演练,并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2021年,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我公司按照年度监测方案,做好监测工作的提示,环保数据实行在线监测并上传当地环保部门。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做好季度监测工作,且每个子公司环保监测均实行第三方监测制度,由第三方监测,直接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9日,公司子公司安福玻璃收到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凤环罚字[2021]第11号),处罚原因系环保设施故障,停机检修导致部分废气排口的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排放超标。为此,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安福玻璃作出罚款38万元的行政处罚。安福玻璃已及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并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根据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的《关于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情况的说明》,安福玻璃该次超标排放系环保设施故障,停机检修所致,非主观故意所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安福玻璃做出的行政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生产过程是公司主要产生碳排放的环节。公司消耗的能源主要为:天然气,燃料油和电,能源消耗也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本着节能降耗的原则,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开展各类节能技改项目,持续提升运营活动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公司将生态环保理念融入设计过程,建造符合绿色工厂标准的工厂,以减少生产、运营过程中各类资源的使用。2021年,公司获批浙江省绿色工厂。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备注1备注1备注1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备注2备注2备注2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备注3备注3备注3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备注4备注4备注4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备注5备注5备注5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备注6备注6备注6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备注7备注7备注7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备注8备注8备注8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9备注9备注9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10备注10备注1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11备注11备注11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12备注12备注1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13备注13备注13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备注14备注14备注14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备注15备注15备注15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备注16备注16备注1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17备注17备注1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18备注18备注18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19备注19备注19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20备注20备注2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21备注21备注21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22备注22备注2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23备注23备注23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24备注24备注24不适用不适用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备注25备注25备注2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备注26备注26备注26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阮洪良、姜瑾华与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阮泽云及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赵晓非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确保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

②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③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④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丧失大股东资格的,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第③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并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本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以及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2: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监事郑文荣、沈福泉、祝全明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

(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魏叶忠与股东、董事沈其甫及股东、副总经理韦志明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3)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发行人 A 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6)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 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孙利忠、潘荣观、郑永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

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备注5: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陶虹强、陶宏珠、姜瑾兰、诸海鸥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备注6:关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善意履行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福莱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福莱特集团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允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福莱特集团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7:关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善意履行福莱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正确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福莱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福莱特集团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允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福莱特集团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除持有福莱特集团权益外,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福莱特集团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2)对于福莱特集团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生产、开发任何对福莱特集团生产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同类产品,亦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与福莱特集团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

(3)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福莱特集团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4)本人将促使本人全资拥有或拥有 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关联企业遵守上述承诺。

(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止。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备注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特此向福莱特集团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与保证,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福莱特集团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福莱特集团为其代垫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福莱特集团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和保证将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人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止。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则本人愿意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0: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本预案规定的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资产亦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 相关责任主体

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若“启动条件”触发,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实际控制人增持为第二顺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为第三顺位。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A股股份;

③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④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则公司不再实施回购,而由实际控制人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实际控制人增持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不能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③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若实际控制人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的,则实际控制人不再进行增持,而由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的50%。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③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则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实施增持。

4.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②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5. 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6. 约束措施

(1)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预案措施涉及公司回购义务,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制定当年年度分红政策时,以不低于年度可分配净利润 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2)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实际控制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实际控制人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应付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予以冻结,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3)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应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予以冻结,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承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1:首次公开发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具体承诺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如下具体措施增强公司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1)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目前主要生产及销售四大类玻璃产品,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家居玻璃及工程玻璃,其中光伏玻璃销售占公司总销售额的70%以上,光伏玻璃主要应用于太阳能电池的封装盖板。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伏玻璃生产商,是国内第一家通过瑞士太阳能实验室SPF认证的中国光伏玻璃生产商。近年来,公司光伏玻璃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20%。2014年公司光伏玻璃实现销售2,078.4百万元,全球第一;2015年公司光伏玻璃实现销售2,161.1百万元,全球第二。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全球光伏玻璃产品的全球领先地位。

(2)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在光伏玻璃产品上,公司目前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因下游光伏组件行业波动导致光伏玻璃行业波动的风险、光伏玻璃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及晶硅太阳能电池的产品替代风险。在浮法玻璃等其它产品上,公司目前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国际(包括中国)家居装饰行业波动导致的家居、工程玻璃生平产品市场波动的风险、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等等。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提升自身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巩固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光伏等下游行业变动时的抗风险能力;开发公司产品在其他领域的应用,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

(3)稳步推进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运用自有资金及市场融资解决项目所需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既有项目效益的释放,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4)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对产品研发的高度重视是公司增长的重要原动力。未来,公司将依靠自身的科研和技术平台,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等方式加强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以增加公司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5)规范分红行为、及时回报股东

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适用)及《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约定了上市后的分红政策、现金分红的比例及分红政策的调整机制等。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根据既定的分红政策规范分红行为,及时回报股东,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备注12:首次公开发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具体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3:首次公开发行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具体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4:关于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承诺: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扩大公司市场份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整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

(2)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15:关于2019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公司利益;

(3)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16:关于2019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7: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规定,已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18: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9: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20: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规定,已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21: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22: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23: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视情况参与认购相关主体及其承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形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2)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形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资金安排及《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自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3)若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认购事项的承诺,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备注24: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参与认购相关主体及其承诺公司独立董事承诺:

(1)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备注25: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承诺公司承诺:

不为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备注26: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承诺公司承诺:

不为 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范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对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当仅因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或费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确定基础在经济上相当时,本集团参照浮动利率变动的处理方法,按照仅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变更后的未来现金流量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除上述变更外,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或费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同时发生其他变更的,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评估其他变更是否导致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根据解释14号,本集团对于2021年1月1日至解释14号施行日新增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按照解释14号规定进行处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对于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服务而产生的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本集团2021年度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329,959,493.47元,本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40,049,782.23元;于2020年度,本集团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254,222,773.59元,本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61,307,718.11元。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2,70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6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750,000.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于2021年5月20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和2021年5月21日分别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的《福莱特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将公司与嘉兴燃气在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20,000.00万元调整为3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与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万元)
向关联方租赁员工宿舍、厂房义和投资776.05
向关联方租赁码头泊位鸿鼎港务165.14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流服务凯鸿福莱特19,747.47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天然气供应服务嘉兴燃气19,379.42
合计40,068.08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凯鸿福莱特(由公司与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9日和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莱特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225,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3,182,626,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3,182,626,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6.9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1,147,626,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1,147,626,00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A股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000
银行理财产品非公开发行A 股闲置募集资金1,950,000,000.00200,000,0000

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21-1-82021-2-18募集资金存款按实际理财天数计息1.05%-3.15%35.38全额收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02021-1-202021-3-2募集资金存款按实际理财天数计息1.5%-3.50%74.79全额收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02021-1-202021-4-27募集资金存款按实际理财天数计息1.5%-3.80%156.16全额收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21-1-212021-5-7募集资金存款按实际理财天数计1.5%-3.80%41.92全额收回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市 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02021-1-222021-4-28募集资金存款按实际理财天数计息1.30%-3.72%116.47全额收回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市 分行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02021-1-222021-4-28募集资金存款按实际理财天数计息1.30%-3.72%232.95全额收回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市 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21-4-282021-6-1募集资金存款按实际理财天数计息3.0%25.15全额收回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市 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02021-4-282021-6-1募集资金存款按实际理财天数计息3.0%55.89全额收回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市 分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02021-4-282022-1-28募集资金存款按实际理财天数计息3.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02021-4-272021-6-15募集资金存款按实际理财天数计息1.50%-3.30%63.74全额收回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方日升签署的关于销售34GW(约2.34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嘉福玻璃、安福玻璃、越南福莱特、香港福莱特与隆基股份在2019年5月签署的原长单销售合同基础上,就隆基股份向公司采购光伏玻璃事宜补充相关合作内容而签署的补充协议暨《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关于重大销售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晶澳科技签署的关于销售约2.3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63,620,00057.00-220,000-220,0001,163,400,00054.1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163,620,00057.00-220,000-220,0001,163,400,00054.19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1,163,620,00057.00-220,000-220,0001,163,400,00054.19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77,628,78843.00104,944,466920,000105,864,466983,493,25445.81
1、人民币普通股427,628,78820.95104,944,466920,000105,864,466533,493,25424.8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50,000,00022.050450,000,00020.96
4、其他
三、股份总数2,041,248,788100.00104,944,466700,000105,644,4662,146,893,254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84,545,147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2021年7月1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84,545,147股A股股票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2、2021年1月29日,公司行使了“福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2021年1月29日(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莱转债”全部赎回。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累计转股数为20,399,319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146,193,254股。“福莱转债”已于2021

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关于“福莱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3、2021年7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2,146,893,254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4、2021年8月16日,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92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可转债转股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由2,041,248,788股增加至2,146,893,254股,公司2021年度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1.0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

21.69%,2021年末每股净资产5.52 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55.93%,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基本不产生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蒋纬界200,00040,0000160,00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2021年8月16日,余下限售股分四期(每年40,000股)解除限售。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14名激励对象4,400,000880,00003,520,00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2021年8月16日,余下限售股分四期(每年880,000股)解除限售。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00700,000700,00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2022年5月25日起分五期
计划预留部分3名激励对象(每年140,000股)解除限售。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763,6116,763,611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UBS AG06,763,6116,763,611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北京磐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磐泽扬帆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2,705,4442,705,444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4,396,3474,396,347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10,024,68710,024,687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2,705,4442,705,444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GOLDMAN SACHS & CO. LLC015,218,12615,218,126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北京时代复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时代复兴磐石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3,550,8963,550,896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上海申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381,8053,381,805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上海申创浦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381,8053,381,805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381,8053,381,805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3,043,6253,043,625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05,410,8895,410,889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分红”)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02,705,4442,705,444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长甲宏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2,705,4442,705,444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2,705,4442,705,444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4,058,1674,058,167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1,642,5531,642,5530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2021年7月19日
合计4,600,00085,465,14785,245,1474,380,000//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非公开发行2020年12月31日29.57元/股84,545,1472021年1月18日450,000,000不适用
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2021年5月25日14.23元/股700,0002021年7月20日700,000不适用
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1年A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2021年11月19日44.02元/股5,245,4722022年1月13日5,245,472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8号)。该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00,000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7元/股,发行数量为84,545,147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以2021年5月25日为授予日,以14.23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7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3、2021年1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A股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11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88名激励对象授予534.1072万份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02元/股。在确定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向283名激励对象授予A股股票期权共计524.5472万份。

2022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24.5472万份A股股票期权相关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84,545,147股。

2、2021年1月29日,公司行使了“福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2021年1月29日(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福莱转债”全部赎回。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累计转股数为20,399,319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146,193,254股。

3、2021年7月2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70万股A股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2,146,893,254股。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1,43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1,84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4,990449,956,88020.960未知未知其他
阮洪良0439,358,40020.46439,358,4000境内自然人
阮泽云0350,532,00016.33350,532,0000境内自然人
姜瑾华0324,081,60015.10324,081,6000境内自然人
郑文荣-5,200,20046,801,8002.1800境内自然人
祝全明-3,466,80031,201,2001.450质押13,500,000境内自然人
沈福泉-3,466,80031,201,2001.4500境内自然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21,407,9911.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478,39021,016,4240.9800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6,031,8830.75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449,956,880境外上市外资股449,956,880
郑文荣46,801,800人民币普通股46,801,800
祝全明31,201,200人民币普通股31,201,200
沈福泉31,201,200人民币普通股31,201,2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1,407,991人民币普通股21,407,991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1,016,424人民币普通股21,016,4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创新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31,883人民币普通股16,031,883
魏叶忠15,600,600人民币普通股15,600,600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扬新兴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兴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759,018人民币普通股10,759,018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和赵晓非先生为一致行动 人,赵晓非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800,000 股。阮洪良先生持有的公司H股485,000股,阮泽云女士持有的公司H股973,000股,姜瑾华女士持有的公司H股111,000股,均已纳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中计算。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3:此处列示持股情况摘自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注4: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阮洪良439,358,4002022年2月15日0上市后36个月
2阮泽云350,532,0002022年2月15日0上市后36个月
3姜瑾华324,081,6002022年2月15日0上市后36个月
4陶虹强15,408,0002022年2月15日0上市后36个月
5陶宏珠12,840,0002022年2月15日0上市后36个月
6诸海鸥6,000,0002022年2月15日0上市后36个月
7姜瑾兰6,000,0002022年2月15日0上市后36个月
8赵晓非4,800,0002022年2月15日0上市后36个月
9蒋纬界160,000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40,000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10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14人3,520,000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880,000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11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的3人700,000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0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和赵晓非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注: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期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2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阮洪良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期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阮洪良与姜瑾华是夫妻,阮泽云是阮洪良及姜瑾华的女儿,阮泽云与赵晓非是夫妻,以上四人于2016年9月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士协议(阮洪良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439,358,400股、H股股份485,000股,姜瑾华持有公司A股股份324,081,600股、H股股份111,000股,阮泽云持有公司A股股份350,532,000股、H股股份973,000股,赵晓非持有公司A股股份4,800,000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及赵晓非中的任何一人,都将被视为拥有公司1,120,341,00股股份权益。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4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了1,45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4.50亿元。于2020年6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35”,期限6年(即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转股起止日期为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6年5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56元/股。2020年6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福莱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5)。

2、因公司已完成了 2020 年股权激励 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和 2020 年中期利润分配,故转股价格自2020年11月9日起调整为人民币13.48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关于“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

3、因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莱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48元/股的130%(即17.52元/股),已触发“福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福莱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福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福莱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

4、2021年1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实施“福莱转债”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1),并分别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8日以及2021年1月29日披露了4次关于实施“福莱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

5、公司因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545,14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每股发行价格29.57元。“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3.48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4.15元/股。调整后的“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1月28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8)。

6、2021年1月29日,公司已行使“福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2021年1月29日登记在册的人民币2,703,000元“福莱转债”全部赎回。2021年2月1日公司的“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35)、“福莱转股”(转股代码:191035)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福莱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转股赎回回售
福莱转债281,918,000279,215,0002,703,00000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福莱转债
报告期转股额(元)279,215,000
报告期转股数(股)20,399,319
累计转股数(股)107,048,107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5.48
尚未转股额(元)0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0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福莱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后转股价格披露时间披露媒体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2020年11月9日13.48元/股2020年1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因公司完成了2020 年股权激励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和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
2021年1月28日14.15元/股2021年1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因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0

注:公司的“福莱转债”已于2021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末,公司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保持令人满意状态,主要资金来源包括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及银行提供的信贷融资。公司实施稳健的融资及财务政策,目标是在保持优良财务状况及合理财务成本的同时,最小化本集团的财务风险。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40.14%,较2020年末41.02%下降0.88个百分点,整体保持稳定。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已于2021年6月1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8月20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发行。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2)第P01936号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莱特集团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莱特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的截止性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0所述,福莱特集团2021年度收入主要为光伏玻璃的销售,金额为人民币7,121,636,842.98元。光伏玻璃销售收入是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予以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对于国内销售,福莱特集团按照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收入于客户签收时确认;对于出口销售,福莱特集团根据不同贸易方式下货物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由于收入是福莱特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而且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不尽相同,导致可能存在销售收入未在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因此我们将光伏玻璃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光伏玻璃的收入确认截止性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与光伏玻璃销售收入确认截止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 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并与管理层进行访谈,识别与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福莱特集团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一个交易周期的销售记录,对于出口销售,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抽样检查海关报关单或提货记录;对于国内销售,我们抽样检查货物签收记录;

(4)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一个交易周期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抽样检查签收记录、海关报关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此外我们还关注期后是否存在重大销售退回,并评估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其他信息

福莱特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福莱特集团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福莱特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福莱特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福莱特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福莱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福莱特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福莱特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

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842,677,267.481,589,967,013.6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200,000,000.0040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362,739.001,445,666.57
应收票据4939,748,112.41546,772,640.17
应收账款51,105,759,571.751,388,373,649.20
应收款项融资6531,196,547.78684,530,748.37
预付款项7692,261,958.13363,154,384.4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854,999,617.9724,267,677.8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2,276,469,528.29479,395,186.67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3255,127,082.8091,369,716.90
流动资产合计8,898,302,425.615,569,276,683.8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771,530,334.2213,914,841.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8-53,970,165.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2018,802,231.0320,233,701.43
固定资产216,316,279,511.193,333,698,217.15
在建工程223,067,207,867.501,937,151,385.4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5170,070,872.22173,805,026.26
无形资产26662,708,796.08529,570,040.3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96,948,461.945,175,651.56
递延所得税资产304,162,665.3025,990,515.11
其他非流动资产31866,903,935.41603,014,147.21
非流动资产合计11,184,614,674.896,696,523,691.17
资产总计20,082,917,100.5012,265,800,375.0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21,860,696,500.00617,402,035.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51,036,982,577.72713,571,260.89
应付账款362,306,910,116.651,294,643,492.2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8352,681,717.1491,178,042.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967,519,702.6148,938,953.78
应交税费4048,629,486.85303,432,110.05
其他应付款41136,664,417.03100,815,515.00
其中:应付利息4,225,184.382,856,171.00
应付股利791,200.00299,00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3310,100,070.52160,819,952.95
其他流动负债4444,277,908.91-
流动负债合计6,164,462,497.433,330,801,362.1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451,967,748,428.041,375,011,882.07
应付债券46-236,681,991.6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710,879,703.2911,508,090.3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125,441,145.1233,039,484.74
递延所得税负债30104,216,253.8344,014,924.20
其他非流动负债52
非流动负债合计2,108,285,530.281,700,256,373.03
负债合计8,272,748,027.715,031,057,735.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3536,723,313.50510,312,197.00
其他权益工具54-49,401,670.4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54,832,768,261.832,045,095,156.05
减:库存股5632,096,200.0028,359,000.00
其他综合收益57-7,613,180.72-26,338,876.15
专项储备5817,266,053.6114,369,931.38
盈余公积59268,361,656.75220,705,199.3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06,194,759,167.824,449,556,361.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1,810,169,072.797,234,742,639.8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1,810,169,072.797,234,742,639.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0,082,917,100.5012,265,800,375.02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93,095,104.71299,567,786.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448,120,747.17488,505,596.47
应收账款1347,593,588.48588,347,375.06
应收款项融资176,107,817.92633,026,500.88
预付款项113,797,898.7139,787,487.32
其他应收款21,837,334,934.64682,247,356.0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800,000,000.00
存货319,598,489.09179,788,994.0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480,374.0817,020.44
流动资产合计3,856,128,954.802,911,288,117.1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1,350,059,171.121,046,552,184.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280,018,460.381,016,732,435.83
在建工程1,309,136,814.51293,288,787.4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92,286,140.98237,077,496.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596,418.8811,649.38
递延所得税资产-22,181,477.91
其他非流动资产4,622,171,949.912,161,507,235.87
非流动资产合计8,956,268,955.784,777,351,267.50
资产总计12,812,397,910.587,688,639,384.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61,939,500.00140,391,13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57,046,846.40-
应付账款874,183,753.59604,274,221.6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72,956,634.9558,126,632.90
应付职工薪酬28,878,501.7825,684,776.32
应交税费17,775,591.4064,209,186.23
其他应付款565,827,131.311,647,392,704.2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22,438,022.78-
流动负债合计3,504,245,982.212,540,078,651.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86,800,000.00235,000,000.00
应付债券-236,681,991.6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3,423,678.1623,487,048.57
递延所得税负债8,557,857.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08,781,535.67495,169,040.20
负债合计4,313,027,517.883,035,247,691.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36,723,313.50510,312,197.00
其他权益工具-49,401,670.4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832,768,261.832,045,095,156.05
减:库存股32,096,200.0028,359,000.00
其他综合收益-609,915.05-5,964,567.4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68,361,656.75220,705,199.31
未分配利润2,894,223,275.671,862,201,037.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8,499,370,392.704,653,391,693.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2,812,397,910.587,688,639,384.66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18,713,228,065.596,260,417,792.26
其中:营业收入8,713,228,065.596,260,417,792.2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6,437,297,440.154,308,175,390.74
其中:营业成本5,620,391,966.943,600,864,085.3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6248,466,185.3761,083,688.80
销售费用6385,724,646.3247,632,079.18
管理费用64221,778,736.93172,349,032.43
研发费用65408,417,461.35284,717,812.81
财务费用6652,518,443.24141,528,692.18
其中:利息费用90,252,414.7680,273,151.69
利息收入37,314,406.9216,412,291.81
加:其他收益6758,331,820.2625,471,233.8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1,886,225.405,675,836.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558,487.562,614,841.6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0-1,382,927.571,245,626.5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123,554,616.85-29,914,991.8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2-10,202,178.73-71,783,469.7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33,599,005.34-18,018,346.2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81,717,186.991,864,918,290.28
加:营业外收入742,674,782.9512,889,216.85
减:营业外支出754,176,927.503,899,465.4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80,215,042.441,873,908,041.69
减:所得税费用76260,295,716.01245,124,254.0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19,919,326.431,628,783,787.6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119,919,326.431,628,783,787.6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713,594,620.59-32,274,518.98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594,620.59-32,274,518.98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13,160.00-3,217,914.8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913,160.00-3,217,914.84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507,780.59-29,056,604.1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2,470,952.05-23,092,036.70
(7)其他3,036,828.54-5,964,567.4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133,513,947.021,596,509,268.6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133,513,947.021,596,509,268.6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90.8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90.8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44,240,815,109.004,553,484,065.43
减:营业成本3,243,247,134.093,782,289,387.62
税金及附加9,793,483.0122,889,998.05
销售费用21,974,383.5612,329,110.69
管理费用137,560,070.42109,487,312.67
研发费用162,189,552.61145,433,731.51
财务费用24,219,360.3579,213,541.67
其中:利息费用44,142,410.7458,260,295.56
利息收入16,825,294.545,119,750.54
加:其他收益522,642,494.2915,040,420.6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04,952,405.23-4,288,623.7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506,986.462,614,841.6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79,492.2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3,816,457.19-17,377,891.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739,396.44-68,495,338.0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38,620.24-16,774,163.0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88,341,705.47309,565,895.31
加:营业外收入516,476.146,832,392.47
减:营业外支出2,921,500.292,511,423.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85,936,681.32313,886,863.98
减:所得税费用84,328,997.7642,388,427.8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01,607,683.56271,498,436.1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354,652.39-5,964,567.4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354,652.39-5,964,567.4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5,354,652.39-5,964,567.44
六、综合收益总额1,406,962,335.95265,533,868.6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537,348,276.084,260,896,686.1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42,619,295.00150,547,543.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1,022,670.5142,603,582.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970,990,241.594,454,047,812.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871,746,794.881,667,088,694.3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0,096,109.60316,786,736.20
支付的各项税费559,917,652.96248,246,780.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9,500,831.78520,758,281.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391,261,389.222,752,880,492.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9,728,852.371,701,167,319.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2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327,737.8425,655,598.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8,928,538.5711,614,469.6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9,910,754.58125,909,899.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65,167,030.99163,179,966.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68,701,734.641,950,128,106.90
投资支付的现金2,124,350,906.30468,488,079.84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674,633.39118,724,788.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27,727,274.332,537,340,975.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2,560,243.34-2,374,161,008.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509,960,996.7928,658,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444,02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541,798,869.712,772,983,295.8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9,363,076.09255,660,791.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71,122,942.594,501,327,087.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375,236,336.062,330,256,654.5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13,877,420.11244,567,836.5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27,807,055.77557,330,065.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16,920,811.943,132,154,556.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54,202,130.651,369,172,530.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5,811,990.35-29,075,003.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55,558,749.33667,103,838.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46,171,930.13479,068,091.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01,730,679.461,146,171,930.13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432,057,551.272,930,691,103.16
收到的税费返还14,957,610.8219,189,989.8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470,047.4615,936,272.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77,485,209.552,965,817,365.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85,775,659.342,805,718,498.7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92,145,789.57156,730,320.57
支付的各项税费132,990,917.7292,327,401.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4,791,705.57189,974,122.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95,704,072.203,244,750,343.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1,781,137.35-278,932,977.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45,418.7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408,471.1611,397,687.3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3,610,274.28258,179,396.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4,464,164.21269,577,083.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92,779,466.15287,276,684.06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0,000.008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94,456,828.462,126,958,214.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87,236,294.612,415,034,898.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32,772,130.40-2,145,457,814.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509,960,996.7928,658,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444,02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474,530,801.75669,967,570.8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8,072,651.191,369,267,749.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182,564,449.733,511,918,320.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77,938,960.00764,468,760.2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66,054,219.60163,436,592.5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26,530,943.23126,294,817.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70,524,122.831,054,200,170.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12,040,326.902,457,718,149.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504,508.71-3,696,195.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6,544,825.1429,631,162.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8,559,197.40158,928,035.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5,104,022.54188,559,197.40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10,312,197.0049,401,670.492,045,095,156.0528,359,000.00-26,338,876.1514,369,931.38220,705,199.314,449,556,361.777,234,742,639.857,234,742,639.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10,312,197.0049,401,670.492,045,095,156.0528,359,000.00-26,338,876.1514,369,931.38220,705,199.314,449,556,361.777,234,742,639.857,234,742,639.8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6,411,116.50-49,401,670.492,787,673,105.783,737,200.0018,725,695.432,896,122.2347,656,457.441,745,202,806.054,575,426,432.944,575,426,432.94
(一)综合收益总额13,594,620.592,119,919,326.432,133,513,947.022,133,513,947.0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6,411,116.50-49,401,670.492,787,673,105.784,427,200.002,760,255,351.792,760,255,351.7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1,311,286.752,471,731,656.944,427,200.002,488,615,743.692,488,615,743.6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5,099,829.75-49,401,670.49278,934,138.94234,632,298.20234,632,298.2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7,007,309.9037,007,309.9037,007,309.9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90,000.0047,656,457.44-369,585,445.54-321,238,988.10-321,238,988.10
1.提取盈余公积47,656,457.44-47,656,457.4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90,000.00-321,928,988.10-321,238,988.10-321,238,988.1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5,131,074.84-5,131,074.84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5,131,074.84-5,131,074.84
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2,896,122.232,896,122.232,896,122.23
1.本期提取2,998,977.202,998,977.202,998,977.20
2.本期使用102,854.97102,854.97102,854.97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36,723,313.50-4,832,768,261.8332,096,200.00-7,613,180.7217,266,053.61268,361,656.756,194,759,167.8211,810,169,072.7911,810,169,072.79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87,500,000.00839,115,113.415,935,642.8311,810,858.31193,555,355.702,974,971,417.754,512,888,388.004,512,888,388.0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87,500,000.00839,115,113.415,935,642.8311,810,858.31193,555,355.702,974,971,417.754,512,888,388.004,512,888,388.0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2,812,197.0049,401,670.491,205,980,042.6428,359,000.00-32,274,518.982,559,073.0727,149,843.611,474,584,944.022,721,854,251.852,721,854,251.85
(一)综合收益总额-32,274,518.981,628,783,787.631,596,509,268.651,596,509,268.65
(二)所22,812,197.0049,401,670.491,205,980,042.6428,658,000.001,249,535,910.131,249,535,910.13
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150,000.0027,508,000.0028,658,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1,662,197.0049,401,670.491,162,828,718.241,233,892,585.731,233,892,585.73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643,324.4015,643,324.4015,643,324.4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99,000.0027,149,843.61-154,198,843.61-126,750,000.00-126,75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7,149,843.61-27,149,843.6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99,000.00-127,049,000.00-126,750,000.00-126,75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2,559,073.072,559,073.072,559,073.07
1.本期提取2,559,073.072,559,073.072,559,073.07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510,312,1949,401,672,045,095,128,359,00-14,369,93220,705,194,449,556,37,234,742,67,234,742,6
本期期末余额7.000.4956.050.0026,338,876.151.389.3161.7739.8539.85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510,312,197.0049,401,670.492,045,095,156.0528,359,000.00-5,964,567.44220,705,199.311,862,201,037.654,653,391,693.0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10,312,197.0049,401,670.492,045,095,156.0528,359,000.00-5,964,567.44220,705,199.311,862,201,037.654,653,391,693.0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6,411,116.50-49,401,670.492,787,673,105.783,737,200.005,354,652.3947,656,457.441,032,022,238.023,845,978,699.64
(一)综合收益总额5,354,652.391,401,607,683.561,406,962,335.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6,411,116.50-49,401,670.492,787,673,105.784,427,200.002,760,255,351.7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1,311,286.752,471,731,656.944,427,200.002,488,615,743.6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5,099,829.75-49,401,670.49278,934,138.94234,632,298.2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37,007,3037,007,30
益的金额9.909.9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90,000.0047,656,457.44-369,585,445.54-321,238,988.10
1.提取盈余公积47,656,457.44-47,656,457.4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90,000.00-321,928,988.10-321,238,988.1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36,723,313.50-4,832,768,261.8332,096,200.00-609,915.05268,361,656.752,894,223,275.678,499,370,392.70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487,500,000.00839,115,113.41193,555,355.701,744,901,445.143,265,071,914.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87,500,000.00839,115,113.41193,555,355.701,744,901,445.143,265,071,914.2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2,812,197.0049,401,670.491,205,980,042.6428,359,000.00-5964567.4427,149,843.61117,299,592.511388319778.81
(一)综合收益总额-5,964,567.44271,498,436.12265,533,868.6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2,812,197.0049,401,670.491,205,980,042.6428,658,000.001,249,535,910.13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150,000.0027,508,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21,662,197.0049,401,670.491,162,828,718.241,233,892,585.73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643,324.4015,643,324.4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99,000.0027,149,843.61-154,198,843.61-126,75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7,149,843.61-27,149,843.6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99,000.00-127,049,000.00-126,75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10,312,197.0049,401,670.492,045,095,156.0528,359,000.00-5,964,567.44220,705,199.311,862,201,037.654,653,391,693.06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概况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8年6月24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本公司更名为福莱特光伏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后于2014年10月10日更名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通过全球公开出售发行450,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于同一日,本公司的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9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许可,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于2019年2月15日,本公司完成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计1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7,500,000.00元。

本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根据《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5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0.25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23 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650,000.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了1,45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1,450,000,000.00元,期限6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债自2020年12月3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56元/股,若发生派生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本公司将依据募集说明书调整转股价格。于2020年11月9日,本公司因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将转股价格调整为13.48元/股。于2021年1月28日,本公司因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转股价格调整为14.15元/股。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27日,本公司可转债计人民币1,358,240,000.00元以13.48元/股的转股价格转为100,754,54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自2020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可转债计人民币89,057,000.00元以14.15元/股的转股价格转为6,293,5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触发了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福莱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福莱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截至赎回登记日止登记在册的未转股“福莱转债”全部赎回,赎回登记日为2021年1月29日。截至2021年1月29日止,可转债共计人民币1,447,297,000.00元已转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累计转股数为107,048,107股(其中:2020年转股86,648,788.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662,19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162,828,718.24元;2021年转股20,399,319.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人民币5,099,829.75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78,934,138.94元),未转股可转债人民币2,703,000.00元已由本公司赎回。本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62,026.75元,增加股数107,048,107股,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41,762,857.18元。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8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截至2021年1月7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0.25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4,545,1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7元,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6.79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16,918,053.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3,081,943.69元。其中,计入股本总额人民币21,136,286.75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461,945,656.94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本公司因非公开发行A股增加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36,286.75元,增加股数84,545,147股,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461,945,656.94元。

本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3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认购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0.25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4.23元/股。上述授予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36,723,313.50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和赵晓非先生,其中阮洪良先生和姜瑾华女士是本公司的董事。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已于2022年3月2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详细情况参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此外,本财务报表还包括按照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相关之披露。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1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集团主要经营业务为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故按玻璃制造行业经营特点确定收入确认、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政策,具体参见附注(五)、38,附注(五)、10,附注(五)、23和附注(五)、29。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通常约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除越南子公司外的其他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除越南子公司外的其他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越南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活动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越南盾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所有重大账目及交易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为了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按套期会计方法处理;(3)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

?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以及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符合条件,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10.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0.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0.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于收入准则规范形成的全部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

(2)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

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若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90日,则本集团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10.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0.2.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

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针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针对被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0.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与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0.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0.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

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 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1.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0.4.1.2.1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同、货币互换掉期合同及利率互换掉期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7金融工具重分类

当本集团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所有金融负债均不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即导致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10.8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分拆,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权益工具进行核算。

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后续计量时,可转换债券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划分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继续保留在权益工具。可转换债券到期或转换时不产生损失或收益。

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工具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与权益工具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权益工具;与负债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的账面价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2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2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1、10.2和10.3。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2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5.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1.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投资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1.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1.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1.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4-105%9.50%-23.7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5%19.00%-23.75%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软件、排污权、采矿权、土地使用权、用能权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年)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直线法42-50年-
排污权直线法5-20年-
采矿权产量法--
软件直线法5-10年-
用能权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五) “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职工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6.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36.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 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玻璃产品的销售,本集团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浮法玻璃和采矿产品等。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收入和材料销售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40.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六)、32,由于与购建或购置的固定资产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年限平均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0.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详见附注(六)、60,由于直接与发生的期间费用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41.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41.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1.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42.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42.1.1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42.1.2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

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2.1.3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2.1.4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

本集团对机器设备的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2.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42.2.1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42.3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用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开采露天非金属矿山原矿产量每吨人民币2元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本集团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直接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所有者权益中“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的支出,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范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对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当仅因基准利率改革直接导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或费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确定基础在经济上相当时,本集团参照浮动利率变动的处理方法,按照仅因基准利率改革导致变更后的未来现金流量重新计算实际利率,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后续计量。

除上述变更外,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利息收入或费用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同时发生其他变更的,本集团根据上述规定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评估其他变更是否导致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根据解释14号,本集团对于2021年1月1日至解释14号施行日新增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按照解释14号规定进行处理。

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对于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运输服务而产生的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于利润表“营业成本”中。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本集团2021年度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329,959,493.47元,本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40,049,782.23元;于2020年度,本集团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254,222,773.59元,本公司营业成本增加及销售费用减少人民币61,307,718.11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本集团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应收账款的减值

本集团在评估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结合历史违约情况、当前的信用风险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及计算信用减值额。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为人民币53,799,906.07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81,253,434.19元)。

固定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管理层定期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在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可回收金额时确认减值亏损。本集团在有迹象显示固定资产可能出现减值时对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为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本集团管理层在确定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时需要考虑包括未来盈利能力,增长率和折现率等因素。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20,235,227.71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59,162,130.14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人民币4,162,665.30元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25,990,515.11元),并列于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主要取决于未来的实际盈利及暂时性差异在未来使用年度的实际税率。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少于预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被转回,确认在转回发生期间的利润表中。本集团管理层认为,部分子公司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于2021年12月31日,有关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亏损额和其他暂时性差异合计为人民币33,307,024.87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79,303,336.30元)。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流转税缴纳额7%
教育费附加流转税缴纳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流转税缴纳额2%
房产税房产原值/房产出租收入注1
资源税销售矿石的金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注2
环境保护税污染物排放量每污染物当量1.2元或1.4元

注1:自用房产的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按1.2%的税率计算;出租房产的房产税按出租收入的12%计算。

注2:本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25%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15%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25%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15%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25%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注1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5%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0%
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16.5%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5%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25%
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5%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5%
安徽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5%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
FLAT (AUSTRALIA) PTY LTD30%

注1:对于不超过(含)港币2,000,000元的税前利润执行8.25%的税率,对于税前利润超过港币2,000,000元以上的部分执行16.5%的税率。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33003682,有效期三年,自2019年至2021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33001492,有效期三年,自2019年至2021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了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4000476,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至2022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财税[2012]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根据2016年6月30日越南海防经济区管理局核准的《项目投资许可证》,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自开始盈利第一年起四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后九年减免50%征收企业所得税。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自2021年开始实现盈利。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7,595.7417,673.90
银行存款2,101,693,083.721,146,154,256.23
其他货币资金740,946,588.02443,795,083.56
合计2,842,677,267.481,589,967,013.6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38,902,274.63379,200,657.97

其他说明本集团年末的其他货币资金中受限制货币资金为人民币740,946,588.02元(上年末:人民币443,795,083.56元),包括票据保证金人民币628,018,672.77元(上年末:人民币440,879,255.36元),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人民币100,000,000.00元(上年末:无),理财及远期外汇合同保证金人民币11,766,158.10元(上年末:人民币1,683,743.42元),矿山开采保证金人民币1,129,011.75元(上年末:人民币1,211,839.75元)以及其他保证金人民币32,745.40元(上年末:人民币20,245.03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0,000,000.00400,000,000.00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0400,000,000.00
合计200,000,000.00400,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金融资产
其中:远期外汇合同62,739.001,445,666.57
合计62,739.001,445,666.57

其他说明:

未到期之远期外汇合同未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834,875,954.38545,166,435.99
商业承兑票据107,583,256.081,606,204.18
减:坏账准备-2,711,098.05-
合计939,748,112.41546,772,640.17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3,540,000.00
合计13,540,000.00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662,916,166.12
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6,790,000.00
合计669,706,166.12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834,875,954.3888.58--834,875,954.38545,166,435.9999.71--545,166,435.99
商业承兑汇票107,583,256.0811.422,711,098.052.52104,872,158.031,606,204.180.29--1,606,204.18
合计942,459,210.46100.002,711,098.050.29939,748,112.41546,772,640.17100.00--546,772,640.1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低风险类834,875,954.38-
正常类107,583,256.082,711,098.052.52
合计942,459,210.462,711,098.050.29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因银行违约而产生的信用风险较低,因此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正常类2,711,098.052,711,098.05
合计2,711,098.052,711,098.0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140,110,906.82
1至2年11,805,748.65
2至3年1,370,132.36
3年以上6,272,689.99
合计1,159,559,477.82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损失准备,并以信用风险评级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组合分为低风险类、正常类、关注类及损失类。违约损失率基于过去3年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信用风险评级年末数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正常类
预期信用损失率2.52%2.52%2.52%2.52%
应收账款1,096,931,797.73---1,096,931,797.73
预期信用损失27,642,681.27---27,642,681.27
关注类
预期信用损失率14.72%83.91%100.00%100.00%
应收账款41,724,909.405,515,553.55887,467.47-48,127,930.42
预期信用损失6,141,906.684,628,100.98887,467.47-11,657,475.13
损失类
预期信用损失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应收账款1,454,199.696,290,195.10482,664.896,272,689.9914,499,749.67
预期信用损失1,454,199.696,290,195.10482,664.896,272,689.9914,499,749.67
合计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40,110,906.8211,805,748.651,370,132.366,272,689.991,159,559,477.82
预期信用损失35,238,787.6410,918,296.081,370,132.366,272,689.9953,799,906.0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104,872,119.18887,452.57--1,105,759,571.75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81,253,434.19-26,215,714.90-1,237,813.2253,799,906.07
合计81,253,434.19-26,215,714.90-1,237,813.2253,799,906.0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237,813.22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本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581,839,100.82元(上年末:

人民币1,097,833,934.72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50.18%(上年末:74.70%),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14,662,345.34元(上年末:人民币30,739,350.17元)。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531,196,547.78684,530,748.37
合计531,196,547.78684,530,748.3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年末数
成本534,124,286.68
公允价值531,196,547.78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2,927,738.9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分类管理,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独进行管理,以在需要时背书或者贴现。由于持有这些特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本集团认为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较低,故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86,003,745.0899.097358,810,968.3298.80
1至2年4,219,015.490.613,653,939.761.01
2至3年2,016,474.000.2949,194.670.01
3年以上22,723.560.003640,281.650.18
合计692,261,958.13100.00363,154,384.40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的余额分别为人民562,487,063.28元和人民币319,471,728.26元,占预付款项总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1.25%和

87.97%。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4,999,617.9724,267,677.88
合计54,999,617.9724,267,677.8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4,416,921.65
1至2年20,102,120.79
2至3年97,625.28
3年以上382,950.25
合计54,999,617.97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293,731.73242,731.73
保证金52,633,813.7622,370,161.90
备用金211,827.29404,598.62
其他1,860,245.191,250,185.63
合计54,999,617.9724,267,677.88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50,000.0050,000.00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50,000.0050,000.00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50,000.00-50,000.0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低风险类
损失类50,000.00-50,000.00-
合计50,000.00-5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保证金40,000,000.001-2年72.73-
第二名保证金5,000,000.001年以内9.09-
第三名保证金4,755,186.911年以内8.65-
第四名保证金914,551.461年以内1.66-
第五名保证金786,333.201年以内1.43-
合计51,456,071.5793.56-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189,179,166.17-1,189,179,166.17211,978,779.74-211,978,779.74
低值易耗品183,128,642.365,175,543.77177,953,098.5986,711,647.414,093,734.5882,617,912.83
在产品60,856,490.19-60,856,490.1948,255,479.71-48,255,479.71
产成品855,214,953.986,734,180.64848,480,773.34137,448,604.16905,589.77136,543,014.39
合计2,288,379,252.7011,909,724.412,276,469,528.29484,394,511.024,999,324.35479,395,186.67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产成品905,589.776,215,882.68387,291.816,734,180.64
低值易耗品4,093,734.583,986,296.052,904,486.865,175,543.77
合计4,999,324.3510,202,178.733,291,778.6711,909,724.41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232,222,691.4373,386,905.13
出口退税14,355,212.8817,552,947.29
预缴所得税6,809,376.77-
预付租赁款412,844.04412,844.04
其他1,326,957.6817,020.44
合计255,127,082.8091,369,716.90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联营企业
凯鸿福莱特3,414,841.663,506,986.466,921,828.12
昆仑燃气10,500,000.00-10,500,000.00
嘉兴燃气-2,051,501.1052,057,005.0054,108,506.10
小计13,914,841.665,558,487.5652,057,005.0071,530,334.22
合计13,914,841.665,558,487.5652,057,005.0071,530,334.22

其他说明本集团持有的H股上市公司嘉兴燃气的限售流通股股权,初始确定时将其作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嘉兴燃气于2021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本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阮洪良先生成为其非执行董事,能够参与其经营及财务决策,因本集团能够对嘉兴燃气的经营及财务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对其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嘉兴燃气-53,970,165.00
合计-53,970,165.00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燃气2,081,250.005,131,074.845,131,074.84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核算方法变更为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7,486,623.547,525,892.3635,012,515.90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7,486,623.547,525,892.3635,012,515.9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3,142,751.271,636,063.2014,778,814.47
2.本期增加金额1,267,864.08163,606.321,431,470.40
(1)计提或摊销1,267,864.08163,606.321,431,470.4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4,410,615.351,799,669.5216,210,284.8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076,008.195,726,222.8418,802,231.03
2.期初账面价值14,343,872.275,889,829.1620,233,701.43

本年末净值为人民币18,802,231.03元(上年末:人民币20,233,701.43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用于抵押借款。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账面原值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的金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于本年末,根据具有资质的独立专业估值师的评估,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1,950,000.00 元(上年末:人民币66,974,400.00元)。

公允价值是根据市场法确认。市场法是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日期、区域因素、剩余使用年限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评估时点单位地价,得出土地使用权总地价。

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投资性房地产的最佳用途为其当前使用方式。采用的估值方法未发生任何变化。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295,252,919.673,474,993,261.2566,665,814.2845,410,931.984,882,322,927.18
2.本期增加金额974,762,414.862,489,307,703.1239,812,991.718,287,806.983,512,170,916.67
(1)购置1,540,330.5142,978,763.7030,903,313.675,651,442.6581,073,850.53
(2)在建工程转入973,222,084.352,446,328,939.428,909,678.042,636,364.333,431,097,066.14
3.本期减少金额13,308,362.80177,537,329.531,111,529.501,071,749.17193,028,971.00
(1)处置或报废449,467.0048,002,104.171,060,568.591,070,462.4450,582,602.20
(2)转入在建工程12,858,342.91129,533,460.79--142,391,803.70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552.891,764.5750,960.911,286.7354,565.10
4.期末余额2,256,706,971.735,786,763,634.84105,367,276.4952,626,989.798,201,464,872.8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49,496,509.611,061,114,966.4443,568,069.4735,283,034.371,489,462,579.89
2.本期增加金额84,094,963.39407,172,635.049,537,572.514,325,701.51505,130,872.45
(1)计提84,094,963.39407,172,635.049,537,572.514,325,701.51505,130,872.45
3.本期减少金额4,803,479.20122,691,834.271,010,588.731,137,416.19129,643,318.39
(1)处置或报废184,584.9731,230,508.281,007,540.141,137,341.8633,559,975.25
(2)转入在建工程4,618,894.2391,461,170.29--96,080,064.52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55.703,048.5974.333,278.62
4.期末余额428,787,993.801,345,595,767.2152,095,053.2538,471,319.691,864,950,133.9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58,794,411.73275,923.2691,795.1559,162,130.1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38,917,973.77-8,928.6638,926,902.43
(1)处置或报废-11,684,165.06-8,928.6611,693,093.72
(2)转入在建工程-27,233,808.71--27,233,808.71
4.期末余额-19,876,437.96275,923.2682,866.4920,235,227.71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827,918,977.934,421,291,429.6752,996,299.9814,072,803.616,316,279,511.19
2.期初账面价值945,756,410.062,355,083,883.0822,821,821.5510,036,102.463,333,698,217.15

本年末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796,949,877.60元(上年末:人民币1,549,733,966.49元)的固定资产用作为借款的抵押。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情况参见附注(七) 32及45。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机器设备8,292,131.462,728,761.445,563,370.02-
其他设备268,037.61225,506.2542,531.36-
合计8,560,169.072,954,267.695,605,901.38-

本年末,本集团闲置的固定资产包括子公司浙江嘉福、浙江福莱特的部分设备。本集团基于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对相关资产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中空玻璃车间(北区)13,145,187.02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110KV变电站7,535,215.02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合计20,680,402.0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867,765,142.381,914,760,672.93
工程物资199,442,725.1222,390,712.49
合计3,067,207,867.501,937,151,385.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末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49,449,877.89元(上年末:无)的在建工程用作为借款的抵押。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二期1,129,878,953.18-1,129,878,953.18340,005,791.57-340,005,791.57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823,934,022.33-823,934,022.33
年产12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270,384,014.38-270,384,014.38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三期项目156,279,422.21-156,279,422.21
光伏二线冷修142,197,037.81-142,197,037.81
年产4200万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75,478,773.23-75,478,773.2335,997,355.15-35,997,355.15
天然气直供气项目66,950,958.67-66,950,958.67
110KV线路及变电站建设项目33,965,185.47-33,965,185.4742,388,491.05-42,388,491.05
越南福莱特光伏玻璃生产线33,569,328.04-33,569,328.041,332,893,350.87-1,332,893,350.87
越南福莱特码头土建工程30,815,218.24-30,815,218.24
光伏一线冷修项目30,544,592.60-30,544,592.60110,494,434.62-110,494,434.62
年产2800万平方米光伏背板玻璃项目11,467,536.25-11,467,536.25
待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62,300,099.97-62,300,099.9738,789,438.38-38,789,438.38
浮法二线冷修项目13,219,535.07-13,219,535.07
嘉福一期冷修项目972,276.22-972,276.22
合计2,867,765,142.38-2,867,765,142.381,914,760,672.93-1,914,760,672.93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二期1,405,235,500.00-1,383,642,219.95253,763,266.77-1,129,878,953.1898%98%---非公开募集资金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1,985,837,800.00-823,934,022.33--823,934,022.3341%41%---自有资金/可转换债券
12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2,244,595,500.00-270,384,014.38--270,384,014.3812%12%---自有资金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三期项目1,466,011,800.00-156,279,422.21--156,279,422.2111%11%---自有资金
光伏二线冷修191,000,000.00715,596.34141,481,441.47--142,197,037.8174%74%---自有资金
年产4200万平方米光伏背板项目470,427,500.0035,997,355.15131,486,103.1591,651,608.09353,076.9875,478,773.2336%36%---非公开募集资金
安徽福莱特石门山至板桥天然气管道直供气建设项目91,000,000.00-66,950,958.67--66,950,958.6774%74%---自有资金
110KV线路及变电站建设项目76,000,000.0069,902.9133,895,282.56--33,965,185.4745%45%---自有资金
越南福莱特光伏玻璃生产线1,500,000,000.001,332,893,350.8763,794,210.951,363,118,233.78-33,569,328.0493%93%106,199,446.3711,441,807.592.69%自有资金/专项借款
越南福莱特码头土建工程280,742,415.00-144,622,297.90113,807,079.66-30,815,218.2452%52%---自有资金
光伏一线冷修项目260,000,000.00110,494,434.62112,145,189.05192,095,031.07-30,544,592.6086%86%---自有资金
年产2800万平方米光伏背板玻璃项目120,000,000.0016,633,740.6488,006,929.6893,173,134.07-11,467,536.2587%87%---自有资金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1,459,459,500.00340,005,791.57832,082,475.391,171,041,168.261,047,098.70-80%80%29,813,592.05--可转换债券
合计11,550,310,015.001,836,810,172.104,248,704,567.693,278,649,521.701,400,175.682,805,465,042.41//136,013,038.4211,441,807.59//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本年末,本集团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专用设备93,343,324.4293,343,324.42--
耐火材料78,024,378.0378,024,378.03--
电线电缆6,730,582.586,730,582.58--
钢材线材2,105,446.452,105,446.45--
其他19,238,993.6419,238,993.6422,390,712.4922,390,712.49
合计199,442,725.12199,442,725.1222,390,712.4922,390,712.49

其他说明: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90,271,628.31190,271,628.31
2.本期增加金额2,414,999.022,414,999.02
(1)新增2,414,999.022,414,999.02
3.本期减少金额1,584,558.311,584,558.31
(1)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584,558.311,584,558.31
4.期末余额191,102,069.02191,102,069.0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466,602.0516,466,602.05
2.本期增加金额4,727,421.434,727,421.43
(1)计提4,727,421.434,727,421.43
3.本期减少金额1,584,558.311,584,558.31
(1)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584,558.311,584,558.31
3.本期减少金额162,826.68162,826.68
(1)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62,826.68162,826.68
4.期末余额21,031,196.8021,031,196.8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70,070,872.22170,070,872.22
2.期初账面价值173,805,026.26173,805,026.26

其他说明:

本集团租赁了若干位于越南的土地,租赁期为29年到42年不等。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人民币14,561,324.81元(上年度:人民币10,620,628.36元)。

本年度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15,125,705.65元(上年度:人民币6,673,072.19元)。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排污权采矿权用能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69,457,768.4230,427,822.04232,964,000.00-7,595,886.72740,445,477.18
2.本期增加金额-21,030,984.00-144,731,091.46-165,762,075.46
(1)购置-21,030,984.00-144,731,091.46-165,762,075.46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69,457,768.4251,458,806.04232,964,000.00144,731,091.467,595,886.72906,207,552.6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6,584,545.1325,741,188.04125,582,563.79-2,967,139.85210,875,436.81
2.本期增加金额9,407,264.273,156,926.0619,407,047.89-652,081.5332,623,319.75
(1)计提9,407,264.273,156,926.0619,407,047.89-652,081.5332,623,319.7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65,991,809.4028,898,114.10144,989,611.68-3,619,221.38243,498,756.5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03,465,959.0222,560,691.9487,974,388.32144,731,091.463,976,665.34662,708,796.08
2.期初账面价值412,873,223.294,686,634.00107,381,436.21-4,628,746.87529,570,040.37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本年末净值为人民币324,758,897.07元(上年末:人民币175,597,445.12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作借款的抵押。

排污权指为获得排放废气及废水的权利而向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支付的款项。相关排污权成本按照本集团取得的排放量计算。排污权以直线法于其可使用年限内摊销。

该采矿权指本集团拥有的位于中国安徽省凤阳县的一处石英石矿的开采权利。采矿权按产量法摊销。

用能权指本集团因项目建设新增用能需求而购买的可交易的能源消费量的权利。用能权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于使用期间不进行摊销。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2,144,952.124,837,086.1464,161,454.499,640,751.87
信用损失准备54,975,356.648, 999,635.2181,303,434.1913,376,610.46
递延收益25,441,145.124,331,055.3233,039,484.745,295,812.37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33,101,192.394,965,178.8629,585,538.314,437,830.75
股份支付16,200,234.302,430,035.1515,643,324.402,346,498.66
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变动--7,017,138.161,052,570.72
合计161,862,880.5725,562,990.68230,750,374.2936,150,074.83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因转变为股份公司而产生的物业重估12,518,486.601,877,772.9913,717,191.972,057,578.8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765,840,684.05114,876,102.61278,401,586.0841,760,237.91
试生产成本59,015,677.778,852,351.6766,635,003.819,995,250.57
衍生金融资产的公允62,739.0010,351.951,445,666.57361,416.64
价值变动
合计837,437,587.42125,616,579.22360,199,448.4354,174,483.92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1,400,325.384,162,665.3010,159,559.7225,990,515.11
递延所得税负债21,400,325.38104,216,253.8310,159,559.7244,014,924.20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30,690,640.3078,222,599.22
其他2,616,384.571,080,737.08
合计33,307,024.8779,303,336.30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1年-5,383,141.31
2022年-2,253,828.56
2023年-5,267,794.80
2024年-11,498,471.76
2025年19,674,875.8253,819,362.79
2026年11,015,764.48-
合计30,690,640.3078,222,599.2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789,953,029.11789,953,029.11603,014,147.21603,014,147.21
预付投资款74,350,906.3074,350,906.30--
购买土地保证金2,600,000.002,600,000.00--
合计866,903,935.41866,903,935.41603,014,147.21603,014,147.21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1,513,906,500.00429,391,130.00
票据贴现借款6,790,000.001,000,000.00
信用借款340,000,000.00187,010,905.00
合计1,860,696,500.00617,402,035.00

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附注(七)、20、21、22及26。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本年上述借款年利率从0.79%至3.85%(上年度:1.25%至4.35%)。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1,036,982,577.72713,571,260.89
合计1,036,982,577.72713,571,260.89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1,322,155,502.11725,162,337.22
应付工程款984,754,614.54569,481,155.04
合计2,306,910,116.651,294,643,492.26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应付工程款46,865,201.73工程质保金,尚未到还款期
应付货款13,251,374.17存在产品质量争议的应付款,待争议解决后支付
合计60,116,575.9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352,681,717.1491,178,042.21
合计352,681,717.1491,178,042.21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基于商品销售合同所收取的预收货款作为合同负债核算,相关合同负债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为销售收入。年初预收货款已全部于本年度确认为收入,本年末合同负债预计将于2022年确认收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48,121,004.94457,073,254.86438,903,606.7566,290,653.05
二、离职后福利-817,948.8431,603,603.5731,192,502.851,229,049.56
设定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48,938,953.78488,676,858.43470,096,109.6067,519,702.6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5,969,852.59395,940,347.04379,943,201.1261,966,998.51
二、职工福利费-24,541,903.6524,587,443.65-45,540.00
三、社会保险费772,267.1817,696,455.6517,704,258.97764,463.86
其中:医疗保险费657,200.8115,928,823.1415,733,370.06852,653.89
工伤保险费76,407.501,269,525.011,470,762.36-124,829.85
生育保险费38,658.87498,107.50500,126.5536,639.82
四、住房公积金611,019.0010,599,602.0010,536,585.00674,036.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767,866.178,294,946.526,132,118.012,930,694.68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48,121,004.94457,073,254.86438,903,606.7566,290,653.05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789,608.5430,418,326.3030,013,420.751,194,514.09
2、失业保险费28,340.301,185,277.271,179,082.1034,535.47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817,948.8431,603,603.5731,192,502.851,229,049.5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4%及0.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集团子公司安徽福莱特玻璃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6%及0.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集团子公司福莱特(越南)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7%及1%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本年应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30,418,326.30元及人民币1,185,277.27 元;(2020年:人民币10,882,816.83元及人民币400,642.07元)。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1,194,514.09元及人民币34,535.47元的应缴存费用系于本年末已计提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1,359,752.8862,394,735.41
企业所得税11,387,361.66211,526,135.88
个人所得税643,392.801,222,786.16
城市维护建设税2,130,901.265,655,015.78
土地使用税9,461,877.509,436,202.79
房产税6,609,729.586,612,738.39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1,746,134.734,921,641.59
资源税3,027,439.59270,368.82
其他2,262,896.851,392,485.23
合计48,629,486.85303,432,110.05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4,225,184.382,856,171.00
应付股利791,200.00299,000.00
其他应付款131,648,032.6597,660,344.00
合计136,664,417.03100,815,515.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297,774.101,547,587.53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927,410.28647,870.68
应付可转债利息-660,712.79
合计4,225,184.382,856,171.00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791,200.00299,000.00
合计791,200.00299,0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77,755,114.8742,285,711.92
运保费15,828,272.5121,651,934.2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2,096,200.0028,359,000.00
其他5,968,445.275,363,697.81
合计131,648,032.6597,660,344.00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本公司向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激励对象向公司缴付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本公司将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义务全额确认负债并计入库存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授予情况详见附注(十三)。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09,464,555.59160,819,952.95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35,514.93-
合计310,100,070.52160,819,952.95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44,277,908.91-
合计44,277,908.91-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694,548,428.041,014,950,373.96
抵押借款1,273,200,000.00360,061,508.11
合计1,967,748,428.041,375,011,882.07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为本集团持有的福莱特(越南)的股权。

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附注(七)、20、21、22及26。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借款年利率为2.69%到4.90%(上年度:2.69%到4.90%)。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债券-236,681,991.63
合计-236,681,991.63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溢折价摊销本期转股本年赎回期末 余额
福莱转债1002020-05-276年1,450,000,000.00236,681,991.63--653,306.57--235,105,956.20-2,229,342.00-
合计///1,450,000,000.00236,681,991.63--653,306.57--235,105,956.20-2,229,342.0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证监许可【2020】294 号核准,本集团于2020年5月27日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的可转换债券1,450万张。债券票面年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的支付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2020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6 月 2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12月3日至2026年5月26日。在发行日采用未附认股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来估计该等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剩余部分作为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详见(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10,879,703.2911,508,090.39
合计10,879,703.2911,508,090.39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33,039,484.743,877,900.0011,476,239.6225,441,145.12
合计33,039,484.743,877,900.0011,476,239.6225,441,145.12/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嘉兴市2011年扶持重大投资项目——TCO超白导电膜项目补助款1#浮法窑2,500,000.00-2,500,000.00-与资产相关
浙江财政厅2011年工业转型升级技改补助——年产17万吨太阳能薄膜电池超白 导电膜玻璃及深加工项目1#光伏窑166,666.69-166,666.69-与资产相关
嘉兴市2011年工业发展资金补助——产17万吨太阳能薄膜电池超白导电膜玻璃及 深加工项目1#光伏窑166,666.69-166,666.69-与资产相关
嘉兴市2009年扶持重大投资项目——TCO超白导电膜项目补助款1#浮法窑1,666,666.63-1,666,666.63-与资产相关
嘉兴市2012年工业发展资金补助第一批——年产17万吨low-E玻璃及深加工项目 2#浮法窑333,333.10-200,000.04133,333.06与资产相关
嘉兴市2012年省级节能财政补贴——2条生产线熔窑烟气余热利用二期项目, 配套建设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290,291.51-99,999.96190,291.55与资产相关
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扩建项目924,778.46-500,000.04424,778.42与资产相关
嘉兴市2012年工业发展资金补助第一批——2*600t/d玻璃熔窑烟气余热发电一期工程 技改项目183,495.38-99,999.9683,495.42与资产相关
TCO超白导电膜项目补助款2,010,862.91-1,407,079.68603,783.23与资产相关
嘉兴市2012年工业发展资金补助第一批——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 项目1#光伏窑1,450,494.81-500,000.04950,494.77与资产相关
2014年产业转型升级项目(中央基建投)福莱特玻璃年产580万平方米LOW-E玻璃 深加工项目3,720,000.00-930,000.002,790,000.00与资产相关
玻璃熔窑烟气脱硝技改项目补助款5,852,777.21-1,173,333.484,679,443.73与资产相关
嘉兴财政局2011年玻璃熔窑烟气余热发电项目补助款1,109,999.80-369,999.96739,999.84与资产相关
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补助款4,349,280.00-334,560.004,014,720.00与资产相关
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补助款1,227,330.63-93,215.041,134,115.59与资产相关
年产580万平方米LOW-E玻璃深加工项目5,054,348.00-819,624.004,234,724.00与资产相关
年产1200万平方米高透光伏玻璃项目2,032,492.92-348,427.441,684,065.48与资产相关
年产2800万平方背板加工车间补贴款-2,877,900.00-2,877,900.00与资产相关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补贴-1,000,000.0099,999.97900,000.03与资产相关
合计33,039,484.743,877,900.0011,476,239.6225,441,145.1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510,312,197.0021,311,286.755,099,829.7526,411,116.50536,723,313.50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8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截至2021年1月7日止,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0.25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4,545,1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6.79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16,918,053.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3,081,943.69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币21,136,286.75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461,945,656.94元。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根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700,000股 A 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以 14.23 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币175,000.00元,库存股增加人民币9,961,000.00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9,786,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十三)股份支付。

可转债转股情况详见(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年初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数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2,819,180.0049,401,670.49--2,819,180.0049,401,670.49--

其他权益工具由本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部分形成,参见附注(六)、30。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029,451,831.652,750,665,795.88-4,780,117,627.53
其他资本公积15,643,324.4037,007,309.90-52,650,634.30
合计2,045,095,156.052,787,673,105.78-4,832,768,261.8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股份支付28,359,000.009,961,000.006,223,800.0032,096,200.00
合计28,359,000.009,961,000.006,223,800.0032,096,200.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本次分红包括2020年8月首次授予的相应激励对象,不包括2021年5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上述完成后,公司库存股减少人民币690,000.00元。

2021年8月11日,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库存股相应减少人民币5,533,800.00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结转至留存收益
收益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217,914.84-1,913,160.00--1,913,160.00-5,131,074.84-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217,914.84-1,913,160.00--1,913,160.00-5,131,074.84-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3,120,961.3115,507,780.59-15,507,780.59---7,613,180.72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7,156,393.8712,470,952.05-12,470,952.05---4,685,441.82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5,964,567.443,036,828.54-3,036,828.54---2,927,738.9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6,338,876.1513,594,620.59-13,594,620.59-5,131,074.84-7,613,180.72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14,369,931.382,998,977.20102,854.9717,266,053.61
合计14,369,931.382,998,977.20102,854.9717,266,053.6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20,705,199.3147,656,457.44-268,361,656.75
合计220,705,199.3147,656,457.44-268,361,656.75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本公司的章程或经过董事会批准后计提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本公司的亏损,可用于增加股本。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之10%提取,本集团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计提。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4,449,556,361.772,974,971,417.7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4,449,556,361.772,974,971,417.7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19,919,326.431,628,783,787.6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7,656,457.4427,149,843.6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321,928,988.10127,049,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5,131,074.84
期末未分配利润6,194,759,167.824,449,556,361.77

经公司于 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并经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截至 2021 年公司总股数2,146,193,25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1,928,988.10元(含税)。

年末未分配利润中包含了本公司之子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29,647,535.05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35,479,088.29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673,660,042.785,588,755,523.666,222,273,153.933,598,050,291.29
其他业务39,568,022.8131,636,443.2838,144,638.332,813,794.05
合计8,713,228,065.595,620,391,966.946,260,417,792.263,600,864,085.34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福莱特集团合计
商品类型
光伏玻璃7,121,636,842.987,121,636,842.98
家居玻璃380,740,715.26380,740,715.26
工程玻璃711,402,297.80711,402,297.80
浮法玻璃393,531,134.45393,531,134.45
采矿产品66,349,052.2966,349,052.29
其他业务39,568,022.8139,568,022.81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中国4,451,797,460.854,451,797,460.85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1,342,878,079.391,342,878,079.39
欧洲188,748,992.29188,748,992.29
北美洲253,658,246.74253,658,246.74
其他23,335,012.9923,335,012.99
按销售渠道分类
直销8,501,898,137.938,501,898,137.93
经销商211,329,927.66211,329,927.66
合计8,713,228,065.598,713,228,065.59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通常相关销售商品的合同中仅有交付商品一项履约义务,销售产品的对价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中约定的固定价格确定。本集团在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要求经销商客户在货物交付前全额预付货款,给予直销客户的正常信用期限为货物验收后30-120天。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均为在某一时点确认。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5,952,549.1412,622,468.96
教育费附加5,640,558.4710,654,543.54
资源税4,644,433.664,464,846.05
房产税9,266,792.1110,293,250.16
土地使用税11,353,621.7917,128,580.99
印花税4,442,864.712,245,219.00
环境保护税3,459,342.001,656,773.40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701,160.341,757,930.61
其他1,004,863.15260,076.09
合计48,466,185.3761,083,688.80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集装架使用费59,489,953.0626,833,227.50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11,649,817.5110,563,544.00
市场推广费9,774,360.936,021,170.99
折旧与摊销11,213.6822,691.75
其他4,799,301.144,191,444.94
合计85,724,646.3247,632,079.18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91,090,302.9769,771,843.00
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37,007,309.9015,643,324.40
折旧与摊销22,579,512.8522,035,717.88
中介机构服务费7,920,089.758,881,925.13
商标注册费7,384,671.46-
绿化环保费用6,959,694.276,765,192.91
劳务费5,774,476.943,351,866.39
租赁费5,729,388.063,384,980.10
财产保险费4,373,929.74808,980.81
审计费3,450,000.003,000,000.00
招待费3,557,332.011,350,902.74
装修费2,747,682.6012,187,614.24
交通费2,722,439.722,479,975.45
办公费2,542,231.764,656,885.24
差旅费1,634,421.983,657,963.25
修理费378,353.58193,781.02
其他15,926,899.3414,178,079.87
合计221,778,736.93172,349,032.43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直接材料费用283,584,997.75191,584,338.99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81,098,407.2758,966,609.13
折旧与摊销22,932,479.9721,574,545.93
其他20,801,576.3612,592,318.76
合计408,417,461.35284,717,812.81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89,688,426.4379,709,512.46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563,988.33563,639.23
减:利息收入-37,314,406.92-16,412,291.81
手续费3,151,737.262,317,334.00
汇兑损益-3,571,301.8675,350,498.30
合计52,518,443.24141,528,692.18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财政局重点项目保障资金20,000,000.00-
递延收益摊销额11,476,239.6212,369,159.96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6,441,861.227,815,127.04
产业发展补助5,184,800.00-
嘉兴市秀洲区工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4,470,500.00-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创新企业研究院建设政府补贴4,000,000.00-
凤阳县财政国库惠企政策兑现资金1,794,200.00-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财政下达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600,000.00-
科技型企业应对疫情推动高质量发展基金补助500,000.00-
市级第三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0-
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336,666.23302,137.25
嘉兴市级商务资金奖补300,000.00-
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0-
嘉兴市秀洲区第一批科技项目补助200,000.00-
外贸奖补216,000.00-
社保补贴164,690.254,981,662.84
其他1,946,862.943,146.73
合计58,331,820.2625,471,233.82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558,487.562,614,841.6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1,890,656.1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2,081,250.00-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工具12,355,831.703,060,994.60
合计31,886,225.405,675,836.26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未指定套期关系对的衍生工具
其中:利率互换掉期合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79,492.22
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1,382,927.57779,202.70
外汇期权合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845,916.11
合计-1,382,927.571,245,626.59

其他说明: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711,098.052,033,728.0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6,215,714.90-31,998,719.9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0,000.0050,000.00
合计23,554,616.85-29,914,991.88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0,202,178.73-3,118,136.33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8,665,333.44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10,202,178.73-71,783,469.77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产处置利得(损失)3,599,005.34-18,018,346.26
合计3,599,005.34-18,018,346.26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1,856,448.869,060,785.161,856,448.86
其他818,334.093,828,431.69818,334.09
合计2,674,782.9512,889,216.852,674,782.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1,497,149.473,371,547.101,497,149.47
其他2,679,778.03527,918.342,679,778.03
合计4,176,927.503,899,465.444,176,927.50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09,719,589.44294,112,587.56
递延所得税费用80,976,608.72-49,440,188.17
补缴(退缴)上年所得税-30,400,482.15451,854.67
合计260,295,716.01245,124,254.06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380,215,042.4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57,032,256.3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4,861,900.0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626,830.5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0,632,916.4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753,941.14
免税收入的影响-526,047.97
补缴(退缴)上期所得税-30,400,482.15
税收优惠的纳税影响-26,301,110.71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48,118,654.81
所得税费用260,295,716.0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52,589,929.5022,162,859.02
利息收入37,314,406.9216,412,291.81
经营性保证金300,000.00200,000.00
其他818,334.093,828,431.69
合计91,022,670.5142,603,582.5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费用款项451,390,226.93493,990,965.42
经营性保证金30,364,651.8620,063,749.14
公益性捐赠支出1,497,149.473,371,547.10
手续费3,151,737.262,317,334.00
其他3,097,066.261,014,685.85
合计489,500,831.78520,758,281.5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票据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35,120,339.71100,233,187.12
工程保证金44,790,414.8725,676,711.92
合计79,910,754.58125,909,899.04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票据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25,153,621.47111,220,723.45
投资损失支付的现金-7,198,465.40
工程保证金9,521,011.92305,600.00
合计34,674,633.39118,724,788.85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理财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319,363,076.09255,660,791.32
合计319,363,076.09255,660,791.3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理财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626,481,298.79554,536,065.30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1,325,756.982,794,000.00
合计627,807,055.77557,330,065.3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119,919,326.431,628,783,787.63
加:资产减值准备10,202,178.7371,783,469.77
信用减值损失-23,554,616.8529,914,991.8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05,130,872.45366,362,853.15
使用权资产摊销4,727,421.434,857,170.49
无形资产摊销32,623,319.7531,912,498.2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242,629.012,155,302.1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599,005.3418,018,346.2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82,927.57-1,245,626.5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2,581,084.3980,273,151.6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1,886,225.40-5,675,836.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775,279.09-6,479,355.1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0,201,329.63-42,960,833.0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807,276,520.351,106,324.1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06,723,760.35-1,529,059,046.6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83,021,094.301,044,155,413.98
其他29,961,517.887,264,707.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9,728,852.371,701,167,319.7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101,730,679.461,146,171,930.1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146,171,930.13479,068,091.5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55,558,749.33667,103,838.54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101,730,679.461,146,171,930.13
其中:库存现金37,595.7417,673.9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101,693,083.721,146,154,256.2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01,730,679.461,146,171,930.13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740,946,588.02票据保证金等
应收票据13,540,000.00质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应收账款融资359,938,671.63质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投资性房地产18,802,231.03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固定资产1,796,949,877.60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在建工程149,449,877.89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无形资产324,758,897.07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合计3,404,386,143.24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95,389,077.426.3757608,172,140.93
欧元4,037,722.487.219729,151,145.00
日元95,279,894.000.05545,279,935.33
澳元291,665.984.62201,348,080.16
港币2,662,333.040.81762,176,723.49
英镑3,954.748.606434,036.0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40,969,623.566.3757261,210,318.49
欧元383,824.407.21972,771,097.02
澳元79,053.304.6220365,384.35
其他应收款--
其中:港币3,970.000.81763,245.87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6,737,669.926.375742,957,362.10
欧元190,480.137.21971,375,209.38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94,510.496.3757602,570.50
借款
其中:美元201,596,606.436.37571,285,319,483.63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财政局重点项目保障资金20,0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00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6,441,861.22其他收益6,441,861.22
产业发展补助5,184,800.00其他收益5,184,800.00
嘉兴市秀洲区工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4,470,500.00其他收益4,470,500.00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创新企业研究院建设政府补贴4,000,000.00其他收益4,000,000.00
凤阳县财政国库惠企政策兑现资金1,794,200.00其他收益1,794,200.00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600,000.00其他收益600,000.00
科技型企业应对疫情推动高质量发展基金补助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市级第三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嘉兴市级商务资金奖补30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0
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嘉兴市秀洲区第一批科技项目补助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336,666.23其他收益336,666.23
社保补贴164,690.25其他收益164,690.25
外贸发展资金216,000.00其他收益216,000.00
年产2800万平方背板加工车间补贴款2,877,900.00递延收益2,877,900.00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补贴1,000,000.00递延收益1,000,000.00
其他3,803,311.80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3,803,311.80
合计52,589,929.5052,589,929.50
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8,712,029.5048,712,029.5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福莱特”)中国浙江中国浙江从事制造及销售建筑或家居玻璃制品100.00-设立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福”)中国浙江中国浙江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100.00-设立
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福莱特投资”)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100.00设立
FLAT (AUSTRALIA) PTY LTD(“澳洲福莱特”)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100.00设立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上海福莱特”)中国上海中国上海工程玻璃加工100.00-设立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玻璃”)中国安徽中国安徽制造、加工及销售特种玻璃100.00-设立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福莱特天然气”)中国安徽中国安徽天然气利用技术开发,天然气管道安装、销售-100.00设立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凤阳福莱特新能源”)中国安徽中国安徽新能源发电厂的投资、建设、经营及保养-100.00设立
安徽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莱特供应链”)中国安徽中国安徽供应链管理服务-100.00设立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材料”)中国安徽中国安徽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100.00-设立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中国浙江中国香港玻璃出口100.00-设立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越南越南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100.00设立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莱特新能源”)中国浙江中国浙江新能源发电厂的投资、建设、经营及保养100.00-设立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福莱特进出口”)中国浙江中国浙江进出口贸易100.00-设立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南通福莱特”)中国江苏中国江苏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100.00-设立
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宿迁福莱特”)中国江苏中国江苏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凯鸿福莱特”)浙江浙江从事货物运输40权益法
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昆仑燃气”)安徽安徽天然气管道安装、销售、运营35权益法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燃气”)浙江浙江天然气管道安装、销售、运营4.53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嘉兴燃气于2021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本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阮洪良先生成为其非执行董事,能够参与其经营及财务决策,因本集团能够对嘉兴燃气的经营及财务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对其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71,530,334.2213,914,841.66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5,558,487.562,614,841.66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5,558,487.562,614,841.66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末,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应付债券及借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及时有效地采用恰当的措施。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市场风险

本集团业务导致其面临由于利率和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财务风险。本集团认为,本年度面临的上述风险或其管理和衡量风险的方式与以前年度相比并未发生变化。

1.1.1.外汇风险

项目年末数年初数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842,677,267.481,589,967,013.69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000,000.0040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62,739.001,445,666.57
应收票据939,748,112.41546,772,640.17
应收账款1,105,759,571.751,388,373,649.20
应收款项融资531,196,547.78684,530,748.37
其他应收款54,999,617.9724,267,677.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3,970,165.00
合计5,674,443,856.394,689,327,560.88
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036,982,577.72713,571,260.89
应付账款2,306,910,116.651,294,643,492.26
其他应付款132,439,232.6597,959,344.00
应付债券-236,681,991.63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11,516,621.8511,508,090.39
借款(含应付利息)4,142,134,668.012,156,090,041.02
合计7,629,983,216.884,510,155,220.19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主要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本集团位于越南的子公司主要以越南盾计价结算。本集团部分交易以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及澳元等功能性货币以外的货币结算,并承受由此造成的外汇风险。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如下表列示,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具体参见附注(六)、59)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末数年初数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646,162,060.99502,188,814.35
应收账款264,346,799.86367,959,079.17
其他应收款3,245.873,341.31
应付账款44,332,571.4846,575,584.58
其他应付款602,570.50-
借款1,285,319,483.631,273,662,658.96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并制定相关套期政策,以降低外汇风险。外汇远期合同可用于消除外汇风险。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等值于人民币2,869,065.00元(等值于美元450,000.00)的外币货币性资产签订了此类合同,具体参见附注(六)、3。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下表详细说明本集团以相关主体的功能性货币(包括:人民币、越南盾)兑换各种外汇时5%变动率的敏度。内部向高级管理层汇报外汇风险时使用此5%的比率,其代表管理层对外汇可能变动的估计。本集团报告日期外汇风险敏感度分析仅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性项目,未考虑所购买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影响。正数表示因汇率变动导致的税前利润的增加,负数表示因汇率变动导致的税前利润的减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汇率变动本年上年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对税前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实体
美元对人民币升值5%-26,494,637.16-26,494,637.16-32,343,331.71-32,343,331.71
美元对人民币贬值5%26,494,637.1626,494,637.1632,343,331.7132,343,331.71
欧元对人民币升值5%1,487,108.981,487,108.981,100,985.941,100,985.94
欧元对人民币贬值5%-1,487,108.98-1,487,108.98-1,100,985.94-1,100,985.94
日元对人民币升值5%263,996.77263,996.77308,733.61308,733.61
日元对人民币贬值5%-263,996.77-263,996.77-308,733.61-308,733.61
港币对人民币升值5%108,998.47108,998.477,219.387,219.38
港币对人民币贬值5%-108,998.47-108,998.47-7,219.38-7,219.38
英镑对人民币升值5%1,701.801,701.801,775.901,775.90
英镑对人民币贬值5%-1,701.80-1,701.80-1,775.90-1,775.90
澳元对人民币升值5%85,673.2385,673.2395,153.8795,153.87
澳元对人民币贬值5%-85,673.23-85,673.23-95,153.87-95,153.87
本位币为越南盾的实体
美元对越南盾升值5%3,519,789.323,519,789.328,325,112.048,325,112.04
美元对越南盾贬值5%-3,519,789.32-3,519,789.32-8,325,112.04-8,325,112.04
欧元对越南盾升值5%40,242.6540,242.65--
欧元对越南盾贬值5%-40,242.65-40,242.65--

1.1.2.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及浮动利率银行存款有关。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442,726,983.63元(2020

年12月31日:人民币1,987,233,870.02元) (详见附注(六)、20及29)。本集团管理层密切监察利率风险,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目前并无利率互换等安排。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下述敏感性分析根据非衍生工具于各报告期末面临的利率风险。在向管理层汇报利率风险时,对带有浮动利率条款的银行借款采用100个基点的增加或减少,对银行存款采用50个基点的增加或减少的假设分别代表了管理层对于银行借款和银行存款相关利率可能发生合理变动的估计。

如果银行借款市场利率上升100个基点,银行存款市场利率上升50个基点,并且其他所有变量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净利润增减情况(不含利息资本化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末数年初数
净利润减少18,991,637.0210,853,051.15
股东权益减少18,991,637.0210,853,051.15

如果银行借款市场利率下降100个基准点,银行存款市场利率下降50个基点,并且其他所有变量保持不变,则年度净利润及年末股东权益将增加上述相同金额。

管理层认为,上述敏感性分析不代表利率风险,因为年末风险敞口不反应该年度的风险敞口。

1.2信用风险

2021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附注(六)、1)、应收票据(附注(六)、4)、应收账款(附注(六)、5)、应收款项融资(附注(六)、6)、其他应收款(附注(六)、8)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附注(六)、2)及衍生金融资产(附注(六)、3)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由信控部门专门人员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于2021 年12 月31 日,本集团对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581,839,100.82元(2020年12 月31日:人民币1,097,833,934.72元),占本集团应收账款余额的50.18%(2020年12 月31日:74.70%)。除此之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风险敞口集中于单一金融资产或有类似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1.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紧密监察流动性状况并预计会有充分的融资来源,为本集团的营运提供资金,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末数3个月以内3个月-1年1至2年2至5年5年以上
短期借款331,056,849.851,566,455,724.32---
应付票据536,702,314.67500,280,263.05---
应付账款2,306,910,116.65----
其他应付款136,664,417.03----
长期借款162,491,150.90198,521,478.79945,539,265.931,131,188,141.39-
租赁负债167,060.99501,182.96668,243.952,004,731.8521,380,589.19
合计3,473,991,910.092,265,758,649.12946,207,509.881,133,192,873.2421,380,589.19

2. 金融资产转移

于本年末,本集团将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的金额为人民币1,493,899,701.86元(上年末:人民币706,981,322.62元)的应收票据背书给其供货商以支付应付账款及金额为人民币154,836,626.87元(上年末:人民币408,650,239.78元)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以换取货币资金。本集团认为该等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予供货商或贴现银行,因此终止确认该等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若承兑人到期无法兑付该等票据,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集团就该等应收票据承担连带责任。本集团认为,因承兑人信誉良好,到期日发生承兑人不能兑付的风险极低。于本年末,如若承兑人未能于到期日兑付该等票据,即本集团所可能承受的最大损失相当于本集团就该等背书或贴现票据应付供货商或贴现银行的同等金额。所有背书或者贴现给供应商或银行的应收票据,到期日均在报告期末一年内。

于本年末,本集团将列报于应收票据科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62,916,166.12元(上年末:人民币395,214,640.80元)的应收票据背书给其供货商以支付应付账款及金额为人民币6,790,000.00元(上年末:人民币1,000,000.00元)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以换取货币资金。本集团认为其保留了与该等背书或贴现应收票据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本集团继续确认该等背书或贴现票据及相关已清偿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应收票背书或贴现后,本集团并未保留使用该等背书或贴现票据的任何权利,包括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转让或抵押该等背书或贴现票据。

3. 资本管理

本集团通过优化负债与股东权益的结构来管理资本,以确保集团内的主体能够持续经营,并同时最大限度增加股东回报。

本集团的资本结构由本集团的净债务和股东权益组成。

本集团并未受制于外部强制性资本管理要求。

本集团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动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作出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或调整对股东的分红,或从股东获取新增资本。本集团未对资本管理作出任何目标、政策及流程的调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62,739.00200,000,000.00200,062,739.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2,739.00200,000,000.00200,062,739.00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62,739.0062,739.00
(4)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0200,000,000.00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六)应收款项融资531,196,547.78531,196,547.78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62,739.00731,196,547.78731,259,286.78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输入值
衍生金融资产-远期外汇合同62,739.00现金流量折现法远期汇率、折现率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重大不可观察 输入值范围区间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200,000,000.00现金流量折现法产品预期收益率、折现率1.56%-3.50%
应收款项融资531,196,547.78现金流量折现法预期贴现率1.52%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1年 1月1日转入第三层次转出第三层次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2021年 12月31日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
计入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购买/增加发行出售结算/减少
失的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400,000,000.00--11,890,656.14-2,050,000,000.00--2,250,000,000.00200,00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684,530,748.37---4,089,399.264,590,077,775.73--4,747,501,375.58531,196,547.78-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 在其他主体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无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凯鸿福莱特联营企业
嘉兴燃气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嘉兴燃气采购原材料193,794,231.09
凯鸿福莱特接受劳务197,474,707.07106,860,521.43

嘉兴燃气于2021年6月成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因此关联交易统计期间为嘉兴燃气成为本集团联营企业之后发生的不含税交易金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凯鸿福莱特销售商品29,453.9885,357.25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7,760,530.687,817,581.90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码头租赁1,651,376.151,651,376.16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70.88748.95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嘉兴燃气2,343,468.83-
其他应收款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412,844.04412,844.04
应付账款凯鸿福莱特28,449,581.6433,784,993.00
应付账款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173,342.704,972.35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合同负债凯鸿福莱特25,604.55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5,245,472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约4.9年

其他说明

(1)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本公司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0年8月1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8月11日,向拟定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5位激励对象实际认购4,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0.25元,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23元/股。截至2020年8月12日止,本公司已收到 15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4,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28,658,000.00元。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60个月。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本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5月25日为授予日,以14.2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 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21年7月25日止,公司共收到3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7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9,961,000.00元。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60个月。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92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本公司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021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A股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2021年11月19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288名激励对象授予534.1072万份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02元/股。在确定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本次实际向283名激励对象授予A股股票期权共计524.5472万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计算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认股权人达到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行使期,并满足公司的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其对应的权益工具即为可行权的权益工具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157,593.91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1,157,593.91

其他说明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输入至模型的授予日相关数据如下: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4.02元/股
股票授予日的市场价格42.89元/股
标准差-年化波动率14.73%~18.71%
无风险利率1.50%~2.75%
预期存续期间5年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资本承诺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购置长期资产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末数年初数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4,966,230,139.242,950,522,163.05
-对外投资承诺3,343,947,640.64-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2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通过支付现金和承担债务的方式购买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3,343,947,640.64元。于2022年3月1日,本公司已完成了相应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五个经营分部。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光伏玻璃分部、家居玻璃分部、工程玻璃分部、浮法玻璃分部以及采矿产品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产品类别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分别为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浮法玻璃以及采矿产品。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评价时不审阅经营分部的资产和负债。

分部间的转移交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按各分部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确定。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浮法玻璃采矿产品其他业务分部间抵销合计
分部营业收入7,121,636,842.98380,740,715.26711,402,297.80393,531,134.4566,349,052.2939,568,022.81-8,713,228,065.59
分部营业成本4,579,444,886.08263,786,516.43476,516,168.05240,679,289.4428,328,663.6631,636,443.28-5,620,391,966.94
分部利润2,542,191,956.90116,954,198.83234,886,129.75152,851,845.0138,020,388.637,931,579.53-3,092,836,098.65
调节项目
减:税金及附加48,466,185.37
销售费用85,724,646.32
管理费用221,778,736.93
研发费用408,417,461.35
财务费用52,518,443.24
其中:利息费用90,252,414.76
利息收入37,314,406.92
加:其他收益58,331,820.26
投资收益31,886,225.40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558,487.5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382,927.57
信用减值利得23,554,616.85
资产减值损失-10,202,178.73
资产处置利得3,599,005.34
二、营业利润2,381,717,186.99
加:营业外收入2,674,782.95
减:营业外支出4,176,927.50
三、利润总额2,380,215,042.44
减:所得税费用260,295,716.01
四、净利润2,119,919,326.43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58,110,991.08
1至2年11,805,748.65
2至3年954,685.75
3年以上1,223,680.09
合计372,095,105.5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损失准备,并以信用风险评级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组合分为低风险类、正常类、关注类及损失类。违约损失率基于过去3年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本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信用风险评级年末数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合计
低风险类
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163,791,056.47---163,791,056.47
预期信用损失-----
正常类
预期信用损失率2.52%2.52%2.52%2.52%
应收账款151,140,825.52---151,140,825.52
预期信用损失3,808,748.80---3,808,748.80
关注类
预期信用损失率14.72%83.91%100.00%100.00%
应收账款41,724,909.405,515,553.55887,467.47-48,127,930.42
预期信用损失6,141,906.684,628,100.98887,467.47-11,657,475.13
损失类
预期信用损失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应收账款1,454,199.696,290,195.1067,218.281,223,680.099,035,293.16
预期信用损失1,454,199.696,290,195.1067,218.281,223,680.099,035,293.16
合计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58,110,991.0811,805,748.65954,685.751,223,680.09372,095,105.57
预期信用损失11,404,855.1710,918,296.08954,685.751,223,680.0924,501,517.0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46,706,135.91887,452.57--347,593,588.48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51,347,894.29-25,832,893.32-1,013,483.8824,501,517.09
合计51,347,894.29-25,832,893.32-1,013,483.8824,501,517.0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013,483.88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本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公司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209,629,403.13元(上年末:

人民币438,808,698.68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56.34% (上年末:68.60%),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1,644,474.68元(上年末:12,286,643.56元)。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80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1,037,334,934.64682,247,356.05
合计1,837,334,934.64682,247,356.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021,341,607.11
1至2年50,910.00
2至3年15,798,417.53
3年以上144,000.00
合计1,037,334,934.64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子公司款项1,031,644,847.53679,687,500.51
保证金5,306,000.002,121,000.00
备用金40,000.00189,152.90
押金81,000.0030,000.00
其他263,087.11219,702.64
合计1,037,334,934.64682,247,356.05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50,000.0050,000.00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50,000.00-50,000.00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50,000.00-50,000.00-
合计50,000.00-50,0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子公司793,593,817.5376.50-
第二名子公司236,535,030.0022.80-
第三名第三方5,000,000.000.48-
第四名子公司1,500,000.000.14-
第五名第三方195,000.000.02-
合计1,036,823,847.53/99.94-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343,137,343.001,343,137,343.001,043,137,343.001,043,137,343.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6,921,828.126,921,828.123,414,841.663,414,841.66
合计1,350,059,171.121,350,059,171.121,046,552,184.661,046,552,184.6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浙江福莱特10,000,000.00-10,000,000.00
浙江嘉福150,000,000.00-150,000,000.00
上海福莱特70,000,000.00-70,000,000.00
安徽福莱特玻璃700,000,000.00300,000,000.001,000,000,000.00
安徽福莱特材料30,000,000.00-30,000,000.00
福莱特(香港)66,137,343.00-66,137,343.00
福莱特新能源10,000,000.00-10,000,000.00
福莱特进出口7,000,000.00-7,000,000.00
宿迁福莱特---
南通福莱特---
合计1,043,137,343.00300,000,000.001,343,137,343.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联营企业
凯鸿福莱特3,414,841.663,506,986.466,921,828.12
小计3,414,841.663,506,986.466,921,828.12
合计3,414,841.663,506,986.466,921,828.12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628,037,640.972,784,179,685.254,258,627,637.073,553,231,507.86
其他业务612,777,468.03459,067,448.84294,856,428.36229,057,879.76
合计4,240,815,109.003,243,247,134.094,553,484,065.433,782,289,387.62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福莱特集团合计
商品类型
光伏玻璃2,247,718,593.162,247,718,593.16
家居玻璃221,564,031.43221,564,031.43
工程玻璃713,365,903.90713,365,903.90
浮法玻璃445,389,112.48445,389,112.48
其他业务612,777,468.03612,777,468.03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中国4,082,740,321.184,082,740,321.18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157,681,969.11157,681,969.11
其他392,818.71392,818.71
按销售渠道分类
直销4,088,159,554.734,088,159,554.73
经销商152,655,554.27152,655,554.27
合计4,240,815,109.004,240,815,109.00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00,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506,986.462,614,841.66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445,418.77-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工具--6,903,465.40
合计804,952,405.23-4,288,623.74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599,005.3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3,409,741.6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2,863,560.2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358,593.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11,800,122.5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64,713,591.3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0.990.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0.960.96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阮洪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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