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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银行:江苏紫金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 601860 证券简称: 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9可转债代码:113037 可转债简称:紫银转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对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代销信托业务合作,计划合作金额不超过10亿元,费率约为0.6%,即预计产生费用不超过600万元。

公司同意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代销保险业务合作,计划合作金额不超过0.5亿元,预计产生费用不超过5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的其他类关联交易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表决事项:公司董事张丁按规定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代销信托业务合作,计划合作金额不超过10亿元,费率约为0.6%,即预计产生费用不超过600万元;同意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代销保险业务合作,计划合作金额不超过0.5亿元,预计产生费用不超过5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1.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2.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主要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6月5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胡军,注册资本876,033.661182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长江路2号22至26层,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末,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778,993.31万元,净资产2,409,188.36万元,营业收入252,144.29万元,净利润203,796.16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8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李明耀,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邮区江东中路373号,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3月末,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724297.855578万元,净资产877898.29479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24145.921908万元,净利润

9363.99389万元。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的其他类关联交易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由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因交易金额不足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规定程序。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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