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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债券代码:136164.SH 债券简称:16中油01债券代码:136165.SH 债券简称:16中油0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一)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

重要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石油股份”)对外公开披露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中国银河证券提供的资料。中国银河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国银河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015年3月26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授权期间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2015年6月23日,发行人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批准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并批准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等具体执行。

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指根据上述授权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以外币发行的,按照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票据等在内的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2015年11月30日,发行人授权财务总监赵东签署了《关于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主要条款的决定书》,本次公司拟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00亿元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40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00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135亿元。

二、 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35亿元。

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8亿元;品种二为10年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7亿元。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6中油01”,上市代码为“136164”;品种二债券简称为“16中油02”,上市代码为“136165”。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3.03%,品种二票面利率为3.50%。

起息日:2016年1月19日。

付息日:

品种一: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1月19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品种二:2017年至2026年间每年的1月19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金兑付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本金支付日为2021年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本金支付日为2026年1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担保情况:无担保。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总裁聘任

发行人于2019年3月21日披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编号:临2019-011),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侯启军先生为发行人总裁,该聘任于2019年3月21日起生效。

侯启军先生简历

侯启军,52岁,现任发行人董事、副总裁,同时兼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侯先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30余年的工作经验。2002年10月起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4年10月起任吉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年7月起兼任吉林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起任发行人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起兼任发行人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起兼任北京油气调控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2013年11月起任发行人规划计划部总经理,兼中国石油集团规划计划部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2017年4月起兼任发行人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6月起被聘任为发行人董事、副总裁。

(二)公司董事辞任发行人于2019年4月15日披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编号:临2019-013),覃伟中因工作岗位调整,已向发行人提交辞呈,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发行人董事会宣布该辞任自2019年4月15日起生效,覃伟中将同时卸任发行人董事会健康、安全与环保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国银河证券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国银河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发行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伟钰

联系电话:010-59986652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010-83574533(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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