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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股票简称:中国石油 股票代码:601857.SH、0857.HK、PTR.NYSE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一九年四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993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人民币40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2年11月22日至26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人民币200亿元第一期公司债券。2013年3月15日至19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人民币200亿元第二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20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票面金额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分为5年期固定利率和10年期固定利率两个品种,其中5年期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为160亿元,10年期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为40亿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均为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4.47%,10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4.88%。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各品种票面总额分别与该品种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之和,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券到期各品种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该等到期品种票面总额的本金。

8、起息日:2013年3月15日。

9、付息日:

(1)5年期品种: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10年期品种: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

(1)5年期品种:2018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10年期品种:2023年3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13、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本次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符合法律法规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6、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10年期品种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方式发行。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占该品种初始发行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和99%。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为双向回拨。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网上网下回拨安排,优先于5年期品种向其他品种的品种间回拨,即5年期品种认购不足的部分将优先回拨至网上。

1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认购不足20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8、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不高于募集资金的1%。

1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用于偿还贷款。

20、上市和交易流通场所:上交所。

21、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评级和本期债券评级均为AAA级,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2019年4月15日披露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任的公告》(编号:临2019-013),覃伟中因工作岗位调整,已向发行人提交辞呈,辞去发行人董事职务,发行人董事会宣布该辞任自2019年4月15日起生效,覃伟中将同时卸任发行人董事会健康、安全与环保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 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薛瑛、赵维、李中楠

联系电话:010-60836701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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