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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30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74.40亿元(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6.96亿元(未经审计)。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以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9,644,444,445股计,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5.08亿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18票,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与发展成果等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对现金分红、资本充足的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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