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9名,殷连臣、吴俊豪监事以视频连线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炘监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并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一)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本行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出具本意见之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履职监督评价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履职监督自评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履职监督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履职监督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履职监督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制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