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0年10月15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接到本行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光大集团)的通知,光大集团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增持本行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0月14日,光大集团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共增持本行A股普通股1,542,553,191股。本次转股前,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行普通股25,472,743,396股,占本行普通股总额的48.53%;本次转股后,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行普通股27,015,296,587股,占本行普通股总额的49.999%。
一、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 | ||||
权益变动情况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增持数量(股) | 持股比例增加(%) |
可转债转股 | 2020年10月14日 | A股 普通股 | 1,542,553,191 | 1.469 |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后,光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行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光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 25,472,743,396 | 48.53% | 27,015,296,587 | 49.99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具体后续增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光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光大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光大集团所增持本行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