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同意本行与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本行于2018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近日,本行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出具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16号),同意本行在北京市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