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0月30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视频出席董事11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设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