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京沪高铁2019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公司代码:601816 公司简称:京沪高铁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洪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伟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伟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49,106,484,6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92,822,387.46元。本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详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7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3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京沪高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2019年度
国铁集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投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京福安徽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管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社保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上海申铁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铁路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京投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铁投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铁投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铁投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投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中银投资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局集团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局集团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局集团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铁路发展基金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担当特指“收入担当”,由某一铁路运输企业取得旅客列车开行的客票收入并承担列车开行的成本
高速铁路设计开行时速 250 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 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
京沪高速铁路由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自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的高速铁路线路
接触网沿铁路线上空架设的向电力机车供电的特殊形式的输电线路
动车组本身有动力的车辆组,由中间有若干旅客车厢、两头有牵引动力设备组成的旅客列车
最小列车追踪间隔追踪运行的两列车在运行过程中相互不受干扰的最小间隔时间
本线列车委托铁路局在本线运行且始发终到的列车
跨线列车除本线列车外,经由本线运行的列车
旅客周转量旅客人数与相应的运送距离乘积之总和,以“人公里”为计量单位,全面反映了“位移” 的性质,是旅客运输的产量指标
列车运行图用以表示列车在铁路区间运行以及在车站到发或通过时刻的技术文件,是实现列车安全、正点运行和经济有效地组织铁路运输工作的列车运行生产计划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京沪高铁
公司的外文名称Beijing-Shanghai High Speed Railwa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洪润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非-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号写字楼第三、四层-
电话010-51896399-
传真010-51896398-
电子信箱crjhgt@vip.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号写字楼第三、四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38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号写字楼第三、四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38
公司网址http://www.cr-jh.cn
电子信箱crjhgt@vip.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京沪高铁601816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号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汪吉军、施涛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晨宁、刘先丰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1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9年2018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32,942,166,554.6031,158,421,590.015.7229,555,409,43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37,249,779.2110,247,974,582.1816.489,053,442,24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13,464,045.0310,247,199,592.7116.269,028,262,631.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22,820,391.1513,765,333,861.9421.4914,888,887,801.29
2019年末2018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7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8,774,193,750.71148,173,220,466.817.15144,382,510,782.58
总资产185,151,364,964.43175,709,751,660.215.37177,727,134,633.7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2018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7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611.54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0.2611.54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611.540.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87.01增加0.87个百分点6.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67.01增加0.85个百分点6.34
每股净资产(元/股)3.713.700.271.11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

÷SS=S

+S

+Si×Mi÷M

–Sj×Mj÷M

-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

为期初股份总数;S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

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9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7,559,924,314.228,328,838,883.139,113,153,323.147,940,250,03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0,552,415.493,181,753,484.483,777,659,086.802,417,284,79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60,527,082.743,181,717,380.413,753,941,575.312,417,278,006.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2,427,617.284,357,414,077.755,273,015,271.693,389,963,424.4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2017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30,520.76-14,824.0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1,895,891.0033,470,00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48,942.001,048,143.37102,821.2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7,928,578.06-258,329.82-8,393,205.31
合计23,785,734.18774,989.4725,179,615.93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京沪高速铁路及沿线车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通过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京沪高速铁路沿线的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和上海局集团对京沪高速铁路进行运输管理,并将牵引供电和电力设施运行维修委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进行管理。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具体主要包括:(1)为乘坐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高铁运输服务并收取票价款;(2)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担当的列车在京沪高速铁路上运行时,向其提供线路使用、接触网使用等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等。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京沪高速铁路既是贯穿我国东部路网的大动脉,又是承接南、北高速铁路,连接中西部地区客运专线的路网核心。京沪高速铁路与京哈、太青、徐兰、沪汉蓉、沪昆等其他高速铁路相连接,通过其强大的运输能力和辐射效应,扩大了通达范围;途经的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等大城市均为重要的交通枢纽,为中长途旅客中转换乘提供了便利条件,减少了旅客出行时间和费用,对于改善我国东部地区交通结构,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京沪高速铁路纵贯北京、天津、上海三大直辖市和河北、山东、安徽、江苏四省,连接“京津冀”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区,沿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和最具潜力的地区,也是运输最繁忙、运量增长最迅猛的交通走廊。2019年,京沪高速铁路全线运送旅客

2.15亿人次,占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的6.0%;客运周转量完成956.1亿人公里,占全国铁路客运周转量的6.58%。随着京沪高速铁路沿线经济的不断增长以及人们出行需求的增加,京沪高速铁路的旅客运输量将进一步提升。

(二)行业情况说明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铁路运输基于其运载量大、运行成本低、能耗少等特点,已成为我国最为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近年来,我国铁路改革发展成效显著,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快,运输能力大幅提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四纵四横”高速铁路网已经建成,“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全面快速推进,中西部路网骨架加快形成,综合枢纽同步完善,路网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日趋优化,质量大幅提升,铁路建设取得显著成绩;铁路运输服务多样性、选择性、舒适性和便捷性不断增强;工程建设、装备制造等取得一系列科技创新成果,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体系,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铁路总体技术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铁路成为我国对外交流合作新名片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领域,铁路建设、装备、运输等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成果显著。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9月25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比的议案》,同意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函[2019]49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以及财政部财建[2019]509号《财政部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作价出资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将公司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金额增加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权益,相应增加公司土地使用权1,228,065.33万元。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京沪高速铁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优势,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区位优势

京沪高速铁路纵贯北京、天津、上海三大直辖市和河北、山东、安徽、江苏四省,连接“京津冀”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区,区域经济增长快,人口密度大,城市化程度高。其中上海、北京、天津三大直辖市均是我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具有良好的客源基础。

(二)路网优势

京沪高速铁路是“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的组成部分,与京哈、太青、徐兰、沪汉蓉、沪昆等其他高速铁路相连接,沿线主要交通枢纽为我国东部地区的人流归集与疏散的交通要冲,可通过与之相连接的其他主通道以及城际铁路网延伸辐射到周边省份乃至全国,对形成快速畅通的铁路大通道、覆盖广泛的运输网络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为旅客提供快捷、方便的高铁运输服务。

(三)技术优势

京沪高速铁路是世界上一次建成里程最长、技术标准最高的高速铁路,整体建设工程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全线采用动车组列车运行,设计目标时速为350公里/小时,设计区间最小列车追踪间隔为3分钟;京沪高速铁路是我国高铁技术创新成果的集大成者,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一流水准,其技术优势对于保障高铁运输能力、提高旅客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安全优势

京沪高速铁路的技术优势为公司安全运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采用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对京沪高速铁路进行运输管理,以及将牵引供电和电力设施运行维修委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进行管理并由铁路局实施监督,能够有效利用受托方成熟、系统的运输经验和丰富的人才储备,发挥其运输管理优势、属地优势以及资源优势,充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公司对京沪高速铁路的运营维护、治安防范和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影响等都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预案,并建设了全方位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

(五)品牌优势

自开通运营以来,京沪高速铁路以“安全、快捷、方便、舒适”的运营品质,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赢得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我国经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保持经济中高速健康发展。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GDP)人民币99万亿元,同比增长6.1%。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总体平稳,出行结构不断优化,全年预计完成营业性客运量176.0亿人,同比下降1.9%,其中公路完成客运量130.1亿人,下降4.8%,水路完成客运量2.7亿人,下降2.6%。铁路客运量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全年国家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35.79亿人,同比增长7.9%,占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的20.3%;国家铁路旅客周转量完成14529.55亿人公里,同比增长3.3%。

报告期内,公司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铁集团支持下,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确定的目标,聚焦“交通强国、铁路先行”使命任务,突出把握“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经营业绩再创新高。京沪高铁全线客运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全线运送旅客2.15亿人次,同比增长10.1%,占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的6.0%;客运周转量完成956.1亿人公里,同比增长7.9%,占全国铁路客运周转量的6.58%。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29.42亿元,比上年增加17.84亿元,增长5.72%;营业总成本171.30亿元,比上年减少4.34亿元,下降2.47%;实现利润总额159.17亿元,比上年增加22.52亿元,增长16.48%。

2019年是对京沪高铁有着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不仅经营业绩再创新高,公司推进资本化运作也取得重要进展。经过不懈努力,公司IPO申请于11月14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于2020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我国A股市场的“高铁第一股”,标志着公司规范治理更上新台阶,中国高铁走进资本市场大家庭。在庆祝祖国七十华诞之际,京沪高铁被中宣部选定为“壮丽七十年、奋斗新时代”主题宣传的21个专题之一。

从前期规划到方案论证、从通车运营到登陆资本市场,二十余年间,岁月有痕,精神永驻,一代又一代铁路人接续传承,推动中国高铁事业快速发展,京沪高铁见证了从“追赶者”到“领跑者”的全部历程。

2019年,在董事会、经营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工作取得新显著成效。

(一)持续强化安全基础保障。公司秉持安全发展理念,坚信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高铁列车安全和旅客人身安全是京沪高铁的生命。公司深化“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支持配合受托单位认真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集中解决影响高铁安全的隐患问题,确保了运输安全万无一失。一是集中整治外部环境安全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铁环境安全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会同沿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受托单位,全力开展外部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清理整治,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沿线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外部环境安全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大力整治设施设备病害。认真履行业主安全责任,与受托单位一道加强设备设施检查,及时发现病害隐患,及时安排资金投入,科学开展桥梁、隧道、轨道、站房等病害整治,在最大限度减少对安全运营影响的前提下,快速消除安全隐患。

(二)继续挖掘运输主营业务潜力。直面春运后列车检修、暑期台风列车减停等诸多不利因素,不等不靠,自我加压,通过调整全线列车开行架构、优化本线列车客票智能预分方案等措施挖掘运输潜力,以改进车站客服设备设施为抓手提升全线客运服务品质,年度主营业务效率效益显著提升,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年共开行列车18.7万列,比上年增长8.6%,其中2月2日创造了日开行606列的新纪录,8月18日创下了运送旅客78.1万人次的新纪录。一是持续增加运输有效供给。根据客流规律,积极推行“一日一图”列车运行方案,增开周末本线车,及时投运 “复兴号”17辆长编组列车,进一步提升了全线运输能力。二是努力提升列车运输效率。抓好本线列车客票智能预分方案工作,依托旅客运输数据模型,打好精准预分牌,切实提高客流旺季客票销售策略市场适应力,减轻特殊时期一些客观因素对客流的影响,努力稳定全年列车客座率。五一、端午小长假期间本线、全线列车客座率均创新高。三是加大客服设备设施补强力度。实施客运“提质计划”和“复兴号”品牌战略,在2018年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客运服务资金投入力度,

深入推进车站“厕所革命”、北京南站畅通工程、电子客票、车站引导标识系统等客运设备补强项目落实,有效提升全线高铁车站客运服务水平。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第二届上海进口博览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客流高峰期间车站运输组织工作平稳有序。

(三)不断强化公司经营管理。积极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增收节支、节能降耗工作,大力驱动多元经营业务创效和财务管理增收节支,成效十分明显。在增收方面,一是加大车站商业经营开发力度,积极协同受托单位按照“一站一景观”的改造原则,对车站候车区开展二次优化改造,引进新技术广告媒体,全面提升车站商业整体形象,提升商业吸引力。二是加强土地占用管理,不断提升沿线土地资产创效增收。三是加强客运其他收入管理,动态跟综受托单位堵漏保收和车站其他收入进款情况。四是利用存量资金创收,继续与商业银行建立银企合作关系,采取协议存款利率上浮、大额存单方式,实现存量资金创效。节支方面,一是继续推进直购电工作,在上年获得北京、河北、山东、安徽、江苏“四省一市”直购电资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取得天津市直购电资格,同时新增了北京南站10KV配电所直购电交易。全年全线共交易电量近40亿千瓦时,节省电费1.2亿元以上。二是精细税务管理,向税务部门争取办理了公司以往年度所得税汇算修改申报及增值税附加退税工作。三是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作为重点工作,探索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方案,实现车站能源节支降耗,报告期内,南京南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正常,效果良好,天津西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在积极推进,计划年内实施。

(四)高效完成公司上市筹备。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公司IPO的决议要求,全体员工精诚团结、勠力齐心,在各中介机构的配合下,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扎实有效地推进有关工作,优质高效地实现了年内完成申报全部既定目标。一是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建立与国铁集团、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沿线地方政府的沟通对接机制,积极汇报上市工作进展及需要协调解决事项,在土地处置等很多关键问题上取得了大力支持。二是有序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动态细化调整上市工作推进方案,专题研究落实收购标的、土地处置、发行方案、路演安排等重点环节事项。三是对标上市规则规范完善公司基础管理。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修改完善内部治理管理办法,制定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18项公司内部治理规定,优化调整了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四是抓细抓实上市各项核心基础工作。梳理编制公司资产明细清单,组织公司整体的资产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评估备案;完成了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处置及股比调整工作;推进全线不动产登记工作;精心准备国有股权设置方案材料,如期取得上级部门的批复。五是提前做好上市前的各项筹备事项,向全社会展示了京沪高铁的亮丽品牌形象,有效吸引了潜在投资者关注。

2019年公司总体工作呈现出了努力奔跑、追梦前行的奋发姿态,取得了安全运营、规范经营、完备上市的丰硕成果。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担当列车全年运送旅客5,333万人,较上年5,398万人减少65万人,减幅1.21%。全线开行列车18.73万列,较上年17.25万列增加1.48万列,增幅8.58%;其中,公司担当列车3.60万列,较上年3.93万列减少0.32万列,减幅8.14%;其他运输企业担当跨线列车15.13万列,较上年13.32万列增加1.81万列,增幅13.5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完成329.42亿元,同比增长5.72%;营业成本支出161.03亿元,同比减少1.20%;实现净利润119.37亿元,同比增长16.4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2,942,166,554.6031,158,421,590.015.72
营业成本16,103,160,941.9516,299,183,028.69-1.20
管理费用269,179,120.8968,077,678.15295.40
研发费用17,672,644.268,381,749.40110.85
财务费用639,044,801.481,167,861,694.10-45.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22,820,391.1513,765,333,861.9421.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097,859.25-527,167,417.11-71.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48,505,420.92-12,619,434,022.0535.89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铁路运输32,663,683,698.7016,103,160,941.9550.705.73-1.20增加3.4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客运业务15,645,219,117.41-0.92
路网服务17,018,464,581.2912.69
合计32,663,683,698.7016,103,160,941.9550.705.73-1.20增加3.4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中国32,663,683,698.7016,103,160,941.9550.705.73-1.20增加3.4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客运业务:为乘坐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高铁运输服务并收取票价款;路网服务: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担当的列车在京沪高速铁路上运行时,向其提供线路使用、接触网使用等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等。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铁路运输折旧支出2,992,255,133.0818.583,076,212,099.7418.87-2.73注1
铁路运输能源支出2,892,441,209.1717.962,733,980,188.9816.775.80注2
铁路运输委托运输管理费3,532,470,825.5021.948,801,605,801.0254.00-59.87注3
铁路运输动车组使用费4,879,813,066.1730.30100.00注3
铁路运输路网使用费24,865,720.980.1528,612,767.540.18-13.10
铁路运输商务旅客服务费128,488,028.390.80133,110,650.890.82-0.02
铁路运输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1,308,057,056.128.121,237,950,217.387.605.66注4
铁路运输电力及牵引供电维管费196,760,443.111.22190,766,792.461.173.14
铁路运输其他148,009,459.430.9296,944,510.680.5952.65
合计16,103,160,941.95100.0016,299,183,028.69100.00-1.20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注1.折旧支出:减少系部分通信设备、信号设备等已提足折旧;注2.能源支出:增加系本年开行列车车次增多,耗电增加;注3.委托运输管理费:2018年委托运输管理费金额包含动车组使用费,本年动车组使用费纳入清算,按照同口径比较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2%,减少系本期公司担当车车次减少,动车组使用费减少;注4.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增加系本年收入增加,相应按照运输收入的4%支付的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增加。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485,346.6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5.0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485,346.6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5.09%。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06,538.5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1.1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082,168.0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7.20%。

其他说明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2018年变动幅度情况说明
管理费用269,179,120.8968,077,678.15295.40%无形资产摊销支出增加
财务费用639,044,801.481,167,861,694.10-45.28%带息负债日均余额减少,利息支出减少;存量资金利息收入增加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17,672,644.26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0
研发投入合计17,672,644.2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05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0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0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

(2).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研发投入主要是为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日常经营需要,重大科研项目委托相关科研院校开展研究工作。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2018年变动幅度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22,820,391.1513,765,333,861.9421.49%采取了增收节支措施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097,859.25-527,167,417.11-71.53%本期收回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安公司”)资产划转资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48,505,420.92-12,619,434,022.0535.89%本期公司分红导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9,265,825,886.655.009,841,608,775.675.60-5.85
应收账款1,207,526,240.550.651,195,124,524.580.681.04
预付款项70,000.00-100.00
其他应收款314,280,005.940.17450,746,068.450.26-30.28本期收回宁安公司资产划转款项
其他流动资产25,916,932.210.0148,577,365.810.03-46.65待认证进项税额减少
固定资产130,486,907,192.9270.48132,753,071,008.5275.55-1.71
在建工程86,513,997.030.0596,070,729.550.05-9.95
无形资产42,985,771,405.4423.2230,032,434,000.2217.0943.13土地使用权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25,956,109.450.01-100.00本期收回宁安公司资产划转款项,转回坏账准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778,623,303.690.421,266,093,077.960.72-38.50本期代建郑徐引入工程移交以及预付的更改工程款项减少
应付账款641,739,795.800.35741,273,277.270.42-13.43
预收款项323,865,683.910.17175,129,053.980.1084.93预售票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629,104.68418,064.8050.48
应交税费1,025,082,382.990.55585,232,530.040.3375.16本期盈利增加应缴纳所得税增加
其他应付款1,532,597,219.620.83995,239,395.590.5753.99本期购入北京局集团天津西站土地和征地遗留拆迁费用进行末次清理计价增加
其中:应付股利289,289,087.600.16-1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70,364,244.161.062,605,703,304.641.48-24.38预计近12个月需要偿还的借款较期初减少
长期借款20,207,752,430.3210.9121,722,252,430.3212.36-6.97
递延收益122,242,813.370.0752,576,555.600.03132.50随着会员增加和会员乘坐里程增加常旅客积分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270,657,538.870.15287,336,581.160.16-5.80
其他非流动负债282,240,000.000.15371,370,000.000.21-24.00本期代建郑徐引入工程完工移交,冲减相应预收的工程款项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全国铁路在投资建设、旅客运输等方面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根据国铁集团发布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统计公报》,全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29亿元;投产铁路新线8489公里,其中高铁5474公里。截至2019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3.9万公里以上,其中高铁3.5万公里。全年国家铁路旅客发送量完成35.79亿人,同比增长7.9%,国家铁路旅客周转量完成14529.55亿人公里,同比增长3.3%。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进行对外股权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筹资金收购京福安徽公司65.0759%股权,详细情况见(1)重大的股权投资。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局集团、铁路发展基金签订的《关于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筹资金收购上海局集团和铁路发展基金持有的京福安徽公司65.0759%股权。2020年1月10日本公司完成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8,563.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8元。2020年1月21日,上海局集团和铁路发展基金所持京福安徽公司

65.0759%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铁路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运输方式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其快速高效、低碳环保等诸多优点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也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同时由于铁路能够为沿线城市提供良好的可通达性,带来了人客流动,推动商业、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因此地方政府也有意愿推动铁路的建设。2016年7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和原铁路总公司发布《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发改基础〔2016〕1536号),明确提出到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3.8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路网结构更加优化,骨干作用更加显著,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展望到2030年,基本实现内外互联互通、区际多路畅通、省

会高铁连通、地市快速通达、县域基本覆盖。2017年11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和原铁路总公司发布《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发改基础〔2017〕1996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分别达到60%和70%左右,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层次分明、安全高效的铁路网络;在全面贯通“四纵四横”高速铁路主骨架的基础上,推进“八纵八横”主通道建设;全国铁路网基本覆盖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城市,高速铁路网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动车组列车承担旅客运量比重达到65%。实现北京至大部分省会城市之间2~8小时通达,相邻大中城市1~4小时快速联系,主要城市群内0.5~2小时便捷通勤。

随着目前“四纵四横”高速铁路网的建成,以及未来“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迅速建立,相互交织的高铁线路形成四通八达的网格状结构,在不同地区和城市之间实现互联互通,高铁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形成以“八纵八横”主通道为骨架、区域连接线衔接、城际铁路补充的高速铁路网,未来各高铁线路之间的协同效应将进一步增强。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将继续围绕“资产经营、资本运营、委管监督、品牌塑造、依法治理”职能定位,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下,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要求,在探索国铁企业资本化、市场化发展改革大局中,通过资产资本化运营推动公司拓展发展空间,实现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是全面“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司登陆资本市场、成为A股上市公司的开局之年。公司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依照《公司法》、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监管要求,全面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强化安全基础,加强经营管理,管好控股公司,努力打造“高铁第一股”的良好形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强化运输安全基础。一是健全完善设备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监管与检查,动态掌握现场设备设施状态,持续探索设备变化规律及预防性维修技术,有针对性地加强更改大修和病害专项整治,加强确保全线设备设施动态达标,以设备保安全,以安全保效益。二是持续开展病害整治专题研究。会同受托单位及科研院校对全线病害开展机理和规律研究,持续完善病害整治分级管理原则和整治方案。三是巩固外部环境专项整治成果。继续落实高铁环境安全集中整治要求,彻底清理解决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推广江苏、上海境内部分区段外部环境美化的成功经验,努力实现保安全和美环境的统一。

2.盯牢主营业务不放。一是着力加强运输产品研究和优化调整,积极研究落实适应客流需求的“一日一图”常态化措施,督促受托单位灵活落实好京沪高铁日常图、周末图、高峰图、淡季图方案。二是继续加强客票智能预分方案优化与盯控,契合客流需求与列车能力的匹配,提升客流高峰期的客座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运输效率。三是巩固车站客运设备基础,继续推进车站厕所革命、智能导航、电子客票、自助验证等设备设施完善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升京沪高铁的服务品质。

3.大力开展增收节支。一是拓展非主营业务。在抓好车站商业经营、土地临时占用管理等既有业务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司多元化经营发展途径,充分挖掘和开发利用公司资产资源潜力,大力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积极协调相关银行争取优惠利率,最大限度降低存量和新增贷款利息负担。三是着力开展节支降耗。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线直购电、车站合同能源管理等节支降耗工作。

2020年,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率领全体员工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以坚定的意志和决心,在公司上市的新起点上,更加严格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抓好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为实现京沪高铁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努力!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宏观经济的波动可能影响商务活动及旅客出行需求,进而会对铁路旅客运输产生影响。京沪高铁连接“京津冀”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区,沿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和最具潜力的地区,也是运输最繁忙、运量增长最迅猛的交通走廊,但如果宏观经济出现整体性波动,可能会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风险。高速铁路具有准点率高、载客量大、经济舒适、受自然气候影响小等优点。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优化列车开行方案,客座率稳步提高、列车开行质量不断提升,与公路客运、航空客运形成了差异化竞争的局面。但是,如果未来公路网持续扩张完善、航空客运准点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仍可能影响旅客出行选择,如果出现大幅影响旅客周转量的情况,将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3. 能源价格上涨的风险。电力是铁路运输行业的主要能源。由于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的通知》的影响及公司积极开展大用户直购电交易,报告期内公司的电力采购单价有所降低。但未来如果电力价格大幅上涨,则仍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下滑。

4. 财务费用上升的风险。公司收购京福安徽公司部分股权的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的差额通过借款解决,本公司债务融资规模将扩大,综合借款年利率水平如果上升,财务费用也将随之上升,净利润水平可能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5. 铁路运输事故的风险。铁路运输安全关系到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是本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存在的基础。本公司为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防护进行了必要的投入,与受托铁路局签订的《委托运输管理合同》明确,受托铁路局作为京沪高速铁路运输安全责任主体,对受托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但在经营过程中仍然面临可能发生列车相撞、出轨、颠覆、人身伤亡、线路损坏等事故的风险。倘若出现导致本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或运输业务中断,或须对其他方受到的损害承担责任的安全事故,本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6.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和恶劣天气状况带来的风险。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塌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可能会造成本公司运营的铁路暂时关闭、严重情况下还可能造成部分路段毁损;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能影响旅客出行频率和范围;此外,恶劣天气状况如大雪、暴雨等可能对铁路的通行能力、路桥技术状态产生影响,也有可能造成铁路的暂时关闭,这些都将直接导致本公司收入降低、养护成本上升,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自2020年1月爆发以来,相关防控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公司积极响应并执行国家对新冠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预计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本公司2020年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分红标准、分红比例,以及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顺序。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当年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包括年度分配和半年度分配)为该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配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25日净利润的议案》,将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25日期间的净利润3,376,929,795.31元按照公司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前各股东持股比例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相关内容已于2020年1月3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考虑按照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00%扣除2019年10月18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宣告分配的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25日期间的净利润,向2019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92,822,387.46元。利润分配方案已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将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发放。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9年00.52802,592,822,387.4611,937,249,779.2121.72
2019年7月1日-2019年9月25日00.84403,376,929,795.3111,937,249,779.2128.29
2018年02.560010,240,000,000.0010,247,974,582.1899.92
2017年00.49406,457,264,897.959,053,442,247.0671.32

注: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共涉及两次现金分红,鉴于两次分红时点公司股本规模不同,上表将其分别列示,具体分红情况详见“(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上表第一行2019年的分红金额不包含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25日的分红金额。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可供分配利润的50%分红,共分配利润645,726.49万元(每10股0.494元)。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可供分配利润的70%分红,共分配利润1,024,000.00万元(每10股2.560元)。

(三)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详见说明1详见说明1详见说明1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详见说明2详见说明2详见说明2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详见说明3详见说明3详见说明3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详见说明4详见说明4详见说明4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详见说明5详见说明5详见说明5不适用不适用

1.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国铁集团2019年10月21日承诺:

“一、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如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三、如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铁投2019年10月21日承诺:

“一、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如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三、如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平安资管、上海申铁、江苏铁路、南京铁投、山东铁投、天津铁投、中银投资、京投公司、安徽省投、河北建投2019年10月21日承诺:

“一、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如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归发行人所有。若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社保基金2019年10月18日承诺:“一、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中国铁投2019年10月21日承诺:

“一、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目前或将来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如果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

三、如果发行人放弃该等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发行人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分多次向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由发行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选择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

四、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转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向发行人提供优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参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提供优先受让权。

五、本公司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的行为。

六、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违反本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有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及其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致使发行人及其公众投资者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公司将予以全额赔偿。”国铁集团2019年10月21日承诺:

“一、铁路路网作为国家基础设施,不同于其他充分竞争的一般商品。我国铁路路网建设由国家统一规划,国家在铁路路网规划及立项批复时点已经充分考虑了不同线路的必要性问题。不同铁路运输企业担当列车的运行线路及时刻表均根据本公司统一规则制定的列车运行图确定,本公司制定的列车运行图是确保铁路运输产品质量的基础,以发挥路网最大效率为目标。因此,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如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与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加强内部协调与控制管理,确保发行人健康、持续发展,不会出现损害发行人及其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本公司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干预其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本公司若因干预发行人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致使发行人及其公众投资者受到损失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中国铁投2019年10月21日承诺: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其他单位将尽量避免和减少目前和将来与发行人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单位不以向发行人借款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理由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本公司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并不会干涉其他董事和/或股东对关联交易的审议。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人的下属其他单位将与发行人签订必要的协议,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其他单位还将严格和善意的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或给予任何超过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规和发行人公司治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致使发行人及其公众投资者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公司将予以全额赔偿。”

国铁集团2019年10月21日承诺: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单位将尽量避免和减少目前和将来与发行人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单位不以向发行人借款或采取由发行人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二、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理由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则本公司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条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单位将与发行人签订必要的协议,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发行人及其公众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关责任。”

4.关于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土地相关事宜的承诺

中国铁投、国铁集团2019年10月21日承诺:

“一、发行人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及土地目前均由发行人占有及正常使用,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因该等房屋、土地占有使用的相关情况而无法持续、正常经营的情形。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及土地不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发行人持续、正常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权属争议。

三、本公司将积极督促并尽最大努力协助发行人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及土地的办证工作。

四、如发行人因上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及土地相关情形与任何第三方发生权属争议、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屋、土地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其他不利影响,本公司将承担发行人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5.其他

(1)关于持股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中国铁投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发行人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减持。

2、如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3、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实施。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平安资管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即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后,本公司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发行人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京沪计划及其受益人的自身需要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减持。

2、如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3、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实施。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社保基金2019年10月18日承诺如下:

“1、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发行人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本单位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具体情况自主决策确定是否进行减持。

2、如本单位在作为发行人5%以上股东期间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本单位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3、本单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实施。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上海申铁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发行人经营业绩及股票走势、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减持。

2、如本公司确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届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3、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实施。如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规定为准。”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2019年10月21日承诺“一、发行人认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二、发行人将无条件遵守《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中国铁投2019年10月21日承诺“一、本公司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二、根据《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三、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2019年10月21日承诺“一、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二、若发行人触发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稳定股价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对稳定股价事宜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稳定股价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三、本人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10月21日承诺“一、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二、本人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3)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

中国铁投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一、作为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三、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2019年10月21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4)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发行人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如本人未能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所述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则本人不可撤回的授权发行人将本人上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总额的10%予以扣留并代本人履行增持义务;

5)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中国铁投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公司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公司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公司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5)关于招股说明书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的承诺

公司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发行人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发行人将在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发行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因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违法事实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就该等股份回购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中国铁投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一、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违法事实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就该等股份回购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二、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国铁集团2019年10月21日承诺如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66.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12年
名称报酬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1、天津市昌宇棉业有限公司纠纷案 2017 年 1 月 18 日,天津市昌宇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宇棉业”)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主张本公司运营导致昌宇棉业无法正常经营,迫使其在 2011 年 11 月正式停产,至今无法复产。昌宇棉业诉请: 1)判令本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措施使昌宇棉业工厂可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或由发行人出资将昌宇棉业的案涉厂房及生产设备全部搬迁、重置;或向昌宇棉业支付工厂整体重置补偿费); 2)赔偿因京沪高铁运行导致昌宇棉业停产期间(2011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0 日)的经营损失1,642.59 万元(昌宇棉业同时保留对后续年份经营损失的追索权); 3)按照同期银行货款利率对以上赔偿款自 2011 年 10 月 3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向昌宇棉业支付利息; 4)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 2018 年 12 月 14 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作出(2017)津 8601 民初 10006 号《民事裁定书》,载明:“本院经审查认为,原被告双方均为从事现代化工业加工运营的企业,原告棉纺加工和被告高铁运营均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但本案被告高速铁路开通运营后,原告周边其他相关企业未受相关影响,原告的部分厂房被其他企业占用后,经营正常,且被告经营的高速铁路已经国家环保验收合格,不能认定原被告之间纠纷为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原被告双方因不动产相邻产生纠纷,原告在诉请中,亦陈述其自身生产经营排放的棉尘、短绒、飞絮等物质,会影响被告高速铁路的轨电线路、信号线路的正常工作状态。故本案应为相邻关系纠纷,并非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裁定移送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处理。 2019 年 3 月 27 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津 0113 民初 1823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本次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裁定中止诉讼。 2019 年 6 月 25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津民辖 109 号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7)津 8601 民初 10006 号民事裁定,并裁定本案由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截至本年报公告日,本案件正在审理中。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马克斯博格建筑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被申请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仲裁详见说明1427,617,515.57不涉及详见说明1不适用不适用

说明1:

公司已在2020年1月3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马克斯?博格建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服务合同争议仲裁,具体内容如下:

“2009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设计”)、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公司”)与马克斯?博格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格公司”)签署《京沪高速铁路板式无砟轨道系统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博格公司(技术服务方)向本公司、中铁设计(技术接受方/被申请人)提供技术服务,并就技术服务人员资质及数量、合同价款、根据考核支付价款、考核标准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相关条款如下:

1)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设计技术咨询、打磨机的建造及联调联试技术咨询、对制板的监造、施工技术服务,并向中铁设计提供相关服务的技术文件并使中铁设计相关人员掌握相关技术。

2)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服务方应成立技术服务团队,配备足够数量的、具有相应资质、技能和经验的、身体健康的技术服务人员,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中文员,为技术服务接受方和/或设计单位、打磨机生产厂家、制板场、施工单位和其他京沪高速铁路参建单位及其人员提供技术服务,并就各领域主要负责人及团队最低专家人数进行了约定。

3)价格:本合同共需 3,070 人月,合同价款总额为 699,878,600 元,上述合同价款是技术服务提供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对应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固定价格,包括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所有支出和费用,并就各项服务的费用进行了细化约定。

4)支付及验收考核:技术服务接受方在中铁设计对技术服务提供方的技术服务完成考核后进

行支付,考核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程质量,并结合人月进行。技术服务提供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内容、技术服务质量及由技术服务提供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技术服务人员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即满足最低专家人数),技术服务提供方应及时完善、补充,如不能在商定的期限内根据合同要求完善、补充,则技术服务接收方有权减少相应合同价款,具体减少金额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2018 年 1 月 10 日,博格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主张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对服务的考核不是主要取决于人月等,其已提供了上述合同项下的所有服务,目前合同价款已部分结算,被申请人未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313,177,547 元;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本公司、中铁设计、中技公司支付 313,177,547 元及利息总额 114,439,968.57 元(计算至2017 年 12 月 31 日),承担博格公司在仲裁程序中支出的所有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和支出,以及承担本案所有仲裁费用。

2018 年 7 月 30 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2018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中铁设计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答辩书》,认为博格公司关于本案所涉合同为与人月无关的固定价格合同、对服务的考核不主要取决于人月等主张不能成立,技术服务接受方根据博格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和工作量(人月数)对其进行考核,实际支付的款项已经覆盖博格公司实际完成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博格公司无权再要求答辩人支付任何其他款项。”截至本年度报告签署日,上述仲裁进展如下:

2020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证人证言及补充证据,并随后收到博格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的《200131 Ergaenzende StellungnahmeCIETAC》文件、《证据目录》及17份新证据。

2020年3月9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通知,要求本公司在3月20日之前就博格公司新证据、证言提交反驳意见。本公司于3月11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提交反驳文件及延期开庭,目前已延期至4月20日提交反驳证据材料。

本案原定于2020年4月20日(预留三天)开庭,因疫情影响,开庭时间推迟,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20年预计情况详见2020年4月1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85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8,56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67,387.44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33.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3,354.12万元,用于收购京福安徽公司65.0759%股权。公司收购京福安徽公司65.0759%股权的详细情况详见2020年1月3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京福安徽公司股权过户情况

2020年1月21日,上海局集团、铁路发展基金分别持有的京福安徽公司54.0769%股权、

10.999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京福安徽公司领取了该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6881467871)。

(2)过渡期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3月16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过渡期间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8726号《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过渡期间专项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应付收购上海局集团和铁路发展基金股权对价款,分别为4,360,202.31万元和918,530.27万元。

(3)现金对价支付情况

2020年3月18日和2020年3月20日,公司合计向上海局集团支付本次交易对价3,065,824.81万元,后续将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剩余交易价款2,212,907.77万元。

(4)收购完成后的出资义务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承继上海局集团截至股权交割日对京福安徽公司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出资义务,已向京福安徽公司实缴出资金额129,820.0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 2019年10月19日,公司与上海局集团、铁路发展基金签署《关于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收购京福安徽公司65.0759%股权。协议内容详见2020年1月3日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京沪高速铁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详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关联交易”之“(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之“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北京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和济南局集团签署《京沪高速铁路委托运输管理合同》,委托北京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和济南局集团对其管界内的京沪高速铁路进行运输管理工作,委托运输管理期限为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委托运输管理费用,由双方按照约定分项目对应工作量和结算单价确定,委托运输费用结算采用月度预付,季度(年度)结算方式。公司按照上年度应付北京局集团、上海局集团、济南局集团委托运输费用月平均数,每月在25日之前预付委托运输费用,季度(年度)根据双方签认的结算数结算。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牢记企业社会责任和使命,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运输需求,全力保障运输安全,持续提升旅客服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不断促进员工发展,积极投身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公司聚焦旅客运输业务,不断提高运输服务水平,为旅客提供全天候、高安全性、高正点率的高铁运输服务。作为国家战略性重大交通工程和“八纵八横” 高速铁路主通道的组成部分,京沪高速铁路运输加快了“京津冀” 和“长三角” 两大经济区及沿线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流动,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了沿线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报告期内京沪高速铁路全线(含本线和跨线)累计开行列车18.7万列,累计运送旅客2.15亿人次。

公司高度重视铁路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铁路安全管理,对京沪高速铁路的运营维护、治安防范和可能发生的各种灾害影响等都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预案,并建设了全方位的防灾安全监控系统。报告期内京沪高速铁路以“安全、快捷、方便、舒适” 的运营品质,保障了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了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公司高度重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健全内控制度,深入开展公司治理,完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运作规范有序,坚持为股东创造回报,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面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各项保险。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切实维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发挥铁路运输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优势,大力推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在推动外部安全环境治理、推进桥下绿化工程、探索合同能源管理及推行电子客票业务等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环保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 所列重点排污单位,铁路运输具有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无环保纠纷,各项环保管理工作合法合规,重点开展以下环保工作:

1.积极推动外部安全环境治理。公司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铁环境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会同沿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受托单位,全力开展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清理整治,外部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2.全力推进京沪高铁桥下绿化工程,积极协调沿线地方政府开展桥下及周边区域绿地公园、生态步道建设,目前天津西青区、上海闵行区、嘉定区,江苏南京市、昆山市已完成桥下绿化美化工作,有效解决了桥下栅栏封闭后出现的垃圾杂物堆积、脏乱差现象,在保障京沪高铁安全运营的同时,改善了沿线居民的生态环境,全线其余地区绿化建设也正在推进中。

3.持续探索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落实作为重点工作,不断探索合同能源管理途径与方案,实现车站能源节支降耗。报告期内,南京南站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天津西站试点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4.推行电子客票业务。2019年,京沪高铁全线北京南至上海虹桥实施电子客票业务,旅客在以上线路购票、进站乘车、退改签等流程将体验到购票无需换取纸质车票、进出站自动识读证件信息等变化,突出“无纸化”服务,节约成本的同时有效实现绿色节能环保。

2020年,公司将继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履行环保社会责任。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变动详见“2、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发生1次股份变动,因土地作价出资转增国家资本金,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000.0000万元增加至4,282,085.4611万元。

2019年9月,财政部作出《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作价出资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财建〔2019〕509号),同意将公司土地国家作价出资(入股)评估总地价中1,228,065.33万元转增国铁集团国家资本金。

2019年9月24日,国铁集团根据上述财政部批复,按照原划拨土地权属关系,相应增加对中国铁投的出资1,228,065.33万元。同日,中国铁投相应增加对公司的权益1,228,065.33万元。

2019年9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比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4,282,085.4611万元,其中,中国铁投持股数量增加至2,130,647.7996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相应调整。

2019年9月25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282,085.4611万元。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因土地作价出资转增国家资本金,公司总股本由4,000,000万股增加至4,282,085.4611万股,本次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影响,详情参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72,07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上市。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2,820,854,61121,306,477,99649.7621,306,477,996国有法人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4,899,560,49511.444,899,560,495境内非国有法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03,062,225,3097.153,062,225,309国有法人
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02,245,670,3455.242,245,670,345国有法人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02,096,247,1934.902,096,247,193国有法人
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1,986,783,3564.641,986,783,356国有法人
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1,853,048,6584.331,853,048,658国有法人
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1,803,024,0544.211,803,024,054国有法人
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01,597,682,7703.731,597,682,770境外法人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0866,760,5472.02866,760,547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21,306,477,9962023年1月16日 (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899,560,4952021年1月16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3,062,225,3092021年1月16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2,245,670,3452021年1月16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96,247,1932021年1月16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986,783,3562021年1月16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53,048,6582021年1月16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03,024,0542021年1月16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9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1,597,682,7702021年1月16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866,760,5472021年1月16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黄桂章
成立日期1982年3月24日
主要经营业务以促进国铁资本合理流动、提高资本运营质量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为铁路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强有力专业服务支撑,业务领域涵盖建设项目投融资、投资开发、资产管理、土地综合开发、铁路资产资源开发、金融服务、铁路保险、平台交易等。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控股股东未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陆东福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4日
主要经营业务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统筹安排路网性运力资源配置,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负责铁路行业运输收入清算和收入进款管理。自觉接受行政监管和公众监督,负责国家铁路新线投产运营的安全评估,保证运输安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坚持高质量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是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万放2005年5月27日7109334461,500,000,000元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和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刘洪润董事长512019-07-242022-06-2700032.67
邵长虹副董事长、总经理522016-06-162022-06-2700070.86
万放副董事长552008-01-092022-06-270000
黄桂章董事572013-06-252022-06-270000
吴铁鸿董事522016-06-162022-06-270000
钱永祥董事552016-06-162022-06-270000
侯日根职工董事542019-06-282022-03-2700052.53
林义相独立董事552019-09-252022-06-270002.17
王玉亮独立董事572018-11-302022-06-2700012.00
张星臣独立董事592019-10-182022-06-270001.40
李世辉独立董事522018-11-302022-06-2700012.00
龚建中监事会主席572018-11-302022-06-270000
王洪刚监事会副主席442018-11-302022-06-270000
兰晓明监事472018-11-302022-06-270000
王欣监事392019-09-252022-06-270000
卫荣格职工监事492019-06-282020-03-2700030.49
郑勇职工监事492018-06-302022-06-2700050.20
盛大军职工监事552018-06-302022-06-2700046.00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刘洪润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94年4月至1998年10月就职于铁道部财务司,曾担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8年10月至1999年5月就职于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任主任科员,1999年5月至2000年2月就职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总公司,2000年2月至2001年3月就职于北京铁路局财务处,任运营科主任科员,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就职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曾担任财务与审计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4年1月至2006年1月就职于中铁行包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部经理(正处级),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经理,2007年12月至2009年9月就职于兰州铁路局,任总会计师(副局级),2009年9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铁道部财务司,曾担任副司长,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就职于中国铁路总公司财务部,曾担任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正局级),2017年11月兼任中国铁路总公司资金清算中心主任,2018年2月兼任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19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邵长虹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6年6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铁道部运输调度指挥中心(运输局),曾担任综合部副处长、综合部运输分
刘学文副总经理582012-05-172022-06-2700056.69
温伟明总会计师572017-12-202022-06-2700056.69
王永平副总经理562017-12-202022-06-2700056.99
赵非董事会秘书532018-10-162022-06-2700058.60
余邦利(离任)董事长532017-12-202019-07-240000
蒋学斌(离任)职工董事552018-06-222019-06-2800017.22
贝多广(离任)独立董事622018-11-302019-09-250008.00
赵鹏 (离任)独立董事522018-11-302019-10-1800010.58
岳震 (离任)职工监事492018-06-302019-06-2800013.39
周健 (离任)监事452018-11-302019-09-250000
黄鹤平(离任)副总经理562017-12-202019-07-0100026.63
合计/////000/615.11/
析处处长、综合部副主任,2008年5月至2013年7月担任铁道部统计中心主任,2013年7月至2016年1月历任中国铁路总公司计划统计部巡视员、巡视员兼副主任,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万放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经济师。1996年1月至1996年8月担任平安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8月至1998年7月担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7年4月历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办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7年4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平安资管总经理,2012年11月起担任平安资管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黄桂章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2004年5月至2008年9月担任南昌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08年9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北京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担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资本运营和开发部主任,2017年11月起担任中国铁投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吴铁鸿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10月就职于财政部办公厅,2001年10月至2007年6月历任社保基金投资部研究与发展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市场处副处长、处长,2007年6月至2009年11月担任社保基金信息研究部副主任,2009年11月至2016年3月担任社保基金法规及监管部副主任,2016年3月起担任社保基金法规及监管部巡视员、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
钱永祥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6年9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计划科科长、企划科科长、投资证券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担任江苏交通董事,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历任江苏交通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担任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担任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8年5月起担任江苏铁路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
侯日根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至2002年8月担任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质量管理部副部长,2002年8月至2008年10月历任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09年8月担任本公司工程管理部高级工程师,2009年9月至2013年11月担任本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2013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设备管理部主任,2019年1月起兼任安全监督部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设备管理部主任兼安全监督部主任。
林义相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3年8月至1994年6月担任中国证监会高级顾问,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担任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监控系统负责人、研究信息部副主任,1996年6月至2001年2月担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2000年7月至2018年2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与投顾委员会主任,2001年3月起担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7月至2017年7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2006年至2017年担任上证中证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2009年9月起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专家委员会主席,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担任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协会主席、亚洲证券投资联盟(ASIF)理事、主席。林义相先生目前担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首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语言大学商学院硕士导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导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玉亮本科学历,一级律师。1992年12月至2000年12月担任山东求是者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12月起担任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星臣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4月至1996年8月担任北方交通大学运输系讲师,1996年9月至1998年9月担任北方交通大学运输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1998年10月至2001年3月担任北方交通大学副教授、教务处处长,2001年4月至2004年11月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人事处处长,2004年12月至2008年2月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党委组织部部长,2008年3月至2019年9月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副校长,2019年9月起担任北京交通大学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世辉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南大学副教授。1992年7月起在中南大学商学院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一流本科建设“双万计划”中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建设负责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龚建中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0年3月至2002年3月担任中银投资助理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5年11月担任中银投资董事、副执行总裁,2005年1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中银投资执行董事、执行总裁,2018年11月起担任中银投资董事长、执行总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洪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8年7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久事公司),曾担任资金管理总部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高级主管、财务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期间2008年2月至2009年10月担任上海久事国际赛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上海申铁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起担任上海申铁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兰晓明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2005年6月至2006年7月担任北京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7月至2007年9月担任北京地下铁道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9月至2010年10月担任北京京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北京京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担任京投公司资产经营开发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3月起担任京投公司基础设施业务发展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王欣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10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天津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03年6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并曾担任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5月至2019年9月担任天津海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8月至2018年4月,担任天津城铁港铁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起担任天津铁投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
卫荣格本科学历,高级审计师。2000年4月至2006年2月历任北京铁路局基建审计组副组长、审计室副主任,2006年2月至2013年3月历任铁道部审计中心三处副处长、四处处长、综合处处长,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担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审计和考核局综合处处长,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担任中国铁路文工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9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郑勇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2000年12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办协理、项目部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6年8月至2008年10月借调至京沪铁路客运专线筹备组,2008年10月至2013年11月担任本公司南京指挥部综合部主任,2013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副主任。
盛大军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12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济南铁路局徐州铁路分局,曾担任总工程师室工程师、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等职务,2005年3月至2006年8月担任济南铁路局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徐州指挥部主任,2006年8至2008年10月借调至京
沪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2008年10月至2013年11月担任本公司蚌埠指挥部副指挥长,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担任本公司驻上海办事处常务副主任,2014年9月至2019年1月,担任本公司安全监督部主任,2019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济南办事处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济南办事处主任。
刘学文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曾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享受2010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8月至2005年3月历任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兼院研发中心材料工程研究部主任,2005年3月至2005年12月担任铁道部科学研发中心主任,2005年12月至2012年5月,担任京沪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副组长、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指挥长等职务,2012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温伟明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曾担任财务处副处长、资产管理中心主任、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等职务,2008年3月至2008年11月担任铁道部资金清算中心常务副主任,2008年11月至2010年11月担任南昌铁路局总会计师,2010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铁银通支付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等职务,2017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王永平本科学历,会计师。1997年12月至2003年10月担任中铁进出口公司会计师、法律顾问,2003年10月至2008年12月历任铁道部咨询调研组综合处副处长、处长,2008年12月至2009年7月担任中国铁投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国铁投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非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03年6月担任铁道部高速铁路办公室副研究员,2003年6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铁道部高速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12月至2008年10月担任中国铁投部门负责人兼京沪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综合部副主任,2008年10月至2012年1月担任本公司综合部副主任,2012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主任,2018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侯日根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杜五一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胡彬华先生担任公司总审计师的议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王永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侯日根先生不再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房泰林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卫荣格先生不再担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相关人员任期自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黄桂章中国铁投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11月
万放平安资管董事长2012年11月
吴铁鸿社保基金巡视员、副主任2016年3月
钱永祥江苏铁路副总经理2018年5月
龚建中中银投资董事长、执行总裁2018年11月
王洪刚上海申铁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董事2012年3月
兰晓明京投公司基础设施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8年3月
王欣天津铁投财务部部长2019年1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刘洪润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2月2019年6月
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
国铁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主任2013年3月2019年6月
黄桂章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
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
万放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
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
平安创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5月
钱永祥中国地方铁路协会副会长2018年5月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铁路(轨道)分会副会长2018年3月
林义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总经理、董事长2001年3月
子公司
新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8月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专家委员会主席2009年9月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理事会理事、兼职教授2017年5月
北京语言大学商学院硕士导师2016年5月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2012年1月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导师2004年9月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硕士导师1997年9月
王玉亮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主任2000年12月
张星臣北京交通大学教授2019年9月
李世辉中南大学会计系副主任2008年9月
湖南英特会计师事务所顾问2010年9月
长沙惠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年9月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
龚建中中银资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2月
中银投资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
BOC Capital GP I Limited董事2019年3月
BOC Capital ECIP GP I Limited董事2019年3月
BOC Capital Initial LP Limited董事2019年3月
BOC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2019年3月
BOC Capital SLP GP I Limited董事2019年3月
BOC Group Investment LP I Limited董事2019年3月
GLP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18年1月
碧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6月
Hong Kong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NBA China General Partner,Ltd.董事2008年1月
PCNE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凤凰中心(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8月
Phoenix Chinese News & Entertainment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Global Television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Glow Lt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Media and Broadcast Sdn. Bhd.董事2006年2月
Phoenix Pictures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凤凰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B.V.I.) Holding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Chinese Channel)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Europe)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InfoNews)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Movies)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Universal)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Company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Development (BVI)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Development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Information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Investments (BVI)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Satellite Television Trademark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hoenix Weekly Magazine (BVI) Limited董事2007年1月
PizzaExpress Group Holdings Ltd董事2015年2月
G7 Networks Limited董事2018年11月
G7 Networks HONGKONG Limited董事2018年11月
北京汇通天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
申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1月
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0月
中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月
中银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10月
中银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4月
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7月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2月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8月
万邑通(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
中银城市发展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2月
王洪刚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
兰晓明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
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3月
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
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
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
京张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6月
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12月
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8月
京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4月
余邦利国铁集团总会计师2017年12月
贝多广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2月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3月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
敦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8月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
仁达普惠(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
中国证券业协会战略与创新委员会顾问2015年1月
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2016年4月
赵鹏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2014年1月
岳震川藏铁路有限公司纪委书记2020年1月
周健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副主任2016年7月
京津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9月
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7月
黄鹤平中国地方铁路协会理事2018年7月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纪委书记2019年7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董事、监事的薪酬及津贴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办法》《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绩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披露报酬实际支付。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615.11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蒋学斌职工董事离任董事会换届
侯日根职工董事选举董事会换届
余邦利董事长离任因个人原因辞职
刘洪润董事长聘任新任
贝多广独立董事离任因个人原因辞职
林义相独立董事聘任新任
赵鹏独立董事离任因个人原因辞职
张星臣独立董事聘任新任
岳震职工监事离任监事会换届
卫荣格职工监事选举监事会换届
周健监事离任因个人原因辞职
王欣监事聘任新任
黄鹤平副总经理离任工作调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7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3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销售人员
技术人员10
财务人员4
行政人员
管理人员23
合计3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7
大学本科28
专科及以下2
合计37

注:公司于报告期内按照上市规范用工要求,对借调人员进行了清理。截止报告期末,人员招聘工作尚在进行中。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公司的薪酬制度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体现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初步建立能增能减的工资分配制度。(2)坚持优化工资分配结构与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相结合、突出岗位主功能分配要素的原则,以激励员工提高自身素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3)简化工资结构的原则,形成科学管理、操作简便、监控有效的企业工资分配模式。(4)依法自主确定工资的分配方式,并根据企业情况适度提高职工工资水平。

公司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五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为辅助工资。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干部参加了资本运营、人事管理、应急管理、运输管理、财务管理、组织建设、党建教育等多项培训班,累计组织、参加培训班40余次,参培人员70余人次。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架构,不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设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内部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职责开展工作。独立董事依照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和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对外投资管理规定》《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规定》等多项治理制度,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经营工作,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总体而言,公司的治理基本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4月18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6月28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7月24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9月25日不适用不适用
2019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0月18日不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度,公司尚未上市,故上述股东大会不适用披露。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刘洪润440002
邵长虹880005
万放850303
黄桂章850303
吴铁鸿850303
钱永祥870104
侯日根770004
林义相220001
王玉亮850303
张星臣110000
李世辉860204
余邦利(离任)440003
蒋学斌(离任)110001
贝多广(离任)600600
赵鹏 (离任)750203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贝多广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并于2019年9月25日离任。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8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利润总额、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党风廉政及重大决策行为等,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报酬与考核评分结果挂钩。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0年4月15日
审计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天职业字[2020]13876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汪吉军、施涛

审计报告正文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高铁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京沪高铁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京沪高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关联方交易京沪高铁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销售金额1,721,239.6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2.25%,主要为京沪高铁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路网服务产生的收

京沪高铁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销售金额1,721,239.6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2.25%,主要为京沪高铁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路网服务产生的收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内部控制。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入;关联方采购金额1,063,539.30万元,占营业成本的66.05%,主要为京沪高铁公司委托关联方进行运输管理支付的费用。由于京沪高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不同交易类别、金额重大的关联方交易且相比第三方交易,关联方交易(包括交易定价、披露)是审计关注的重点,故我们将关联方交易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2.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检查股东大会、治理层和管理层的会议纪要、对外提供的宣传资料,并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 3.检查主要客户、供应商的股权关系等信息,以识别是否存在未识别和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4.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和评估关联方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其合理性和一贯性。 5.获取关联方交易明细,检查相关合同、双方结算记录、抽查收付款流水等。 6.获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历年发布的清算文件,核对提供服务收入清算单价与清算文件是否一致。 7.利用信息系统审计专家工作,了解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并进行测试,评价信息系统是否可以信赖。 8.对重要的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往来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9.检查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与披露。

四、其他信息

京沪高铁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京沪高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京沪高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京沪高铁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京沪高铁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京沪高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京沪高铁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北京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9,265,825,886.659,841,608,775.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51,207,526,240.551,195,124,524.58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70,000.00
其他应收款七、8314,280,005.94450,746,068.4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其他流动资产七、1225,916,932.2148,577,365.81
流动资产合计10,813,549,065.3511,536,126,734.5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0130,486,907,192.92132,753,071,008.52
在建工程七、2186,513,997.0396,070,729.5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542,985,771,405.4430,032,434,000.2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5,956,109.45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0778,623,303.691,266,093,077.96
非流动资产合计174,337,815,899.08164,173,624,925.70
资产总计185,151,364,964.43175,709,751,660.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5641,739,795.80741,273,277.27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预收款项七、36323,865,683.91175,129,053.98
应付职工薪酬七、37629,104.68418,064.80
应交税费七、381,025,082,382.99585,232,530.04
其他应付款七、391,532,597,219.62995,239,395.5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七、39289,289,087.6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11,970,364,244.162,605,703,304.6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494,278,431.165,102,995,626.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4320,207,752,430.3221,722,252,430.32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49122,242,813.3752,576,555.60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9270,657,538.87287,336,581.16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50282,240,000.00371,37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0,882,892,782.5622,433,535,567.08
负债合计26,377,171,213.7227,536,531,193.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142,820,854,611.0040,0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3100,104,339,889.0090,644,541,2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附注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74,203,369,654.713,009,644,676.79
未分配利润七、5811,645,629,596.0014,519,034,590.0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8,774,193,750.71148,173,220,466.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85,151,364,964.43175,709,751,660.21

法定代表人:刘洪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伟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伟明

利润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七、5932,942,166,554.6031,158,421,590.01
减:营业成本七、5916,103,160,941.9516,299,183,028.69
税金及附加七、60100,529,934.4820,156,134.2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七、62269,179,120.8968,077,678.15
研发费用七、6317,672,644.268,381,749.40
财务费用七、64639,044,801.481,167,861,694.10
其中:利息费用七、641,099,497,716.701,262,601,481.43
利息收入七、64460,493,490.3594,769,617.55
加:其他收益七、65352,011.0860,935.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69103,824,437.8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068,341,590.00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5,916,755,560.4513,663,163,830.82
加:营业外收入七、72752,457.411,048,143.37
减:营业外支出七、73934,036.1714,824.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5,916,573,981.6913,664,197,150.11
减:所得税费用七、743,979,324,202.483,416,222,567.9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937,249,779.2110,247,974,582.1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937,249,779.2110,247,974,582.1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1,937,249,779.2110,247,974,582.1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0.26

法定代表人:刘洪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伟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伟明

现金流量表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8,833,646,633.1431,661,155,846.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1)428,477,773.38856,553,122.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262,124,406.5232,517,708,968.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221,194,749.3812,642,387,514.4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974,414.6035,195,029.60
支付的各项税费5,151,658,947.654,689,207,614.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2)130,475,903.741,385,584,948.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539,304,015.3718,752,375,106.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22,820,391.1513,765,333,861.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46,087,759.44136,242,78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3)14,112,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6,087,759.44150,354,78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96,185,618.69657,043,600.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项目附注2019年度2018年度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4)20,478,596.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6,185,618.69677,522,197.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097,859.25-527,167,417.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5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5)11,3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11,3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102,500,000.007,51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032,543,420.927,612,784,022.0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6(6)13,46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148,505,420.9215,130,784,022.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148,505,420.92-12,619,434,022.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75,782,889.02618,732,422.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841,608,775.679,222,876,352.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265,825,886.659,841,608,775.67

法定代表人:刘洪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伟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伟明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0,000,000,000.0090,644,541,200.003,009,644,676.7914,519,034,590.02148,173,220,466.8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0,000,000,000.0090,644,541,200.003,009,644,676.7914,519,034,590.02148,173,220,466.8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820,854,611.009,459,798,689.001,193,724,977.92-2,873,404,994.0210,600,973,283.90
(一)综合收益总额11,937,249,779.2111,937,249,779.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820,854,611.009,459,798,689.0012,280,653,3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820,854,611.009,459,798,689.0012,280,653,3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三)利润分配1,193,724,977.92-14,810,654,773.23-13,616,929,795.31
1.提取盈余公积1,193,724,977.92-1,193,724,977.9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3,616,929,795.31-13,616,929,795.31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463,387,837.22463,387,837.22
2.本期使用463,387,837.22463,387,837.22
(六)其他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2,820,854,611.00100,104,339,889.004,203,369,654.7111,645,629,596.00158,774,193,750.71
项目2018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0,623,961,200.0020,580,000.001,984,847,218.5711,753,122,364.01144,382,510,782.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0,623,961,200.0020,580,000.001,984,847,218.5711,753,122,364.01144,382,510,782.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0,623,961,200.0090,623,961,200.001,024,797,458.222,765,912,226.013,790,709,684.23
(一)综合收益总额10,247,974,582.1810,247,974,582.1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
项目2018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24,797,458.22-7,482,062,356.17-6,457,264,897.95
1.提取盈余公积1,024,797,458.22-1,024,797,458.2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6,457,264,897.95-6,457,264,897.95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90,623,961,200.0090,623,961,2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90,623,961,200.0090,623,961,2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项目2018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440,693,881.17440,693,881.17
2.本期使用440,693,881.17440,693,881.17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000,000,000.0090,644,541,200.003,009,644,676.7914,519,034,590.02148,173,220,466.81

法定代表人:刘洪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伟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伟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8年1月9日发起成立,系由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山东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投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名: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位股东共同出资组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登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200,000万元。

2009年7月31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关于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所持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由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向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价值不超过60亿元金额的股份。上述议案于2010年10月1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商资批[2010]1006号)批准。据此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将公司类型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比例小于25%)。

2009年8月30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向股东同比例配发新股,增发新股11,300,000万元,同时将注册资本调整为11,500,000万元。

2015年9月17日公司将经审计确认的“四省四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3,709,889.61万元、站房合作建设资金194,104.00万元以及经审计确认的既有铁路建设用地补偿费用87,702.51万元计价入股,总股本由11,500,000.00万元调整至13,062,396.12万元。2016年9月,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3,062,396.12万元。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减少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62,396.12万元减少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差额转增资本公积。

2019年9月25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比的议案》,将公司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金额增加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权益1,228,065.33万元,其中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82,085.46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85号文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月完成了公开发行628,56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8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49,106,484,611.00元。

公司所属行业:铁路运输行业。

经营范围: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旅客运输业务;咨询服务、设备物资采购及销售、物业管理、物流、仓储、停车场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已由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末起十二个月,生产经营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风险。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被全部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异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

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具体如下:

账龄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0
1-2年(含2年)5
2-3年(含3年)10
3-5年(含5年)30
5年以上100

(4)对于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金融资产(不含应收账款)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6.金融资产转移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为价值低于5,000元的信号设备、通信设备等备品备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于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1年,单位价值(含增值税)在5000元及以上,为铁路运输、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2.合同约定以延期付款方式购买固定资产,且超过正常信用条件(一般为3年及以上)的,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固定资产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应估价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不再调整,应根据剩余使用年限重新确定折旧率。

4.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至少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予以资本化时(包括对已逾龄资产更新改造或加装改造),除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外,还应重新预计使用寿命和净残值并根据重新预计的寿命、净残值计提折旧。

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分别按其性质划分为费用性和资本性支出,其中,固定资产的整体更新和成段更换、功能性升级、加装改造、改扩建等提高固定资产性能或延长使用寿命的支出予以资本化。

5.本公司为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修理而储备的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且可反复修理使用的高价互换配件,购入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类别计提折旧。

6.本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涉及到替换原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的,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并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7.本公司已经做出处置决议、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将在1年内完成转让、在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的固定资产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8.本公司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9.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1.线路
其中:路基年限平均法1005.000.95
道口年限平均法455.052.11
桥梁年限平均法
其中:既有线年限平均法655.101.46
客专年限平均法1001.000.99
其他桥涵建筑物年限平均法455.052.11
隧道年限平均法
其中:既有线年限平均法805.601.18
客专年限平均法1001.000.99
涵渠年限平均法
其中:既有线年限平均法556.501.70
客专年限平均法1001.000.99
防护林年限平均法455.052.11
线路隔离网年限平均法204.004.80
钢轨(包括道岔)、轨枕、道碴年限平均法
其中:普速铁路轨道年限平均法217.004.43
普速铁路道岔年限平均法135.007.31
高速线路无砟轨道年限平均法455.002.11
高速线路无砟道岔年限平均法202.004.90
高速线路有砟轨道年限平均法277.003.44
高速线路有砟道岔年限平均法203.004.85
2.信号设备
其中:高铁信号设备(客专ZPW-2000设备、计算机联锁、列控中心、CTC等)年限平均法154.906.34
电气集中设备年限平均法154.906.34
其他信号设备年限平均法105.009.50
3.通信设备
其中:通信线路年限平均法206.004.70
通信电源年限平均法82.0012.2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1.0019.80
通信铁塔年限平均法505.001.90
其他通信设备年限平均法85.0411.87
4.房屋
其中:一般房屋年限平均法505.001.90
受腐蚀生产用房年限平均法205.004.75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年限平均法105.009.50
简易房年限平均法85.0411.87
5.建筑物
其中:雨棚年限平均法505.001.90
站台年限平均法505.001.90
围墙年限平均法505.001.90
烟囱年限平均法505.001.90
储水池年限平均法505.001.90
化粪池年限平均法505.001.90
其他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04.75
6.机械动力设备年限平均法105.009.50
7.运输起动设备年限平均法85.0411.87
8.传导设备年限平均法205.004.75
9.电气化供电设备85.0411.87
其中:接触网年限平均法205.004.75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年限平均法105.009.50
开关设备年限平均法105.009.50
交流盘、直流盘年限平均法105.009.50
电容补偿装置年限平均法105.009.50
主变压器年限平均法205.004.75
其他电气化供电设备年限平均法85.0411.87
10.仪器仪表年限平均法85.0411.87
11.工具及器具年限平均法55.0019.00
12.信息技术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0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为铁路运输、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无实物形态的资产。

2.以行政划拨、外购及投资者投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以行政划拨、外购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将为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等全部支出作为初始确认成本;以投资者投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确认成本。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残值一般为零。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除有其他证据确定的使用寿命更合理外,软件和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按10年进行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进行摊销。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比照持有待售资产处理。

4.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含定制化的委托开发)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能形成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明确具有可用性或获得经济效益的可能性、本公司有充足的资源和意项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的则开发阶段支出便予以资本化,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1.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12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含补充保险,下同)、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根据公司承担的支付义务公司离职后福利计划为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2.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或有事项的结果可能会产生预计负债、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当或有负债产生的潜在义务转化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可能性超过50%)、该义务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或有资产对应的经济利益基本确定(可能性超过95%)能够流入公司并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资产。

2.确认预计负债时,未来应支付金额与其现值相差较大的,按照未来应支付金额的现值确定负债金额。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1.提供铁路运输服务

本公司所运营的铁路业务是国铁集团铁路系统的组成部分,接受国铁集团的统一监督和管理。本公司提供的客运服务收入及路网服务收入由本公司向客户或其他铁路公司收取。国铁集团的全国性清算系统根据既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方法集中计算各铁路公司应确认的收入及承担的费用。

(1)客运服务收入

本公司客运服务收入为提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该客运服务由本公司作为列车担当企业,相应的收入通过国铁集团的清算系统来进行记录和处理,每月在已完成旅客运输服务且收入金额可以可靠计量时,根据国铁集团的月度清算通知书等单据进行确认。

(2)路网服务收入

本公司路网服务收入系由于其他铁路公司使用了本公司铁路线路、牵引接触网服务等取得的收入。路网服务相关的信息由国铁集团的清算系统进行记录和处理,每月在服务提供后且收入金额可以可靠计量时,根据国铁集团有关月度清算通知书确认路网服务收入。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确认。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9.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务报表格式依据财政部规定执行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见注1
金融工具准则依据财政部规定执行根据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依据财政部规定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债务重组准则依据财政部规定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注1: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列示金额0.00;
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列示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列示金额1,207,526,240.55元; 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列示金额1,195,124,524.58元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列示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列示金额0.00; 2019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列示金额641,739,795.80元; 2018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列示金额741,273,277.27元
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未到付息期的金融工具利息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列示减少2019年12月31日应付利息455,864,244.16元,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55,864,244.16元; 减少2018年12月31日应付利息503,203,304.64元,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3,203,304.64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详见“(1)增值税”10%、9%、6%、5%
城市维护建设税预缴增值税,详见“(2)城建税”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3]106号《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本公司自2014年1月1日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4年1月1日起,本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按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本公司提供的物流辅助服务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本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继续按照上述税率适用增值税,财税[2013]106号文相应废止。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本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按10%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颁布的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按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a.铁路运输行业汇总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号《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本公司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按照除铁路建设基金以外的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额,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公司取得与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相关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上转至国铁集团,由国铁集团汇总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本公司就地申报纳税。

b.提供服务增值税

本公司向其他铁路局提供路网服务获得路网服务清算收入,属于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税率。

c.非运输相关业务增值税

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适用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本公司除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以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纳税。

(2)城建税

城建税以公司预缴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按预缴增值税的7%计算缴纳。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税[2009]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对股改铁路运输企业及合资铁路运输公司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合资铁路运输公司是指由铁道部及其所属铁路运输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的铁路运输企业。按照上述相关文件规定,本公司暂免征收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4,453.935,891.98
银行存款9,265,821,432.729,841,602,883.69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9,265,825,886.659,841,608,775.6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期末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1,207,526,240.55
1年以内小计1,207,526,240.55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207,526,240.55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07,526,240.55100.001,207,526,240.551,195,124,524.58100.001,195,124,524.58
其中:
账龄分析法组合1,207,526,240.55100.001,207,526,240.551,195,124,524.58100.001,195,124,524.58
合计1,207,526,240.55//1,207,526,240.551,195,124,524.58//1,195,124,524.5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分析法组合1,207,526,240.55
合计1,207,526,240.5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方单位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490,163,686.2540.59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111,465,825.929.23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354,139,530.2729.33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51,757,198.1120.85
合计1,207,526,240.55100.00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14,280,005.94450,746,068.45
合计314,280,005.94450,746,068.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314,280,005.94
1年以内小计314,280,005.94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314,280,005.94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处置资产应收款346,081,459.44
代建工程应收款86,934,218.00
增值税流转187,452,450.84167,504,086.98
应收代付电费38,879,889.1036,416,350.20
备用金324,256.004,562,790.58
其他689,192.005,819.08
合计314,280,005.94554,570,506.28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103,824,437.83103,824,437.83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103,824,437.83103,824,437.83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其他变动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收回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划转应收款项,转回前期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处置资产应收款103,824,437.83103,824,437.83
合计103,824,437.83103,824,437.8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03,824,437.83现金
合计103,824,437.83/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增值税流转187,452,450.841年以内59.65
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工程应收款 应收代付电费92,589,382.101年以内29.46
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应收代付电费11,998,001.001年以内3.82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应收代付电费7,997,281.001年以内2.54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应收代付电费7,860,549.001年以内2.50
合计/307,897,663.94/97.97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存货跌价准备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认证、待抵扣进项税25,916,932.2148,577,365.81
合计25,916,932.2148,577,365.81

13、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30,486,907,192.92132,753,071,008.52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30,486,907,192.92132,753,071,008.5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线路信号设备通信设备房屋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19,859,039,117.292,884,062,529.821,851,276,584.7415,883,767,384.00
2.本期增加金额240,869,732.752,754,821.9390,786,683.5440,544,805.49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240,869,732.752,754,821.9390,786,683.5440,544,805.49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20,099,908,850.042,886,817,351.751,942,063,268.2815,924,312,189.4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420,009,415.841,635,403,268.201,497,843,810.332,369,893,876.23
2.本期增加金额1,730,507,691.08139,692,537.0036,804,387.68291,813,693.40
(1)计提1,730,507,691.08139,692,537.0036,804,387.68291,813,693.4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4,150,517,106.921,775,095,805.201,534,648,198.012,661,707,569.6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5,949,391,743.121,111,721,546.55407,415,070.2713,262,604,619.86
2.期初账面价值107,439,029,701.451,248,659,261.62353,432,774.4113,513,873,507.77

(续上表)

项目建筑物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起动设备传导设备电气化供电设备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408,784,304.161,243,376,910.53231,079,990.772,229,765,070.716,135,645,928.73
2.本期增加金额178,863,185.4944,101,949.521,617,976.187,043,293.059,240,230.85
(1)购置1,617,976.18
(2)在建工程转入178,863,185.4944,101,949.527,043,293.059,240,230.85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75,921.122,610,121.00
(1)处置或报废75,921.122,610,121.00
4.期末余额7,587,647,489.651,287,402,938.93230,087,845.952,236,808,363.766,144,886,159.5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897,927,385.48815,407,701.39191,949,164.68770,828,307.073,665,320,660.89
2.本期增加金额213,846,442.34119,481,540.9413,475,052.50106,308,451.68267,471,252.80
(1)计提213,846,442.34119,481,540.9413,475,052.50106,308,451.68267,471,252.80
3.本期减少金额56,952.572,468,582.43
项目建筑物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起动设备传导设备电气化供电设备
(1)处置或报废56,952.572,468,582.43
4.期末余额2,111,773,827.82934,832,289.76202,955,634.75877,136,758.753,932,791,913.6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5,475,873,661.83352,570,649.1727,132,211.201,359,671,605.012,212,094,245.89
2.期初账面价值5,510,856,918.68427,969,209.1439,130,826.091,458,936,763.642,470,325,267.84

(续上表)

项目仪器仪表工具及器具信息技术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41,055,728.10627,544,616.251,662,008,124.30160,557,406,289.40
2.本期增加金额29,215,093.886,925,608.0375,480,563.11727,443,943.82
(1)购置24,600.00119,929.20299,269.922,061,775.30
(2)在建工程转入29,190,493.886,805,678.8375,181,293.19725,382,168.52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2,168,104.362,817,522.000.0017,671,668.48
(1)处置或报废12,168,104.362,817,522.0017,671,668.48
4.期末余额558,102,717.62631,652,702.281,737,488,687.41161,267,178,564.7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48,365,822.83577,495,545.831,513,890,322.1127,804,335,280.88
2.本期增加金额32,128,140.086,544,518.5534,531,230.612,992,604,938.66
(1)计提32,128,140.086,544,518.5534,531,230.612,992,604,938.66
3.本期减少金额11,466,666.822,676,645.9016,668,847.72
(1)处置或报废11,466,666.822,676,645.9016,668,847.72
4.期末余额469,027,296.09581,363,418.481,548,421,552.7230,780,271,371.8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9,075,421.5350,289,283.80189,067,134.69130,486,907,192.92
2.期初账面价值92,689,905.2750,049,070.42148,117,802.19132,753,071,008.52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795,080.67正在办理过程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86,513,997.0396,070,729.55
工程物资
合计86,513,997.0396,070,729.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通信光缆工程58,190,790.7058,190,790.70
视频监控补强工程64,273,148.8364,273,148.83
宁扬联络线上跨工程9,456,687.009,456,687.009,456,687.009,456,687.00
北京南标识引导系统改造14,584,303.4314,584,303.43
其他工程项目4,282,215.904,282,215.9022,340,893.7222,340,893.72
合计86,513,997.0386,513,997.0396,070,729.5596,070,729.55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0,032,434,000.2230,032,434,000.22
2.本期增加金额13,145,838,575.8913,145,838,575.89
(1)购置13,145,838,575.8913,145,838,575.89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3,178,272,576.1143,178,272,576.1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192,501,170.67192,501,170.67
(1)计提192,501,170.67192,501,170.6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92,501,170.67192,501,170.6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2,985,771,405.4442,985,771,405.44
2.期初账面价值30,032,434,000.2230,032,434,000.2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3,665,770.59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中3,392,577.30万元土地使用权已经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作价出资权证变更登记。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03,824,437.8325,956,109.4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合计103,824,437.8325,956,109.45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固定资产折旧1,082,630,155.48270,657,538.871,149,346,324.66287,336,581.16
合计1,082,630,155.48270,657,538.871,149,346,324.66287,336,581.16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代建工程718,658,767.60861,690,335.75
预付更新改造款339,551,966.63
预付房屋租金56,698,498.3564,850,775.58
预付发行费用3,266,037.74
合计778,623,303.691,266,093,077.96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委托运输管理费等494,271,904.46595,832,213.30
其他应付运营有关资金93,088,442.6989,953,498.4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公安补助经费54,379,448.6555,487,565.54
合计641,739,795.80741,273,277.2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售客票进款323,865,683.91175,129,053.98
合计323,865,683.91175,129,053.9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17,860.8035,359,882.3935,100,050.55377,692.6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00,204.003,215,974.193,264,766.15251,412.04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418,064.8038,575,856.5838,364,816.70629,104.68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7,940,437.4227,940,437.42
二、职工福利费3,077,840.313,077,840.31
三、社会保险费117,860.802,072,294.462,072,946.41117,208.85
其中:医疗保险费101,604.001,886,754.101,886,290.00102,068.10
工伤保险费8,128.4089,199.3790,352.536,975.24
生育保险费8,128.4096,340.9996,303.888,165.51
四、住房公积金1,445,016.001,445,016.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824,294.20563,810.41260,483.79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17,860.8035,359,882.3935,100,050.55377,692.64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93,047.601,904,378.821,957,921.62139,504.80
2、失业保险费8,128.4089,199.3790,352.536,975.24
3、企业年金缴费99,028.001,222,396.001,216,492.00104,932.00
合计300,204.003,215,974.193,264,766.15251,412.0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08,181,350.1398,355,352.54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903,128,980.56474,590,624.09
个人所得税714,077.07433,741.02
城市维护建设税7,572,668.036,829,424.29
教育费附加5,409,048.634,791,798.35
其他税费76,258.57231,589.75
合计1,025,082,382.99585,232,530.04

其他说明:

无。

39、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89,289,087.60
其他应付款1,532,597,219.62705,950,307.99
合计1,532,597,219.62995,239,395.5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股利-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86,837,507.05
应付股利-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18,018,476.76
应付股利-南京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6,681,803.48
应付股利-山东铁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1,013,624.80
应付股利-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6,737,675.51
合计289,289,087.6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土地购置款636,359,396.91
基建工程款368,684,711.60461,073,614.46
遗留征拆费用472,914,300.00223,576,181.85
保证金、质保金、押金2,267,400.6012,400,417.60
更新改造款42,425,367.57
服务费4,198,399.49
其他5,747,643.458,900,094.08
合计1,532,597,219.62705,950,307.9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133,420,000.00工程尾款未结算
合计133,42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970,364,244.162,605,703,304.64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合计1,970,364,244.162,605,703,304.64

其他说明:

无。

42、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20,207,752,430.3221,722,252,430.32
合计20,207,752,430.3221,722,252,430.32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3.92%-5.16%

44、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常旅客积分兑换52,576,555.60127,886,538.7658,220,280.99122,242,813.37常旅客会员乘车、参与铁路组织的主题活动获得积分
合计52,576,555.60127,886,538.7658,220,280.99122,242,813.3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石济客专代建工程款282,240,000.00282,240,000.00
预收郑西客专代建工程款89,130,000.00
合计282,240,000.00371,370,000.00

51、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40,000,000,000.002,820,854,611.002,820,854,611.0042,820,854,611.00

其他说明:

本公司股本变动参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三、公司基本情况”之“1.公司概况”。

52、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90,644,541,200.009,459,798,689.00100,104,339,889.00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90,644,541,200.009,459,798,689.00100,104,339,889.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资本公积变动参见本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三、公司基本情况”之“1.公司概况”。

5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463,387,837.22463,387,837.22
合计463,387,837.22463,387,837.2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安全生产费增加系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文件,按照一定的计提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减少系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及设施支出。

5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865,052,581.931,193,724,977.924,058,777,559.85
任意盈余公积144,592,094.86144,592,094.86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3,009,644,676.791,193,724,977.924,203,369,654.7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盈余公积增加系按照本期实现净利率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8、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4,519,034,590.0211,753,122,364.0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4,519,034,590.0211,753,122,364.0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937,249,779.2110,247,974,582.1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93,724,977.921,024,797,458.2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13,616,929,795.316,457,264,897.95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1,645,629,596.0014,519,034,590.0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2,663,683,698.7016,103,160,941.9530,892,522,481.0516,299,183,028.69
其他业务278,482,855.90265,899,108.96
合计32,942,166,554.6016,103,160,941.9531,158,421,590.0116,299,183,028.69

其他说明:

无。

60、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58,373,442.7511,757,310.97
教育费附加41,021,004.267,743,158.5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源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11,576.9510,643.60
印花税142.50405,426.52
其他1,123,768.02239,594.62
合计100,529,934.4820,156,134.21

其他说明:

无。

61、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无形资产摊销192,501,170.67
职工薪酬38,113,607.5837,250,261.63
租赁费11,708,097.8813,617,869.57
咨询费11,194,582.775,822,161.47
办公费3,805,153.353,967,632.71
聘请中介机构费3,624,528.31647,169.81
交通费1,223,845.231,273,893.66
运输费906,434.73973,242.36
差旅费656,428.61666,384.65
技术服务费3,285,887.25
折旧费349,805.58576,668.29
修理费229,676.67325,916.55
会议费105,432.86188,505.21
其他1,474,469.42,767,972.24
合计269,179,120.8968,077,678.15

其他说明:

无。

6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委托开发费用17,672,644.268,381,749.40
合计17,672,644.268,381,749.40

其他说明:

无。

6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099,497,716.701,262,601,481.43
减:利息收入-460,493,490.35-94,769,617.55
其他40,575.1329,830.22
合计639,044,801.481,167,861,694.10

其他说明:

无。

6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代扣代缴所得税手续费返还352,011.0860,935.36
合计352,011.0860,935.36

其他说明:

无。

6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3,824,437.83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计103,824,437.83

其他说明:

无。

70、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68,341,590.00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68,341,590.00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利得
无形资产报废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其他752,457.411,048,143.37752,457.41
合计752,457.411,048,143.37752,457.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合计930,520.7614,824.08930,520.76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损失930,520.7614,824.08930,520.76
无形资产报废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其他3,515.413,515.41
合计934,036.1714,824.08934,036.17

其他说明:

无。

7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970,047,135.323,415,816,212.72
递延所得税费用9,277,067.16406,355.21
合计3,979,324,202.483,416,222,567.9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5,916,573,981.6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979,143,495.4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80,707.0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3,979,324,202.4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6、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利息收入425,480,572.8699,926,598.63
收到增值税返还款751,518,494.11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80,000.00100,000.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中关村管委会返还个人所得税2,034,400.004,000,000.00
其他782,800.521,008,029.66
合计428,477,773.38856,553,122.4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增值税退税款80,254,382.871,350,329,082.53
研发费用18,282,700.009,052,800.00
租赁费用4,475,372.885,354,420.32
审计、咨询、技术服务费用15,301,556.006,857,491.16
工会、“三不让”经费533,256.82883,782.97
支付职工中关村管委会返还个人所得税1,819,087.004,000,000.00
其他9,809,548.179,107,371.43
合计130,475,903.741,385,584,948.4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代建工程项目单位拨入资金14,112,000.00
合计14,112,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代建工程款项20,478,596.29
合计20,478,596.29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履约保证金11,350,000.00
合计11,35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退履约保证金10,000,000.00
上市审计费3,072,000.00
上市申报材料制作费390,000.00
合计13,462,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1,937,249,779.2110,247,974,582.18
加:资产减值准备-103,824,437.83-68,341,590.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992,604,938.663,076,788,768.03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192,501,170.6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30,520.7614,824.0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67,601,825.701,262,601,481.4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5,956,109.4517,085,397.5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6,679,042.29-16,679,042.2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75,746.2473,534,418.0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26,855,273.06-827,644,977.0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722,820,391.1513,765,333,861.9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9,265,825,886.659,841,608,775.6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9,841,608,775.679,222,876,352.8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75,782,889.02618,732,422.78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9,265,825,886.659,841,608,775.67
其中:库存现金4,453.935,891.9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9,265,821,432.729,841,602,883.6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265,825,886.659,841,608,775.6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金融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币资金9,265,825,886.659,841,608,775.67
应收账款1,207,526,240.551,195,124,524.58
其他应收款314,280,005.94450,746,068.45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金融资产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641,739,795.80741,273,277.27
其他应付款1,532,597,219.62995,239,395.5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70,364,244.162,605,703,304.64
长期借款20,207,752,430.3221,722,252,430.32

(二)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进行管理。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是针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铁集团等铁路单位,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和七、8中。

(三)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详见附注 “七、35”、“七、39”、“七、41”及“七、43”等。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本公司通过与银行、国铁集团等签订固定利率借款协议取得借款,规避市场利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铁路投资8,998,984.3349.7649.76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3月24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黄桂章,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5号楼1101,主要经营业务为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铁路资产资源开发、咨询;招投标业务;机械设备、铁路运输设备及铁路专用器件开发、销售、租赁;铁路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商品房;销售农畜产品、副食品、纺织、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第Ⅰ、Ⅱ类医疗器械、矿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通讯

设备、电子产品、非金属矿石及制品;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从事产权经纪业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销售食品、药品;零售烟草。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陆东福,注册资本173,950,000万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等。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京福闽赣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京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京石客专)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江西有限责任公司(沪昆江西)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胶济客专)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京广河南)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秦铁路)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局集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沪宁城际)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津秦客专)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沪杭客专)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宁杭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宁杭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合武铁路有限公司(合武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北京京铁列车服务有限公司(京铁列车)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铁科院)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石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石济客专)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郑西客专)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设计)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安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京福安徽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铁总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铁路)参股股东
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申铁)参股股东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局集团委托运输管理1,782,088,943.344,592,490,869.13
北京局集团委托运输管理1,049,846,066.393,156,230,990.86
济南局集团委托运输管理700,535,815.771,052,883,941.03
上海局集团动车组使用费2,482,926,177.56
北京局集团动车组使用费2,195,274,289.51
济南局集团动车组使用费201,612,599.10
上海局集团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646,886,123.81602,520,247.37
济南局集团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363,707,227.27352,796,254.61
北京局集团高铁运输能力保障费297,463,705.04282,633,715.40
上海局集团商务旅客服务62,691,900.9468,282,136.79
北京局集团商务旅客服务2,217,594.3414,516,518.87
济南局集团商务旅客服务4,384,863.207,967,221.70
京铁列车商务旅客服务59,193,669.9142,344,773.53
北京局集团更新改造168,251,268.3754,910,856.74
济南局集团更新改造106,997,595.2066,700,086.10
上海局集团更新改造440,555,882.77205,552,305.12
上海局集团上交共同费用20,053,900.4018,500,692.00
济南局集团上交共同费用10,644,332.4010,147,226.80
北京局集团上交共同费用8,915,348.408,240,534.80
北京局集团线路使用4,704,942.505,788,605.27
上海局集团线路使用3,857,428.694,073,589.24
石济客专线路使用1,065,203.85
津秦客专线路使用993,563.20
沪宁城际线路使用163,072.64132,995.40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国铁集团下属单位线路使用585,461.9099,232.02
北京局集团客运机车牵引370,497.75741,217.92
济南局集团客运机车牵引24,789.61108,273.90
上海局集团客运机车牵引463,958.47119,136.30
北京局集团接触网使用2,483,991.512,412,881.84
上海局集团接触网使用1,291,902.241,265,755.67
石济客专接触网使用629,336.80
津秦客专接触网使用488,152.90
其他国铁集团下属单位接触网使用231,750.9448,099.86
中铁设计研究与开发1,047,169.8147,169.81
铁科院研究与开发7,143,113.214,583,962.27
上海局集团售票服务2,465,782.843,704,155.90
北京局集团售票服务2,154,269.683,178,083.40
济南局集团售票服务631,730.19805,204.13
其他国铁集团下属单位售票服务1,210,713.451,056,374.16
北京局集团旅客服务454,814.581,327,438.01
其他国铁集团下属单位旅客服务152,947.13294,965.38
其他国铁集团下属单位其他12,777.9413,211.89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4,146,739,720.853,449,240,301.22
济南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1,823,442,615.241,697,871,663.89
北京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1,583,343,121.431,523,655,103.69
沈阳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838,954,085.45782,866,835.65
郑州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565,327,887.49551,665,968.43
西安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415,719,884.01357,510,056.81
京福闽赣公司线路使用费收入347,226,966.38329,253,486.41
武汉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212,091,136.81194,554,933.44
哈尔滨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160,887,883.60159,332,734.32
大秦公司线路使用费收入65,010,324.0252,810,701.07
京石客专线路使用费收入50,070,151.4562,016,265.55
兰州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35,331,724.5733,569,509.40
广州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25,596,712.913,578,924.46
南宁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25,731,646.9020,955,238.61
成都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19,243,792.8523,147,982.36
沪昆江西线路使用费收入15,544,128.6815,377,685.00
胶济客专线路使用费收入3,648,376.214,266,896.72
南昌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3,120,639.734,496,086.18
昆明局集团线路使用费收入3,228,763.08
其他国铁集团下属单位线路使用费收入2,041,572.961,076,695.51
上海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1,975,758,873.301,573,171,559.22
济南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871,123,034.65803,289,146.99
北京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761,522,478.22725,323,156.08
沈阳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373,115,099.72347,925,408.26
郑州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256,993,647.59247,479,534.04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西安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190,472,289.05149,988,256.01
京福闽赣公司接触网使用收入133,633,965.94130,488,450.55
武汉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103,147,666.0182,724,914.80
哈尔滨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84,569,607.0177,041,834.79
大秦公司接触网使用收入27,797,769.7920,642,839.14
京石客专接触网使用收入20,531,462.2527,733,724.16
兰州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16,446,664.1815,623,257.12
广州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10,706,305.692,337,239.63
成都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11,317,054.9511,738,152.28
沪昆江西接触网使用收入6,944,396.226,885,782.24
南宁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7,653,392.477,190,806.07
南昌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2,669,230.393,552,823.96
胶济客专接触网使用收入2,078,075.472,008,149.52
昆明局集团接触网使用收入1,406,445.22
其他国铁集团下属单位接触网使用收入1,139,115.05370,573.47
上海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746,078,077.75644,994,568.10
北京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231,329,006.10204,629,774.59
济南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123,732,356.74106,254,703.40
沈阳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64,808,259.6156,328,974.32
武汉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61,396,450.4864,119,347.37
郑州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37,889,691.2739,853,852.96
京福闽赣公司旅客服务费收入36,945,768.5536,593,365.75
西安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36,426,702.1530,570,426.85
广州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30,955,843.8723,884,110.44
南昌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25,199,743.1326,232,084.67
沪昆江西旅客服务费收入19,405,982.8521,713,483.14
成都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18,741,723.4517,545,589.62
京石客专旅客服务费收入14,575,030.6913,439,986.97
哈尔滨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15,629,530.6311,037,052.80
大秦公司旅客服务费收入7,615,832.606,436,938.77
南宁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5,002,633.145,261,925.24
昆明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2,894,654.361,201,169.68
兰州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2,724,552.452,351,219.06
京广河南旅客服务费收入1,316,234.07795,623.56
呼和浩特局集团旅客服务费收入660,566.74640,021.69
胶济客专旅客服务费收入479,100.78457,850.77
其他国铁集团下属单位旅客服务费收入1,016,343.43104.72
上海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142,693,911.41117,215,816.75
北京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44,888,765.0340,384,396.84
济南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36,796,778.3431,911,328.05
沈阳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22,178,934.3418,403,950.37
西安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11,801,968.109,777,390.88
武汉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11,280,921.919,371,447.50
郑州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10,798,597.6610,899,372.94
京福闽赣公司代售票服务收入10,077,233.889,540,699.24
广州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8,403,084.256,619,072.37
成都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5,149,938.364,823,455.38
哈尔滨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5,467,730.104,041,163.06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京石客专代售票服务收入5,539,461.275,248,649.99
沪昆江西代售票服务收入4,036,270.714,042,861.38
南昌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3,604,648.403,691,786.45
大秦公司代售票服务收入2,246,822.701,924,317.54
南宁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1,798,641.531,889,621.38
昆明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987,859.45455,666.06
兰州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769,010.00663,175.79
呼和浩特局集团代售票服务收入308,080.39266,591.10
京广河南代售票服务收入383,790.73248,345.21
其他国铁集团下属单位代售票服务收入343,359.54115,272.63
国铁集团下属单位上水收入2,756,980.563,008,864.46
北京局集团委托经营收益52,917,822.2649,688,100.00
济南局集团委托经营收益28,422,730.4926,688,000.00
上海局集团委托经营收益112,591,637.72105,719,800.0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服务公司公司办公房租4,000,000.004,000,000.00
济南局集团公司办公房租500,000.00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国铁集团1,091,210,945.122010-10-212025-1-10统借统还
国铁集团700,000,000.002012-7-52022-7-4统借统还
国铁集团400,000,000.002012-8-12027-7-31统借统还
国铁集团800,000,000.002012-8-222027-8-21统借统还
国铁集团1,508,901,485.202012-10-122032-10-11统借统还
国铁集团1,300,000,000.002012-11-12032-10-31统借统还
国铁集团400,000,000.002012-10-122032-10-11统借统还
国铁集团680,000,000.002012-11-12032-10-31统借统还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99.83265.7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国铁集团348,559,589.34355,502,785.69
征拆费用及利息江苏铁路69,703,600.0020,320,986.98
征拆费用及利息上海申铁28,554,200.00
利息支出财务公司96,406,875.00
利息收入财务公司1,853,978.7810,737,233.73
利息收入国铁集团377,197.631,753,707.88
利息收入郑西客专31,895,891.00
购置土地北京局集团636,359,396.91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北京局集团490,163,686.25427,973,029.37
应收账款国铁集团251,757,198.11386,634,024.77
应收账款上海局集团354,139,530.27274,264,690.10
应收账款济南局集团111,465,825.92106,095,054.96
其他应收款中国铁投187,452,450.84150,561,053.36
其他应收款宁安公司1,517,074.00346,081,459.44103,824,437.83
其他应收款沪宁城际7,860,549.00
其他应收款上海局集团16,024,729.59
其他应收款合武公司7,997,281.008,899,807.00
其他应收款沪杭客专11,998,001.0022,933,969.00
其他应收款北京局集团4,097,037.53
其他应收款郑西客专92,589,382.104,582,574.20
其他应收款济南局集团916,808.58
其他应收款石济客专3,851,820.0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北京局集团148,560,328.71190,827,246.27
应付账款上海局集团290,957,943.08336,938,249.18
应付账款济南局集团49,929,832.6768,066,717.85
应付账款中国铁投54,379,448.6555,487,565.54
应付账款京铁列车14,592,465.0010,775,070.00
应付账款中铁设计694,204.00
其他应付款上海局集团231,728,210.35253,636,114.94
其他应付款北京局集团668,095,166.4352,156,219.27
其他应付款江苏铁路69,703,600.0020,320,986.98
其他应付款上海申铁28,554,200.00
其他应付款济南局集团558,868.00558,868.00
其他应付款铁科院520,000.00520,000.00
其他应付款铁科院工程咨询公司99,115.0099,115.00
其他应付款宁安公司444,280.91
其他应付款宁杭公司180,264.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国铁集团119,090,949.95126,055,059.54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单笔诉讼请求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所示:

(1)天津市昌宇棉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2017年1月18日,天津市昌宇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宇棉业”)向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主张本公司运营导致昌宇棉业无法正常经营,迫使其在2011年11月正式停产,至今无法复产。昌宇棉业诉请:1)判令本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措施使昌宇棉业工厂可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或由发行人出资将昌宇棉业的案涉厂房及生产设备全部搬迁、重置;或向昌宇棉业支付工厂整体重置补偿费);2)赔偿因京沪高铁运行导致昌宇棉业停产期间(2011年10月30日至2016年10月30日)的经营损失1,642.59万元(昌宇棉业同时保留对后续年份经营损失的追索权);3)按照同期银行货款利率对以上赔偿款自2011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向昌宇棉业支付利息;4)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

2018年12月14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作出(2017)津8601民初10006号《民事裁定书》,载明: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被告双方均为从事现代化工业加工运营的企业,原告棉纺加工和被告高铁运营均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但本案被告高速铁路开通运营后,原告周边其他相关企业未受相关影响,原告的部分厂房被其他企业占用后,经营正常,且被告经营的高速铁路已经国家环保验收合格,不能认定原被告之间纠纷为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原被告双方因不动产相邻产生纠纷,原告在诉请中,亦陈述其自身生产经营排放的棉尘、短绒、飞絮等物质,会影响被告高速铁路的轨电线路、信号线路的正常工作状态。故本案应为相邻关系纠纷,并非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裁定移送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处理。

2019年3月27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津0113民初1823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本次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裁定中止诉讼。2019年6月25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津民辖1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17)津8601民初10006号民事裁定,本案由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案件正在审理中。

(2)马克斯?博格建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服务合同争议仲裁

2009年9月18日,本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设计”)、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公司”)与马克斯?博格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格公司”)签署《京沪高速铁路板式无砟轨道系统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由博格公司(技术服务方)向本公司、中铁设计(技术接受方/被申请人)提供技术服务,并就技术服务人员资质及数量、合同价款、根据考核支付价款、考核标准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相关条款如下:

1)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设计技术咨询、打磨机的建造及联调联试技术咨询、对制板的监造、施工技术服务,并向中铁设计提供相关服务的技术文件并使中铁设计相关人员掌握相关技术。

2)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服务方应成立技术服务团队,配备足够数量的、具有相应资质、技能和经验的、身体健康的技术服务人员,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中文译员,为技术服务接受方和/或设计单位、打磨机生产厂家、制板场、施工单位和其他京沪高速铁路参建单位及其人员提供技术服务,并就各领域主要负责人及团队最低专家人数进行了约定。

3)价格:本合同共需3,070人月,合同价款总额为699,878,600元,上述合同价款是技术服务提供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对应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固定价格,包括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所有支出和费用,并就各项服务的费用进行了细化约定。

4)支付及验收考核:技术服务接受方在中铁设计对技术服务提供方的技术服务完成考核后进行支付,考核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程质量,并结合人月进行。技术服务提供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内容、技术服务质量及由技术服务提供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技术服务人员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即满足最低专家人数),技术服务提供方应及时完善、补充,如不能在商定的期限内根据合同要求完善、补充,则技术服务接收方有权减少相应合同价款,具体减少金额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2018年1月10日,博格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主张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对服务的考核不是主要取决于人月等,其已提供了上述合同项下的所有服务,目前合同价款已部分结算,被申请人未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313,177,547元;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本公司、中铁设计、中技公司支付313,177,547元及利息总额114,439,968.57元(计算至2017年12月31日),承担博格公司在仲裁程序中支出的所有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和支出,以及承担本案所有仲裁费用。

2018年7月3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

2018年10月20日,本公司、中铁设计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答辩书》,认为博格公司关于本案所涉合同未与人月无关的固定价格合同、对服务的考核不主要取决于人月等主张不能成立,技术服务接受方根据博格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和工作量(人月数)对其进行考核,实际支付的款项已经覆盖博格公司实际完成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博格公司无权再要求答辩人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2020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证人证言及补充证据,并随后收到博格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的《200131 Ergaenzende StellungnahmeCIETAC》文件、《证据目录》及17份新证据。

2020年3月9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通知,要求本公司在3月20日之前就博格公司新证据、证言提交反驳意见。本公司于3月11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提交反驳文件及延期开庭,目前已延期至4月20日提交反驳证据材料。

本案原定于2020年4月20日(预留三天)开庭,因疫情影响,开庭时间延迟,具体时间尚需确定。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根据2019年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85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628,56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截至2020年1月10日,本公司完成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8,563.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8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49,106,484,611.00元。2020年1月16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增加股本人民币6,285,63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4,347,911,151.85元。
重要的对外投资根据本公司与上海局集团、铁路发展基金签订的《关于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自筹资金收购上海局集团和铁路发展基金持有的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65.0759%股权。2020年1月10日本公司完成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8,563.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8元。2020年1月21日上海局集团和铁路发展基金所持京福安徽公司65.0759%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
重要的债务重组
自然灾害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259,282.24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自2020年1月爆发以来,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本公司积极响应并执行国家对新冠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预计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本公司2020年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本公司持续密切关注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加强疫情防控。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不存在其他业务分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30,520.7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1,895,891.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48,942.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7,928,578.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3,785,734.1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880.29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860.290.29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伟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伟明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上述文件的原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长:刘洪润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