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5亿元购买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稳健配置型FOF产品,我们认为公司制定了相对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内控程序,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水平,不会影响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胡 泳 周 峰 周泽将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