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将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参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重组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签署托管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正常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签字页附后)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签字:
陈永德 刘 辉
武广齐
二○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