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约翰霍兰德提供银团授信担保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公司
? 被担保人:约翰霍兰德公司(简称约翰霍兰德)
? 担保金额:由10亿澳元增至15亿澳元,担保无特定到期日,担保责任在授信终止且借款人全额清偿授信项下债务后终止。上述调整将纳入已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单独审议。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319,960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80,509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约翰霍兰德为公司于澳大利亚的附属公司,公司通过附属的中交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国际)持有约翰霍兰德100%的股权。
根据约翰霍兰德未来三年的生产经营计划,预计每年新签合同额为45亿澳元。参照合同额5%至10%履约及预付款保函,并预计能按时收回完工保函的情况下,其未来三年对保函的需求峰值约为22亿澳元,而现有授信额度无法满足
生产经营需要。为满足存量项目保函额度需求,同时满足未来正常持续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约翰霍兰德银团授信担保额度由10亿澳元提升至15亿澳元,担保无特定到期日,担保责任在授信终止且借款人全额清偿授信项下债务后终止;并签署相关协议,就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所登记的对外担保进行变更登记;并授权公司执行董事王彤宙或王海怀任意一人签署上述文件及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约翰霍兰德提供银团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名称:约翰霍兰德公司
(二) 成立时间:1949年
(三)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维多利亚洲墨尔本弗林德斯街180号9楼
(四) 注册资本:截止2020年末,认缴资本6.9亿澳元,实收资本6.9亿澳元。
(五)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附属的中交国际持有约翰霍兰德100%的股权。
(六) 截至2021年6月30日,被担保人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0.28亿元,负债总额为134.05亿元,净资产为16.2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9.20%。
(七)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本次授信担保额度调整将纳入已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单独审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公司为15亿澳元保函银团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境外担保的市场惯例,担保无特定到期日,担保责任在授信终止且借款人全额清偿授信项下债务后终止。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约翰霍兰德提供银团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外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319,960万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80,509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