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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中国交建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另外,就公司在集团兼职的高管的任职情况进行了考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建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即以2020年年末总股本16,165,711,425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8088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2,924,053,882.55元。经审议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的议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放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经查阅和查询相关材料,审议如下对外担保事项:

(一) 公司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时代资本投资公司(荷兰Epoch Capital Investments B.V)于融资2.0485亿欧元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过桥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牵头行)、西班牙桑坦德银行和中国银行组成银团,综合利率为0.55%,期限一年。中长期并购贷款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贷款行,综合利率在1%-1.3%之间,期限七年。

独立董事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坏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此项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资料提供齐备,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审议了如下关联交易:

(一) 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按照现有股权比例共同对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交

财务)以现金形式增资。中交财务本次注册资本增加35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3.25亿元,中交集团出资1.75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5%,中交集团持股比例为5%。

(二) 公司附属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投资)与关联方中交雄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雄投)、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地产)共同设立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简称项目公司)共同投资河北雄安新区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中交投资与中交雄投、中交地产按照20%:40%:40%的比例共同以现金出资38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其中,中交投资拟出资约7.6亿元。

(三) 公司附属的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二航局)、中交昆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昆建)拟与关联方中交地产按照30%:8%:62%的持股比例等比例对昆明中交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减资15亿元。其中,二航局、中交昆建拟合计减资约5.7亿元。

(四) 同意增加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类型和金额上限,具体如下:

1. 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金额上限由1.5亿元调整至45亿元,增加43.5亿元。

2. 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销售产品交易金额上限由4亿元调整至12亿元,增加8亿元。

3.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存款利息交易,中交财务给关联方提供服务的存款利息交易金额上限由1.2亿

元调整为3亿元,增加1.8亿元。

4. 增加公司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贷款余额,日常性关联交易——贷款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其中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贷款余额交易金额由15亿元调整为

30.33亿元,增加15.33亿元;日常性关联交易——贷款利息收入交易金额由0.65亿元调整为1.22亿元,增加0.57亿元。

5. 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型——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服务,涉及交易上限为8.11亿元。

6. 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连交易类型—中国交建向中交天和租赁产品,涉及交易上限为10.00亿元;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连交易类型—中国交建向中交天和购买设备,涉及交易上限为5.00亿元。

7. 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提供建造服务交易金额上限由40亿元调整至192亿元,增加152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公司在集团兼职的高管的任职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现任总裁王彤宙、副总裁文岗和王建,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其高管兼职限制。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总裁王彤宙、副总裁文岗和王建在兼任控股股东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期间,严格遵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等的各项承诺;忠实、勤勉、尽责,优先履行公司总裁职务,集中精力于推动中国交建的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处理好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没有辜负公司董事会和股东的信任,不存在因上述兼职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性要求。

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 昌 泓

魏 伟 峰

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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