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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关于全额赎回145亿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7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额赎回145亿元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额赎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145亿元优先股的议案》,现将赎回事项提示如下:

一、 赎回规模

公司于2015年8月、10月分别发行90亿元(第一期)和55亿元(第二期)优先股,金额总计145亿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拟全额赎回已发行的1.45亿股优先股,涉及票面金额合计145亿元。

二、 赎回价格

本次优先股赎回的价格为优先股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股息。

三、 赎回时间

第一期优先股赎回:2020年第一期优先股固定股息发放日,即2020年8月26日。

第二期优先股赎回:2020年第二期优先股固定股息发放日,即2020年10月16日。

四、 付款时间及方法

第一期优先股: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和2019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5日持有期间的固定股息。

第二期优先股: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其所持有的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股)和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持有期间的固定股息。

五、 赎回程序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全权处理与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2020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额赎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145亿元优先股的议案》,同意本次赎回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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