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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部分类别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8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11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

部分类别上限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19年12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金融服务中贷款余额上限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项目承包服务上限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该等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 已经审议的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融服务中贷款余额上限为11.5亿元,项目承包服务中提供建造服务和接受劳务分包的日常交易上限分别为30亿元和2.55亿元。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19至2021年度持续性关联(连)交易协议及上限的公告(临 2018-060)和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以及交易金额上限的公告(临2018-096)。

二、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增加情况

(一) 增加原因

1.公司附属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企业,

与关联人发生贷款的关联交易是其正常业务之一,通过吸收存款和贷款,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及附属公司的贷款需求增加,以及财务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在满足贷款资金额度日均不高于关联人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75%的前提下,需要增加2019年度金融服务中贷款余额上限,因此调整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融服务中贷款余额上限,由11.5亿元调增至

18.9亿元,增加额为7.4亿元。

2. 中交集团下属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机场建设集团)实施重组,原公司附属公司持有的原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中交机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股权已经于2019年6月调整至机场建设集团,导致公司关联方数量增加。同时,中交集团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亦有所增加,该等因素综合导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项目承包服务金额增加。因此调整2019年度项目承包服务中提供建造服务项由30亿元调增至60亿元,增加额为30亿元,2019年度项目承包服务中接受劳务与分包项由2.55亿元调增至60亿元,增加额为57.45亿元。

(二)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上限增加方案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增加的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类型关联方2019年度 调整前上限本次增加额2019年度 调整后上限
金融服务-贷款余额中交集团及/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11.57.418.9
项目承包服务-提供建造服务中交集团及/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302560
项目承包服务-接受劳务与分包中交集团及/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5557.4560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 财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金融服务时均采用市场化的公允定价原则,贷款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参考,贷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 公司与关联人在项目承包服务中提供建造服务和接受劳务与分包均采用市场化的公允定价原则。

(五)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就具体交易由公司及/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三、 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调整后的情况

本次调整后,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框架

关联交易框架关联交易类型关联方2019年度上限
金融服务吸收存款利息中交集团及/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1.0
贷款余额18.9
贷款收入0.5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37.5
商业保理37.5
购买销售购买产品30.0
销售产品3.3
项目承包服务提供建造服务60.0
接受劳务与分包60.0
资产租赁向关联方租赁费用1.7
接受关联方资产管理服务0.6
合计251.0

注:调整事项以文字斜体表现。

四、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交集团持有本公司9,374,616,604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7.9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交集团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809D),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 注册资本:人民币 727,402.382970 万元

3. 法定代表人:刘起涛

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

5.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财务情况:截止 2019年 6 月30 日,中交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4,607亿元、负责合计11,310亿元、股东权益3,296亿元、净利润114亿元。

五、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金融服务中贷款余额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承包服务上限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刘茂勋先生、齐晓飞先生已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一)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六、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通过吸收存款和贷款,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根据中交集团和公司签订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按照各自业务特点及业务互补的原则,公司向中交集团提供建造服务,同时公司接受中交集团的劳务及分包等服务。上述交易可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获得合理回报,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情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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