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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名董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进行了确认。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