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树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张兮吾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