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1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7,811,935.00股新股的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最终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6,505,232.00股,发行价格为41.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82.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54,000.00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45,982.88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58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2号《关于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债券面值为100元,共计15,000,000.00张,债券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9,395,28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0,604,717.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3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47,704.60 |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70,647.03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0,146.88 |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97,204.45 |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 24,622.55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320.10 |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 73,902.00 |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49,060.47 |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 37,579.81 |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2.51 |
加: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 23.58 |
本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111,566.75 |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 3,104.92 |
减: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的发行中介费用 | -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351.54 |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余额 | 109,813.37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金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9666666-0001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41,238.4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9666666 | 募集资金专户 | 2,667.40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金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8110501013000490569 | 募集资金专户 | 3,945.6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7325910182600041901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26,050.44 |
合计 | 73,902.00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金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8110501012001631581 | 募集资金专户 | 2,268.9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8110501014201654734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52,463.9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0003850 | 募集资金专户 | 14,474.2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 32050162843609688888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40,557.7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8110501012601631573 | 募集资金专户 | 48.47 |
合 计 | 109,813.37 |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21-0422020年10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三、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48,113.20元用以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848,113.20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2049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8月17日、2020年9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11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年8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及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项目。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星宇股份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更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议案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
二、三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关意见。本次变
更“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622.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269.5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3.3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是 | 80,000.00 | - | - | - | - | - | |||||
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10,733.73 | 35,384.43 | -34,615.57 | 50.55 | 尚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二期、三期 | 是 | - | 80,000.00 | 80,000.00 | 13,888.82 | 59,885.15 | -20,114.85 | 74.86 | 尚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24,622.55 | 95,269.58 | -54,730.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由于项目可行性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原计划该项目实施地点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主体为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主要为满足主要客户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订单需求及“后市场”需求。目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未来将公司为其配套的部分车型及新开发项目从长春转移至华东、西南等其他生产基地,对此变化公司亦需调整生产战略布局,加大对华东地区生产能力的规 |
划,将扩建项目由长春转移至江苏省常州市实施,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及未来“后市场”需求。公司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星宇股份,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空港产业园宝塔山路西侧、黄河西路南侧。 智能制造产业园一、二、三期分别于2017年12月29日、2019年8月26日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原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汽车电子和照明研发中心”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秦岭路182号公司现有厂区的绿化地块内,变更为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华山中路以东、汉江路以南、秦岭路西侧、长沟河以北的地块。 2017年12月12日和2017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的议案》,将“吉林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变更为“星宇股份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常州市空港产业园宝塔山路西侧、黄河西路南侧。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0年8月17日、2020年9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亿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67,288.93万元(含利息)。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附表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04.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684.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制造产业园模具工厂 | 57,000.00 | 57,000.00 | 57,000.00 | 3,032.02 | 3,063.70 | -53,936.30 | 5.37 | 尚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子工厂 | 54,500.00 | 54,500.00 | 54,500.00 | 72.90 | 72.90 | -54,427.10 | 0.13 | 尚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38,500.00 | 37,560.47 | 37,560.47 | - | 37,548.13 | -12.34 | 99.7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50,000.00 | 149,060.47 | 149,060.47 | 3,104.92 | 40,684.73 | -108,375.7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48,113.20元用以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848,113.20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天 |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0)02049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亿元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账户余额93,021.67万元(含利息)。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