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公司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决议。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