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上午9:30以现场、视频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9人。其中,梁毅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吴春盛先生、黄晓光先生、朱武祥先生、程凤朝先生、黄琴女士、李显志先生、林静敏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汪红阳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梁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治理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的报告和公司2022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