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力帆科技:关于子公司为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销售”)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睿蓝销售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睿蓝销售拟在上述授信到期后,向民生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续授信,并由公司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科技”)继续为睿蓝销售向民生银行申请的续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睿蓝销售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亿元。

? 本次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无逾期情况

? 睿蓝销售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5日,公司子公司睿蓝科技与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睿蓝销售向民生银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鉴于上述民生银行的授信即将到期,结合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睿蓝销售拟在上述授信到期后,向民生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续授信,并由睿蓝科技继续为睿蓝销售向民生银行申请的续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重新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以与银行签订合同为准。本次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睿蓝销售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1.企业名称: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7ELJTE8F

4.注册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鸳鸯街道金山大道668号

5.法定代表人:蔡建军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润滑油销售;轮胎销售;电池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蓄电池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98,047.26236,369.82
负债总额297,180.92259,161.64
净资产866.35-22,791.82
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523,821.65246,213.74
净利润-207.99-32,837.20

10.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持股55%的子公司睿蓝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11.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主债务人: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最高债权本金额:1亿元(具体以与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6.债权确定期间:期限为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保证期间:为综合授信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8.担保范围:合同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9.是否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公司对前述被担保人能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79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8%;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8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8%;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2.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0%。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