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晓梅、孟剑等17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澳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公司现就本次交易中不存在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作出以下说明: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律师事务所。
3、上市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会计师事务所。
4、上市公司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特此说明。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