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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环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1699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目 录

会议须知 ....................................................... I会议议程 ......................................................III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慈林山煤业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分割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 - 3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I

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务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全部议案宣读完后,在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讨论过程中股东可以提问和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得超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II

过两次。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五、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具有提案资格的股东如需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案,需要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在发言时不得提出新的提案。

六、大会主持人应就股东的询问或质询做出回答,或指示有关人员作出回答,回答问题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

七、对与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及持股数量,同意的在“同意”栏内打“√”,反对的在“反对”栏内打“√”,弃权的在“弃权”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公司股东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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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会议议程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游浩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5日上午10:00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人,1名监事监票人;

三、宣读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慈林山煤业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分割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四、主持人宣布表决办法,进行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监票人和见证律师计票、监票,统计表决结果;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大会决议;

七、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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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议 案 之 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慈林山煤业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分割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林山煤业”)设立于2000年6月28日,注册资本68651.5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持有慈林山煤业公司100%股权。现慈林山煤业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8月31日,慈林山煤业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57亿元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亿元贷款,系通过分割潞安集团授信额度和由潞安集团担保取得。因慈林山煤业股权变更影响,潞安集团对慈林山煤业分割授信即将陆续到期不能使用。

为满足慈林山煤业经营发展需要,加快矿井升级改造建设步伐,公司拟同意慈林山煤业分割我公司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57亿元授信额度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亿元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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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额度、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同时,我公司将为上述两家金融机构给予慈林山煤业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批准为准,合计不超过8.07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融资金额将由慈林山煤业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11月25日

- 3 -

二○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议 案 之 二

关于继续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委托贷款和内部借款方式,陆续向常兴煤业等12家子公司提供486152万元资金支持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偿还到期贷款、支付财务费用等,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5%。

鉴于目前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标准已取消,同时基于母公司税收筹划和进一步支持子公司发展目的,拟对上述486152万元对子公司资金支持事宜进行调整,原资金用途不变,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调整为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同时,为继续支持子公司发展,加快矿井建设和投产达产步伐,公司拟向黑龙煤业等5家子公司新增2645万元资金支持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等,使用期限为三年,利率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子公司资金额度明细表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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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子公司资金额度明细表

借款单位控股比例金额(万元)
1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82.87%63150
2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60%89812
3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55%35893
4山西潞安集团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60%17258
5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7.80%115800
6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100%33800
7山西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公司60%4908
8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1.59%27800
9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80%19627
10山西潞安集团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80%15998
11山西潞安集团蒲县伊田煤业有限公司60%57099
12山西潞安元丰矿业有限公司90%7652
合计48879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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