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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环能关于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0-014债券代码:143366 债券简称:17环能0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暨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财务公司由集团公司与我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23.5亿元,其中我公司持股33.33%,集团公司持股66.67%。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与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展和加强公司所享有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质量,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我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即“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本章的规定重新履行

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要求,此项金融服务协议需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介绍关联公司名称: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山西省长治市城西路2号法定代表人:杨广玉注册资本:23.5亿元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开展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

(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998,123.27万元,资产净额332,673.29万元,营业收入77,532.96万元,净利润27,344.81万元。

截止2020年3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027,575.62万元,资产净额342,378.84万元,营业收入15,622.73万元,净利润8,591.84万元。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在协议执行期间,为公

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办理存款、贷款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全部银行存款余额的70%;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2、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手续费率不超过千分之1.5或金融机构同类标准。

3、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

4、办理票据与信用证的代开业务。

5、办理公司与潞安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6、协助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7、为公司提供担保。

8、为公司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9、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10、承销公司的企业债券。

11、办理保险代销业务。

在上述金融服务事项范围内,公司可与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事项,但单项

服务事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利息、手续等服务费用达到公司《关联交易准则》制度规定标准的,需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财务公司进行业务合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潞安集团财务公司为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此次金融服务是在双方充分协商、互赢互利基础上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该项金融服务,公司将有利于推进资金的统筹安排和集约化管理,有效增强企业内外部融资功能和财务控制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提交此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1.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包含公司的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已制定《在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4、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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