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国卫通股票代码:601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
股权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持股数量不变,未发生主动增持和减持行为。
签署日期: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卫通、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比例因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而被动稀释至5%以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
公司类型 | 国有经营单位(非法人)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大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400014049H |
开办资金 | 19,101万 |
成立日期 | 1968-02-20 |
营业期限 | 自2018年01月30日至2023年01月30日 |
经营范围 | 开展空间技术研究,促进航天科技发展;外层空间技术开发;国内外卫星、飞船及其他航天器研制和在轨交付;空间技术成果推广;空间领域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卫星应用及空间技术二次开发应用。 |
举办单位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讯方式 | (010)68197051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李大明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副院长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中国卫通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上市地点 | 持股比例 |
1 | 康拓红外 | 300455.SZ | 深交所 | 42.12% |
2 | 中国卫星 | 600118.SH | 上交所 | 51.46% |
注:对康拓红外持股比例的计算口径为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航天神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控制工程研究所持股比例的合计值。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义务披露人的相关账户所持中国卫通股票数量未发生变化,但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385,412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0.27个百分点,持股比例从5.04%被动稀释至4.7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减持中国卫通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持有中国卫通201,631,26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70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385,412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人持股出现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持有中国卫通201,631,262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7%。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 普通股 A 股 | 201,631,262 | 5.04% | 201,631,262 | 4.77% |
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为截止到2022年10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完成登记后的持股情况,公司总股本为4,224,385,412股。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海淀区后厂村路59号 |
股票简称 | 中国卫通 | 股票代码 | 60169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01,631,262股 持股比例:5.04%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01,631,262股 持股比例:4.77% 变动比例:0.27%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
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