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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7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职,审慎地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不断规范审计工作、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治理结构。现将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贵彬,独立董事吕廷杰以及公司董事巴日斯。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刘贵彬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员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根据客观标准对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对公司有利做出判断;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或完善的建议;对公司已经取得批准的关联交易的协议订立及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等。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8次,其中现场会3次,通讯会5次,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及附注、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报表及附注、公司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比较说明等5项议案。

2019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制定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等9项议案。

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等7项议案。

2019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告、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2项议案。

2019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3项议案。

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

议案。

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等2项议案。

2019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关联交易、签订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2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主要工作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重点围绕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关联交易管控、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督导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以及规范公司治理等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及其工作

1.评估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发表意见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变更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每位委员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工商信息及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核评估,并独立发表意见,合理保证了外部审计机构胜任能力。

2.监督审计机构出具的各类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3次会议集中审阅了公司上市过程中申报的财务相关报告和2018年财务报告,并对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进行了问询和评价。每位委员认真履职并独立发表意见,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全面预算报告和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及附注,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9年3月31日财务审阅报告,公司2019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财务报告;重点关注预算的全面性和合理性、公司核心经营指标在各期的变化趋势。每位委员认真履职,对变动比例较大或相对异常的指标进行了质询,提示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问题,对财务报告进行了有效审核。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给予一定指导;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并协调解决内部审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四)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审议,并重点审议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以及与一院、五院之间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每位委员重点对协议的必要性以及价格的定价方式及公允性发表专业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五)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发表意见

2019年6月公司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每位委员重点关注募集资金项目的合规性,并对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及使用情况发表专业意见,有效保证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法合规。

(六)审议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并发表意见

2019年,按照公司上市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集中审议了2018年前三季度内控自评价报告和2018年年度内控自评价报告。通过听取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情况汇报,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结合自身专业角度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判断,并对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后续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指导公司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实施。

(七)审议公司重要事项并发表意见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职责对会计政策变

更、银行综合授信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每位委员对重要事项的依据及合理性审慎的发表了意见,不断促进公司规范治理。

四、总体评价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职,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发挥了监督关联交易和募集资金使用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公司合法合规的运营,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刘贵彬、巴日斯、吕廷杰2020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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