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权做市业务
收到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权做市业务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部函[2019]2929号)。根据该复函,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开展商品期权做市业务无异议。本公司将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开展商品期权做市业务,做好相关风险管理工作,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