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30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2019年11月26日(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交书面回复的最后日期),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公司《章程》第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为使广大股东周知并能按时参与,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A股股东(包括沪股通投资者,以下同)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沪股通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需按照《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操作。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不可参加网络投票,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按照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意见。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14时30分
A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39号南京华泰万丽酒店会议室
三、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H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8)人 |
2.01 | 张伟先生 | √ |
2.02 | 周易先生 | √ |
2.03 | 丁锋先生 | √ |
2.04 | 陈泳冰先生 | √ |
2.05 | 徐清先生 | √ |
2.06 | 胡晓女士 | √ |
2.07 | 汪涛先生 | √ |
2.08 | 朱学博先生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5)人 |
3.01 | 陈传明先生 | √ |
3.02 | 李志明先生 | √ |
3.03 | 刘艳女士 | √ |
3.04 | 陈志斌先生 | √ |
3.05 | 马群先生 | √ |
4.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4)人 |
4.01 | 章明先生 | √ |
4.02 | 于兰英女士 | √ |
4.03 | 张晓红女士 | √ |
4.04 | 范春燕女士 | √ |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伦敦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和公司网站(http://www.htsc.com.cn )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