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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3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普通股派发股息人民币0.0995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0%,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特点和机遇、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从而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77,715,664.35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957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299,035,024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股份152,999,901股,即以15,146,035,12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8,090,717.20元(含税),占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28.57%,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0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1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508,090,717.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建筑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世纪疫情冲击下,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行业竞争加剧,所承接项目呈现投资金额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随着我国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国家战略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加快实施,尤其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加速,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和建筑全过程减碳将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当前,公司仍处在快速发展和升级转型期,公司战略重心和资源配置进一步向“水、能、城、砂”(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绿色砂石)四大领域集中,加快推动核心主业的融合发展,为“双碳”目标提供解决方案。

(三)公司维持现金分红比率20%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始终保持较好水平,为股东创造了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致力建设成为“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效益型世界一流综合性建设企业”,为此,公司将坚决落实“十四五”战略部署,瞄准世界一流目标,统筹国内国际两大市场,集成投建营三大环节,聚焦水能城砂四大领域,强化七大能力建设,推进八大战略行动。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支持公司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深化改革,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推动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抢抓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公司战略转型、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等方面。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进一步提高自身竞争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投资能力,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从而实现对股东长期持续稳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股东投资收益而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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