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4.23%
下降至43.02%。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发来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中段21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19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来源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2022年4月 15日-2022年 5月19日 |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 | 27,960,962 | 1.21% | |
合计 | -- | -- | 27,960,962 | 1.21% |
备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减持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上述股份减持不受减持新规的限制。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23,948,272 | 44.23% | 995,987,310 | 43.02% |
备注:变动前所持股份不含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因办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划入平安证券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合计18,750万股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