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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1月5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68号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梁红霞女士、职工董事王羊娃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梁红霞女士、职工董事王羊娃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梁红霞女士、职工董事王羊娃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以上三项议案,全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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