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号》”)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版)》(邮银制〔2019〕245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邮储银行非公开发行A股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1号)核准,本行于2021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5,405,405,40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97.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85,915,537.24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3月17日汇入本行开立的账号为911004010001621658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根据本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行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316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及相关监管规定,本行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资金投向变更、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行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开立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本行
已于2021年3月18日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综上,本行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具体参见本专项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本行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等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未出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行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号》及本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本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邮储银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本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本行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行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存放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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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净募集资金总额:29,985,915,537.2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985,915,537.2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985,915,537.2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 无 | 29,985,915,537.24 | 29,985,915,537.24 | 29,985,915,537.24 | 29,985,915,537.24 | 29,985,915,537.24 | 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行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