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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I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2时3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召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布拟审议事项

五、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II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2021年3月29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董事会以A股上市为新里程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在监管部门关心指导下,在广大股东支持下,在监事会监督下,认真履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圆满完成年初制定工作任务。

2020年,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在总行党委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经营发展取得优异成绩。2020年度,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62.02亿元,同比增长3.39%;净利润643.18亿元,同比增长5.38%。不良贷款率0.88%,拨备覆盖率408.06% 。2020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中,一级资本位列第22位。2020年,惠誉、穆迪分别给予本行与中国主权一致的A+、A1评级,标普全球给予本行A评级,标普信评给予本行AAAspc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2020年,董事会依法合规、勤勉尽职,召开股东大会会议5次,审议议案37项,听取汇报3项;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审

议议案102项,听取汇报17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38次,审议议案105项,听取汇报10项。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党建引领改革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深入推进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坚持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在党委前置决策与董事会依法履职有机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运作质效。2020年,党委通过前置审议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董事会的决定。

坚持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纳入董事会固定审议事项,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行落地见效。2020年,董事会先后听取了支持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支持小微企业、支持民营企业、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汇报。

(二)落实中央部署,扎实做好抗击新冠疫情工作

面对疫情冲击,全行迅速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工作。疫情发生至今,全行未发生内部聚集性病例;同时,主动发放抗疫专项再贷款89亿元、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发放贷款超千亿元、向湖北省捐赠3000万元,为全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送上“及时雨”。

(三)强化央企责任担当,全力服务国家战略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监管机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国有大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投放资金超过300亿元;增强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提升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水平,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彰显。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紧抓新发展机遇,加快构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创新商业模式,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全力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深化改革、加快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效能

贯彻人才强行战略,完善人才发展体系。制定2020—2022年人才发展规划,紧紧围绕新时期本行发展战略,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构建富有本行特色的人才发展体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干部人才选拔机制。积极开展一级分行正副职人才库、总行处级人才库建设,选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有思路有活力有潜力的优秀干部,为转型发展提供干部人才储备。

优化财务管理,突出战略导向、条线管理和改革转型需要,全力支撑中间业务发展,搭建业务产品体系、优化核算标准,逐

步释放统筹管理效能。加强成本管控,细化管控目标,实行标杆“硬约束”。

(二)加快转型,提升发展质量

个人银行业务是建设一流大型零售银行的战略性核心业务,全行始终坚持“零售主导、批发协同”的业务战略,不断做大业务规模,做优业务结构,持续改进客户体验,巩固市场主体地位,彰显零售发展特色。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外部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秉承“有担当、有韧性、有温度”的企业精神,以客户为中心,持续推进网点系统化转型,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构建“用户引流、客户深耕、价值挖掘”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实现零售业务高质量发展。

公司金融业务是零售银行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聚焦板块协同与批零联动,重点推动客户拓展、产品升级、渠道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再造,实现结构持续优化,规模稳步提升,公司金融业务突破式发展。交易银行业务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深化银政企渠道合作,稳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投资银行业务持续深化客户服务意识,积极探索客户需求,个性化设计一揽子融资方案,强化“投行+投资”协同,持续推动“商投互动”发展。

资金资管业务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供给侧改革目标,主动顺应监管导向,不断加强能力建设,持续推动资金资管业务高质量发展,在建设“现代化一流大型零售银行”过程中发

挥“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市场环境,全行坚持科学研判、持续创新、协同联动,以客户为中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资金资管业务转型发展。

(三)加强科技建设,赋能改革转型

全行开展信息化工程建设333项,重点推进新一代核心、个人金融、信用卡、网络金融、公司金融、资金与托管、运营管理、科技创新、风险管理、大数据等十大项目群建设。圆满完成“十三五”IT规划建设任务,其中,信贷业务平台等十六大企业级平台和两大总线系统已全部投产上线,在企业级流程整合、快速产品创新、打造生态圈、提升客户体验等方面充分体现IT规划业务价值。“十三五”期间,构建流程整合、信贷业务、互联网金融、资金业务、组合交易、CRM 、内部评级和服务开放等新八大平台,新建145个信息系统。通过“十三五”IT规划实施,构建了企业级服务共享等四大科技基础能力,客户服务、渠道协同、产品创新等七大业务能力显著提升,搭建企业级应用架构,实现全行业务架构蓝图。

三、以A股IPO为契机,加强资本运作和管理

2020年是本行A股上市后完整运行第一年,以此为契机,加大资本补充力度,加强资本运作和管理。

加大资本补充力度,统筹谋划,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筹备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深入研究其他核心一级补充工具,做好核心一级资本补充的长远规划。把握全年有利时间窗口,成功

发行800亿元永续债,发行利率3.69%,实现高效、低成本资本补充;紧锣密鼓筹备新一期600亿元永续债发行工作,三季度前获得监管批复,为后续资本补充做足准备。

持续提升经济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夯实经济资本主动管理机制。完善以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为核心指标的资本配置机制。引导资源向资本回报高的业务倾斜,严格控制低效资产增长。全行资本节约、价值创造意识进一步增强,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0年年末,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6%,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86%,资本充足率为13.88%。

坚持贴近市场、前瞻研判、专业高效、全面协同的原则,通过与资本市场各类主体建立联系,畅通多渠道沟通平台,持续跟踪监管动态、市场热点以及分析师研报,建立有效的内外协调机制。以投资者交流活动为窗口,依托业绩推介及路演、调研及峰会、投资者热线及邮箱、“上证e互动”等沟通平台,灵活采用多种形式与资本市场保持常态化交流,全方位展示经营发展成果,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主动沟通热点问题,获得广泛认可。强化全行资本市场意识,加强资本市场观点研究,传递资本市场声音,推动全行将投资者关切融入经营管理。

四、筑牢风险合规防线,为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一)稳步推进高级方法建设,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坚持“审慎稳健”的总体风险偏好,主动适应监管对上市银行风险内控要求,筑牢风险屏障,强化内控意识,资产质量和风

险抵补能力优于主要同业。一是坚持底线思维,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应对疫情冲击,持续做好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研判和应对,强化准入管理,优化授信政策,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力度,加快问题资产处置。二是大力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法实施,全面优化内部评级体系,加快智能风控能力建设,规范互联网贷款、并表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高度重视审计监督,提升全行内部控制水平全行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业务部门的内部控制职责,组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

五、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有效提升公司治理质效

2020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发展战略、重点工作任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案防工作等重大事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8次,审议议案105项,听取汇报10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战略规划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了2020年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设立信用卡中心专营机构、《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

(2019-2025)》2019年执行情况评估、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设立直销银行等20项议案。战略规划委员会深入研究各项经营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同时加强资本管理运作,推动全行资本补充工作有序开展,为全行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预测2020-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调整关联方情况等5项议案。跟踪管理关联交易事务,确认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依法、合规、审慎履行关联交易管理职责。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就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0次,审议了 2019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暨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反洗钱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20项议案,听取了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等9项汇报。审计委员会就加强内外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内审体制机制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会议9次,审议了2020年风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方案、2020-2022年三年资本滚动规划与2020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反洗钱工作基本规定等 33项议案,听取了2019年反洗钱工作情况及2020年工作计划的汇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密切关注全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并就完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了董事会对董事201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审核各类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调整等15项议案。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连任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度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2019年度绿色银行建设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本行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绿色银行工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优化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健全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公司治理运作机制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督促高级管理层研究落实董事会决议,规范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持续加强董事会会前沟通,重大议题酝酿阶段即开展预沟通,充分吸收董事专业意见。

(二)优化组织架构,持续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工作需要,2020年董事会共提名1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格核准,进一步丰富董事会成员知识、经验结构,充实董事会力量。

董事会在提名董事时从董事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及专业经验等多方面予以考量,以持续推进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董事会成员的委任以董事会整体良好运作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为本,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及时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确保各位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各施所长。目前董事长及执行董事均长期从事财政金融或邮政金融经营管理工作,熟悉行内经营管理情况;非执行董事来自政府主管部门或大型国企,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经济、金融、法律、审计等领域的知名专家,能在不同领域提供专业意见。董事会共有女性董事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的占比超过1/3 ,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三)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披露透明度

忠实、勤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严格遵守A股、H股两地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合规披露定期报告和各类临时报告;依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监管要求,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围绕市场和投资者的关注热点,主动加强自愿性披露;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加强内幕信息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提升内幕信息知情人合规意识。截至2020年年末,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遗漏任何重大信息等情况。

七、积极推进培训调研,促进董事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一)加强培训交流,提升董事履职能力

2020年,董事遵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积极参加了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上市公司协会、普华永道等机构及本行组织的系列培训,培训涉及宏观经济形势、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绿色金融发展、反洗钱等广泛主题。截至2020年年末,全体董事均参与了本行组织的培训。董事还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会等方式,全面了解银行经营动态,促进自身专业水平提升。

(二)深入调研,充分履行董事会职责

2020年,董事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全年共开展调研49人次,围绕财政支持抗击疫情、全面风险管理、中间业务发展、预防金融违法犯罪、基础数据质量管理等主题,形成调研报告10余篇,为改进全行经营管理提供决策参考,推动工作落地。

2021年,本行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董事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在总行党委正确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追求高质量,谋求高效益,努力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现代化一流商业银行,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2021年3月29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监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战略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风险为本,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监督工作,围绕“六个全面”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履职、风险、财务、内控等领域监督职责,加强监督意见落实督办,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形成良性互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完善,积极维护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为全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经审计,截至2020年末,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62.02亿元,同比增长3.39%;净利润643.18亿元,同比增长5.38%。不良贷款率0.88%,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408.06%,为行业平均水平的2倍。继续获得国际三大评级机构给予的中国商业银行最优信用评级。

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9次,审议议题87项;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审议议题34项。全年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报送监督报告30份,监督意见得到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督本行贯彻落实国家及全行重大战略部署情况监事会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着力加强战略执行监督。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开展重点区域业务发展调研,推动重点区域赋能发展,关注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助力全行高质量发展。聚焦服务“三农”定位,总结推广宁夏固原分行坚守零售战略、深耕“三农”市场的先进经验,推动经济欠发达地区分行高质量发展。助力“五化”转型,开展金融生态圈建设、汽车产业链业务、开放式缴费业务、收单业务、公司存款业务等领域监督,积极推动转型发展。深入基层开展综合调研,关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全行高质量发展、精细化管理、产品服务、安全生产等工作,督促加强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统筹协调。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9次。研究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业绩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28项议案。听取关于2019年度风险、内控和财务监督情况,关联交易,内控合规管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情况等59项汇报。全年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审议议题34项。

(二)风险监督情况

监事会积极履行风险管理监督职责,重点关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风险管理履职尽责情况,督促完善“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听取全行全面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资本管理、审计等领域工作汇报。按季度审议风险、内控和财务监督情况,提出针对性监督意见。密切关注全行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风险等重点监管指标达标情况。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监督,关注行业信贷业务发展,监督提示防范重点行业风险。关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业态风险,推动互联网贷款业务稳健发展。关注疫情对重点领域风险的影响,督促积极应对疫情风险挑战。加强非信贷业务风险监督,促进理财投资业务完善风险防控。关注并表机构风险管理,及时监督提示控股子公司风险。关注信息科技风险,开展手机银行和软件测试管理监督,促进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能力。

(三)财务监督情况

监事会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认真审议本行定期报告,就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独立客观公正提出审核意见。审议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议案,持续关注经营计划、经济资本配置、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财务决策及执行情况。听取关联交易管理、关联方情况等专题汇报,进一步明确关联交易事项界定范围及向监事会的报送机制。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外部审计保持常态化沟通,高度关注内外部审

计计划、审计发现、审计建议及整改工作,对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全流程监督。强化财务重点领域的监督,持续关注全行成本收入比、资产收益水平、区域发展及资产核销等情况,开展财产保险专项检查、ETC业务发展情况监督,督促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内控监督情况

监事会认真履行内部控制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内部控制履职尽责情况,督促加强合规经营管理。审议本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听取案件防控、内部审计、反洗钱、内控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工作汇报并开展常态化跟踪监督,促进内部控制治理架构不断完善,推动压实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监管要求,强化内部控制重点领域监督,开展员工履职回避管理、消费投诉管理、员工违规处罚、洗钱风险管理等领域监督,推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改善内部控制状况。开展预防员工金融违法犯罪董监事联合调研,推动健全预防金融违法犯罪机制,促进防范金融案件风险。

(五)履职监督情况

监事会高度关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依法合规履行职责、贯彻国家宏观政策、落实监管意见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情况。通过出列席公司治理相关会议,持续加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行为规范和运行质效的过程监督,并将内外

部审计意见作为履职监督的重要参考。围绕优化改进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进行同业对标与研究分析,提出改善性意见建议。围绕高级管理层专门委员会运行等领域开展监督提示。对照监管要求持续优化改进履职评价工作,认真完成2019年度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评价指标充分体现监管要求,参评人员范围全面覆盖董监高成员、总行部门和一级分行主要负责人。积极开展监事会及其成员自评价,强化自我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履职测评结果分析运用,针对参评人持续关注、期待改进的领域提出履职建议,推动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六)自身建设情况

监事会持续加强监事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履行民主选举程序,顺利完成职工监事连选连任工作。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宏观形势、《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监事会运作实务、反洗钱等多领域培训,推动提升监事履职能力。强化监督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连续4年开展监督意见整改落实评估工作,定期编制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监督意见落实情况报告,持续健全完善整改监督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强化董事、监事联动协同,组织外部董事、监事联合听取重点领域专题工作汇报,围绕预防员工金融违法犯罪、部分零售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等领域开展联合调研,加强监督资源整合,提升监督质效。

(七)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积极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忠实勤勉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审议各项议案和专题报告,客观独立发表意见,规范行使议事表决权。深入参与监督调研检查,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本行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全行转型发展建言献策。全年累计开展监事监督调研、培训50人次。全体监事履职时间均符合监管规定,为促进本行公司治理的完善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事会成员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监事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
股东代表监事
陈跃军9/9
李玉杰8/92/2
赵永祥9/95/5
外部监事
吴昱9/97/7
白建军9/92/2
陈世敏8/95/5
职工监事
李跃9/95/57/7
宋长林9/92/25/57/7
卜东升9/97/7

三、 监事会履职评价意见

根据监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方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自我评价及监事履职评价方案》安排,结合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履职测评情况、监管机构和外部审计师相关意见以及日常监督发现,监事会评价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意见

2020年,本行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遵循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统筹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工作,引领全行保持稳健发展,持续优化结构,经营业绩良好,管理能力增强,各方面都经受住了考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董事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支持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普惠金融,支持小微和民营企业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积极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坚持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究。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落地,开展战略执行情况评估,加快建设现代化一流商业银行步伐。加强资本管理,多措并举做好资本

补充工作,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为全行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不断提升数据治理成效,制定数据治理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覆盖面及规范性;审议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切实提升科学评估抵御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的能力;加强并表管理,指导高级管理层研究制订并表管理办法,规范并表风险管理机制。高度关注内控合规工作,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听取案防工作总结和案防工作计划汇报,开展预防员工金融违法犯罪调研;强化洗钱风险管理,修订反洗钱工作基本规定等制度,听取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不断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加大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力度和资源投入,充分运用审计成果,推动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落实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规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资本市场交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长,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有力支持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本行董事会成员均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评价期内,董事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认真履职、勤勉尽职,积极维护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各位董事积极参加行内各类会议,认真研究审阅议案、听取汇报,客观独立发表意见,依法合规审慎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本行经营管理

情况,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为全行转型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加内外部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属于党委班子成员的董事严格落实党组织决定,聚焦董事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积极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执行董事组织经营层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研究、讨论和决策,贡献意见建议,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非执行董事切实履行股东、派出机构与银行之间的沟通职责,持续高度关注高级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管理、资本管理等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关注重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外部审计师的聘任等事项,独立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意见。评价期内,参评董事为本行工作时间及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均能达到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的要求,未发现违法行使职权、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损害本行合法利益等不当履职行为。经监事会综合评定,参加履职评价的董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意见

2020年,本行高级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监管要求及董事会决策部署,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围绕“建设现代化一流商业银行”目标,用“三个视角”“三大规律”指导经营管理工作。在疫情冲击、经济下行的形势下,

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经营成效符合预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高级管理层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国有企业政治责任,全面梳理并落实2019年以来中央重大经济决策部署和监管机构重要指示,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彰显国有大行责任担当。持续加快业务转型步伐,大力推进零售、公司、同业等业务转型,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探索金融生态圈建设模式,培育业务新优势,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强化科技赋能,优化数据治理架构,深挖数据价值。加强综合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客户体验,统筹代理金融管理,培育发展新动能。实施人才强行战略,强化关键领域人员配备,为长远发展打牢基础。主动适应上市银行风险内控要求,坚持“适度风险、适度回报”风险偏好,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加强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业务连续性风险等专业风险管理。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科学开展压力测试。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流动性充裕合理,各类风险总体可控。扎实推进反洗钱、员工行为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工作,强化整改问责,保持案防工作高压态势。结合综合化转型进程,持续加强并表机构管理。各专门委员会规范履职运行,为高级管理层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高级管理层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勤勉敬业、廉洁自律、团结协作,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挑战和经营压力,

主动担当作为,切实维护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循董事会授权、执行董事会决议,扎实做好日常经营管理,积极推进分管领域工作,加快业务转型发展和创新步伐,切实履行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管理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沟通顺畅,顺利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和计划目标。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过程中均严格保守本行商业秘密,未发现违法行使职权、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损害本行合法利益等不当履职行为。经监事会综合评定,参加履职评价的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三)监事会自我评价及监事履职评价意见

2020年,本行监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监督工作,依法行使监督职责。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持续监督全行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情况。围绕战略制定实施、公司治理、经营决策、资本管理、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管理和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通过会议审议研究、开展监督调研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等方式,切实履行履职、风险、财务、内控等领域监督职责。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年度履职评价和监事会及其成员的自我评价,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及专门委员会有效运

作,持续推动完善公司治理,切实发挥监督职能,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本行监事均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评价期内,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忠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规范行使监督权力,扎实开展调研检查,坚决贯彻执行监管意见,切实维护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履职过程中均严格保守本行商业秘密,未发现违法行使监督职权、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损害本行合法利益等不当履职行为。参评监事2020年度为本行从事监督工作的时间及亲自参加监事会会议次数均符合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监事会综合评定,参加履职评价的监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四、 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依法运作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其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年度报告

本行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募集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

(四)收购和出售资产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对此报告没有异议。

(八)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九)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监事会对本行年度社会

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对此报告没有异议。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

参加履职评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除以上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1年,监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战略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风险为本,围绕全行高质量发展,聚焦资产质量、资本约束和经营效益“三大挑战”,“五化”转型、风险管理、内控财务、信息科技等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监管要求,做好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好监事会职责,积极维护好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为全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有关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详情,请参见本行于2021年3月29日发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2.49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35.72亿元。

三、以本行总股本92,383,967,605股普通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2.085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92.62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的30%。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折算汇率为本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汇率中间价。

四、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发展战略,围绕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转型,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是继续加大金融科技领域投入,提速信息科技能力建设;提升运营能力,保障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全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拟安排人民币130.31亿元。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2021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原聘任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规定的审计更换年限,2020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不再担任本行的会计师事务所。本行拟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负责对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2021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任期至本行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为止。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80万元,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80万元。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

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本行业务经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做好资本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行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以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置数量不超过该一般性授权获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本行已发行A股及H股各自数量20%的新增A股及/或H股、优先股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在依照本条第(一)、(二)及(三)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无条件授予本行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一切权力以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置本行新增的A股及/或H股及优先股,并作出或授出需要或可能需要配发股份的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

(一)除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售股建议、协议、

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而该等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可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进行或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

(二)董事会批准予以配发、发行及处置的A股、H股及/或优先股(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H股数量)及作出或授出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的数量(上述证券按照其转换为/配发A股和/或H股的数量计算)各自不得超过于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本行已发行的A股及/或H股各自数量的20%;

(三)董事会须在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本行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

二、就本项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由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一)本行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二)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

(三)本行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据本项议案赋予董事会授权之日。

三、为顺利实施股份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0年,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履职,认真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股东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研究、讨论和决策,督促高级管理层认真落实董事会决议,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本行中小股东权益,充分履行对银行事务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的职责,有效推动本行经营发展。现将2020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本行董事会成员共11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的占比超过1/3,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3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席,其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的独立董事具有会计专长,其它专门委员会均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除获得年度酬金外,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行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本行已收到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承诺函,并对他们的独立性保持认同。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本行独立董事为傅廷美先生、温铁军先生、钟瑞明先生、胡湘先生、潘英丽女士。他们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

傅廷美,男,获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16年8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顾问(兼职),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粮肉食控股有限公司及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温铁军,男,获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9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执行院长,福建农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粮食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以及商务部、民政部、林业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部级顾问和政策咨询

专家。

钟瑞明,男,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98年获任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年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19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任,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茂酒店及金茂(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旭日企业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胡湘,男,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2017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委托投资处主任科员、境外投资部转持股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智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英丽,女,获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学位。2019年

12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潘英丽工作室首席专家,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召开股东大会会议5次,审议议案37项,听取汇报3项;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审议议案102项,听取汇报17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8次,审议议案105项,听取汇报10项。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董事股东 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现任独立董事
傅廷美5/511/11-4/4-9/94/4-
温铁军1/510/114/5-8/10-4/4-
钟瑞明3/510/11-4/410/10---
胡 湘4/511/115/5-10/10--6/6
潘英丽4/511/11-4/410/10-3/4-

本行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立足本行整体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利益。特别就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董事高管选聘事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预测关联交易金额上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等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真审阅了2019年年度业绩报告及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中期业绩报告及中期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确保以上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行全体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会指导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财务顾问选聘事宜,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就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二)独立董事参加调研情况

2020年,本行独立董事在参加各类会议之余,还结合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积极赴分支机构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建言献策。

温铁军董事于2020年12月,赴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就金融工具嵌套参与重构新型集体经济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本行与袁家村的合作模式,实地考察金融供给侧改革与农业供给侧改革有机整合情况,提出了袁家村以品牌效应及管理模式

入股的“轻资产”商业模式,指出三农业务在于三产融合,并在三产融合过程中逐渐成为成熟经济主体,本行应作为有温度的金融机构,参与其中,陪伴其共同成长。

潘英丽董事于2020年8月,赴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就普惠金融及代理金融问题开展调研,实地了解普惠金融开展情况,挖掘潜在问题。于2020年11月,赴湖南省长沙市就普惠金融问题开展调研,深入探讨交流银行发展战略、普惠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实地走访了本行支持的科技初创企业,了解小微科技企业发展前景和障碍,以及金融支持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参加培训情况

本行统筹规划董事培训工作,积极鼓励和组织董事参加各类培训,协助董事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2020年,本行独立董事遵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积极参加了由普华永道等机构及本行组织的系列培训,培训涉及宏观经济形势、风险管理、信息科技、绿色金融发展、反洗钱等广泛主题。本行董事还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会等方式,全面了解银行经营动态,促进自身专业水平提升。

(四)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位工作支撑,包括组织参加董事会会前沟通会、座谈会、培训,协助开展调研等,并及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均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独立董事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

理情况,保证董事会科学决策。

2020年,本行组织召开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座谈会,就本行战略发展定位、科技建设、风险内控等主题展开讨论与研究。

本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报告本行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2020年,通过电子会议系统,及时向各位董事报送各类经营管理动态,内容包括财务信息、风险信息、投资者关系等,促进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薪酬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等问题,对重点事项作出独立、客观意见,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2020年,本行独立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审议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事项,就本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全行关联交易及关联方管理的基本情况、制度机制建设、系统建设、合规文化培育等重点工作,确保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开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

为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本行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开出保函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2.26亿元。本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等均有严格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本行对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是有效的,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聘任本行行长、副行长、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等相关议案。同时,根据本行2019年经营业绩情况,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独立董事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年,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行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

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行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已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及本行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期间作出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本行严格执行A、H股上市监管要求,持续关注党中央和国家政策方针、监管新规和市场热点,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及时、完整地披露了年报、半年报、季报及各项临时公告,持续加强自愿性披露,积极向资本市场讲述本行优异的经营业绩和公开、透明的披露文化,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审计

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年,本行董事会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促进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执行和评价工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一)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方案、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设立直销银行、提名董事候选人等102项议案,听取了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暨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19年度案防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案防工作计划、高级管理层2019年度工作情况、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等17项汇报。

战略规划委员会2020年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了2020年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设立信用卡中心专营机构、《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2019-2025)》2019年执行情况评估、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设立直销银行等20项议案。战略规划委员会

深入研究本行各项经营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同时加强资本管理运作,推动全行资本补充工作有序开展,为全行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预测2020-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调整关联方情况等5项议案。跟踪管理本行的关联交易事务,确认本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依法、合规、审慎履行关联交易管理职责。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就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2020年共召开会议10次,审议了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暨2020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反洗钱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20项议案,听取了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等9项汇报。审计委员会就加强内外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审计体制机制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2020年共召开会议9次,审议了2020年风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方案、2020-2022年三年资本滚动规划与2020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反洗钱工作基本规定等33项议案,听取了2019年反洗钱工作情况及2020年工作计划。风险管理委员会密切关注全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就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2020年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了董事会

对董事2019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审核各类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薪酬调整等15项议案。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连任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0年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2019年度绿色银行建设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本行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绿色银行工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的整体发展战略及目标表示认同,建议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要思考经济形势明朗后如何进一步提升本行发展质量,做出前瞻性研究;推动稳杠杆背景下银行转型发展路径,研究金融供给侧改革与生态化转型改革相结合的问题;要加强科技立行,将资源向科技人才倾斜,加强金融科技服务,为客户提供深度服务。

四、综合评价及建议

2020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专业履行职责,为本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经营转型,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科技支撑,实现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了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积极维护本行、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加强与股东、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创造股东价值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廷美、温铁军、钟瑞明、胡湘、潘英丽

2021年6月29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

专项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行拟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汇报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20年,本行遵循境内外监管法规,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以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为目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努力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现将2020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全行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预测2020-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关联方情况报告等五项议案。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专业、独立运作,委员会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维护本行和股东权益。

(二)进一步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管理落实到位

根据内外部监管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强化关联交易条线管理机制和关联方信息动态管理要求,更新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程序标准,梳理两地交易所关联

交易豁免情形,建立关联交易上限监测机制,重大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规定时限内向监事会报告,进一步强化关联交易管理,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三)持续动态更新多口径关联方名单,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结合监管趋势和同业实践,会同法律顾问进一步研究关联方收集范围,形成《关于调整我行关联方范围的汇报》,经高管层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扩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部人”范围,并进一步收集关联方信息。印发《关于开展关联方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关联方信息管理部门开展关联方信息确认工作,更新维护关联方名单,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四)严格执行两地交易所监管要求,完成2020-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预测

根据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监管要求,结合本行两地上市实际情况,对2020-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预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预测2020-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并进行公告予以披露。同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督促总行责任部门做好本条线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执行和日常监测工作,确保规范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五)培育关联交易管理合规文化,提高全行关联交易管理

合规意识

定期组织开展关联交易管理专题培训,邀请境内外法律顾问解读关联交易监管规定并介绍实践经验,进一步提高全行关联交易管理能力和合规意识。编制印发《关联交易管理知识手册(2020年版)》,全面涵盖各监管规则下关联交易管理重点内容和工作要点,有效指导各级机构日常工作开展,提高全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水平。

(六)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关联交易管理精细度和信息化水平

按照行内信息化工程整体安排,结合实际使用情况,持续优化关联交易管理系统使用功能。通过将关联方名单交互至大数据平台,为业务及管理系统实现关联方标识提供支持,便于及时有效识别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信贷业务平台等业务系统已实现关联方标识等功能,特别是针对无担保贷款实现事前管控和刚性控制,不断提高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2020年,本行进一步完善关联方信息管理机制,严格依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境内外交易所规则,收集并更新关联方信息,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关联方名单。其中,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本行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法人主要包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口径,2020年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与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1)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代理银行业务服务

委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省邮政公司利用其下设的经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网点,作为代理营业机构,代理部分商业银行业务。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储蓄代理费852.13亿元,综合代理费率1.31%,低于上限1.5%;支付代理储蓄结算业务手续费81.7亿元;支付代理销售及其他佣金55.31亿元。

就储蓄代理费而言,模拟分析了从市场上融资的资金成本,考虑到融资成本与政策性银行所发行金融债的加权利率相近,减去个人存款加权平均付息率,可得到可供参考的代理费率上限水平。选取政策性银行主要考虑到其没有负债业务,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债筹措,同时信用评级与本行一致。经测算,储蓄代理费

综合费率1.31%,低于2016年至2020年根据上述市场融资成本计算的正常商业条款下的代理费上限水平1.34%。

(2)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相互租赁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在日常业务经营中相互租赁房屋、附属设备及其他资产。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提供租赁,收取租赁费用0.82亿元;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租赁,向其支付租赁费用10亿元。

(3)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的综合服务及其他交易

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及其他交易包括押钞寄库、设备维护、代理销售保险、代理销售基金、托管服务、代理销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贵金属、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及向其销售业务材料等,收取费用6.24亿元。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及其他交易包括押钞寄库、邮寄、物业服务、设备维护、广告商函、补充员工医疗保险、营销、承销保荐服务、贵金属货款及向其购买材料商品等,支付费用22.95亿元。

(4)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和开具保函

向宁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发放贷款0.17亿元,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贴现0.008亿元,向中国邮政速递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邮电印刷厂开具保函0.004亿元。

(5)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存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中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存款94.23亿元。

(6)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其他业务

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金融资产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128.52亿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0.27亿元,手续费及佣金支出0.21亿元,业务及管理费0.05亿元。

2.与主要股东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与主要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发放贷款、票据业务等7.04亿元,吸收存款0.35亿元。

3.与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发放贷款13.61亿元,吸收存款41.82亿元,债权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20.11亿元,手续费及佣金51.97亿元。

4.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发放贷款1.2亿元,吸

收存款2.39亿元。

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根据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本行2020年持续关联交易已经审计师核查并确认,根据有关交易协议进行,且未超上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0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以下简称《授权方案》)的有关规定,本行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授权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和汇总。

总体来看,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循《授权方案》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授权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超越审议批准权限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汇报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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