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0-05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本次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本行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邮政集团拟认购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认购金额将按照监管机构最终核准的募集资金规模确定。邮政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邮政集团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构成本行的关联方,邮政集团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与本行的关联交易。
2020年11月30日,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
2020年11月30日,本行召开了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上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邮政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爱力
注册资本:13,7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0000192465
经营范围: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
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各类邮政代理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软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百货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酒类的批发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票务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创意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控制关系
邮政集团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由财政部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主营业务情况
邮政集团按照国家规定,以普遍服务、寄递业务、金融业务、农村电商等为主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国内和国际信函寄递业务;国内和国际包裹快递业务;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金融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各类邮政代理业务;国家规定开办的其他业务。
(四)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资产总计 | 105,777.14 |
股东权益总计 | 6,063.69 |
营业总收入 | 6,172.48 |
净利润 | 511.20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本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本行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以下价格孰高者:
(一)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本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本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二)发行前本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本行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五、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主要内容详见本行2020年11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本行进一步充实资本、增强资本抵御风险能力,落实本行战略和业务目标,推动业务稳健发展。邮政集团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有利于稳定本行股权结构,保障本行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促进本行盈利能力提高。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该议案已取得本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行独立董事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相关交易安排及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行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相关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