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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日程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8日下午2时30分

I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召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布拟审议事项

五、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II

目录

普通决议案

1.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方案的议案..........................

6.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8.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部监事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9.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追加2020年度对外捐赠授权额度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汇报事项

11.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19年

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1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注:如无特殊说明,本会议资料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本行”、“全行”指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

审批。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

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

规定。在监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广大股东的支持下,在监事

会的监督下,认真履行本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深化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加快转型发展获得

良好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股东价

值的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下同),截至2019年末,全行实现营

业收入2,768.09亿元,同比增长6.06%;净利润610.36亿元,

同比增长16.52%,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不良贷款率0.86%,

较年初保持平稳;拨备覆盖率389.45%,较年初上升42.65个百

分点,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同业领先水平。本行的市场地位和影响

力日益彰显,2019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

中,本行一级资本位列第22位。惠誉、穆迪分别给予本行与中

国主权一致的A+、A1评级,标准普尔给予本行A评级,为国有

大型商业银行最优水平。此外,本行获得标普信评“AAAspc”最

高等级主体信用评级,为首家获得标普信评主体评级的国有大型

商业银行。

2019年,董事会依法合规、勤勉尽职,全年共召集股东大

会会议5次,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

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35项,

听取汇报3项;召开董事会会议17次,审议议案101项,听取

汇报14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7次,审议议案98项,听

取汇报10项。现将本行董事会2019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化改革、推进转型,促进全行可持续发展

2019年,董事会切实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

结合发展实际,聚焦问题,推动本行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一)成功完成A股IPO,全面完成“三步走”改革要求

继2016年9月28日H股上市后,成功完成A股IPO,发行价

格5.50元/股,时隔十年重新引入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融资规

模达327亿元,是近十年融资规模最大的A股IPO,标志着本行

全面完成了国务院确立的“股改—引战—A、H两地上市”三步

走改革要求,实现国有大行两地上市收官。A股成功上市,有助

于本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资本补充渠道、增强服务实体

经济能力。

(二)深化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从发展实际和市场竞争情况出发,广泛征询意见建议,深入

推进组织架构调整等机制改革工作。一是实施子公司及准事业部

制改革。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资管新规”要求,顺利实现中邮

理财子公司开业,推动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发

展。稳步推进信用卡业务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发展活力。二是推

进组织机构改革。自上而下开展全行机构改革,健全完善全行组

织架构,厘清前中后台板块职能。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权

责明晰、无缝衔接的原则,实现总行机构改革落地。优化代理金

融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对代理营业机构的集中统一和规范管理。

批复设立河北雄安新区分行。三是大规模选拔、引进人才。择优

选聘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理财子公司董事长,合理调整一

级分行、总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大规模开展社会招聘和行内竞聘

工作,充实信息科技、资金资管、零售金融、公司金融、审计风

控等急需的专业人才。四是全面启动网点系统化转型。围绕全业

务服务能力、智能设备配备、厅堂布局优化、网点队伍配置、绩

效考核优化等方面发力,在10省(市)打造27个样板网点,并在

其他省(市)108个网点初步推广,促进转型方案落地实施。五

是扎实开展邮银协同工作。拓宽代理营业机构业务种类,在6省

代理营业机构试点开办小额贷款辅助贷款业务;EMS联名信用卡

发卡213万张;汽车产业链、惠农合作、政务服务、电商协同等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协同项目取得良好成效。

(三)准确把握机遇,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一是发挥零售特色优势,坚定不移推进零售业务转型升级。

个人金融加强存款源头获客、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加快公私联动

发展,年新增个人存款7,154亿元,个人存款规模达到8.18万

亿元,个人客户突破6亿户。消费信贷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深化

平台合作,个人消费贷款余额2.0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239.57亿元,增长19.13%。信用卡全面启动销售团队组建,

持续深化行内客户交叉销售,创新ETC车主虚拟卡实时发卡模

式。新增发卡970.41万张,结存卡量3,110.07万张,增速居同

业前列。网络金融以“邮储食堂”、收单业务、电子支付、头部

互联网企业合作等项目为抓手,推出手机银行5.0,提升场景化

金融服务能力。截至2019年末,电子银行客户达到3.18亿户,

其中手机银行客户2.60亿户。

二是公司金融积极补短板、强弱项。交易银行业务发挥“产

品+科技”融合优势,推广汽车金融业务,建设开放式缴费平台,

合作单位超过1,300家。投行业务多点发力,通过债券承销、并

购融资、资产证券化等产品为客户提供综合融资解决方案,全年

债券承销规模1,427.71亿元,同比增长31.64%,成功发行全国

首单挂钩LPR的浮息债券。持续强化对公业务,支持国家战略发

展,深耕机构客户和战略客户两大重点客群,快速提升公司业务

规模。截至2019年末,本行拥有公司客户68.73万户,较上年

末新增9.90万户,公司贷款余额1.7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2.12%。

三是资金资管业务稳步发展。金融市场准确研判利率走势,

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取得了期货保证金存管以及中证登结算银行

资格。截至2019年末,投资类资产平均规模3.32万亿元,收益

率3.8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规模5,237.70亿

元,收益率3.68%,两项合计占总生息资产比重达到40%。资产

管理持续推进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净值型理财产品规模稳步增

长,截至2019年末,理财资产管理规模9,253.42亿元,较上年

末增长13.60%。托管业务主动适应资管市场转型发展的形势,

通过销托、投托、总分联动协同,积极调整业务布局,大力推进

公募基金、保险、资产证券化等重点领域,促进托管业务高质量

发展。

四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提高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始终坚持

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围绕国家战略,

发挥自身优势,坚持“一大一小”策略,倾力服务实体经济和金

融薄弱环节。2019年末,涉农贷款余额1.26万亿元;金融精准

扶贫贷款结余824.56亿元,新增212.59亿元。加速线上信贷业

务发展,小额贷款业务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快向“数字化、智能

化、标准化”转型升级。2019年,小额贷款线上贷款放款笔数

占全部放款笔数的比例超过60%。小微金融落实支小支民计划,

积极对接政务大数据、产业链和渠道引流三类数据,实现31个

省(区、市)银税直连,与核心企业产业链平台对接,为上下游

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通过科技赋能,应用大数据技术,不断

优化线上贷款产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结余6,531.85亿元,

较上年末净增1,081.94亿元,有贷款余额的户数151.60万户,

较上年末净增5.83万户,同业排名第一。

(四)加快信息科技建设,支撑全行改革发展

2019年全行信息科技建设明显提速。全力推进“十三五”

IT规划实施,深化IT治理。成立金融科技创新部和管理信息部,

形成总行“三部两中心”IT治理架构。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

大激励力度,总行信息科技队伍较上年实现翻番,完成2019年

科技领军人才选拔,上线“十三五”IT规划工程164个,新一

代资金业务、信贷业务、统一柜面、CRM等企业级信息化平台建

成投入运营。持续提高科技风险防控能力。成立信息科技风险管

理委员会,深入开展信息科技风险大排查,实施网络安全专项整

治。全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核心系统日均交易量2.01亿

笔,重要系统交易成功率达99.90%。全年未发生重大系统性故

障以及信息安全风险漏洞事件。科技研发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开

展新技术应用创新,扩大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业务创新

应用范围,投产推广网点集中授权机器人、营运中心等系统。启

动智能投顾、区块链技术平台、“邮储大脑”机器学习平台建设,

支持全行业务应用创新。加强核心技术架构自主管控,建立企业

级软件开发规范,深入开展分布式技术、国产软硬件技术评测研

究。

二、健全体制机制,公司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019年,本行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

理,优化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强化董事会运作支撑,

公司治理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积极落实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要求,发挥党组织

在公司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董事

会对党委前置决策重大事项的意见反馈机制;加强董事会决策重

大事项履行党委前置决策程序的管理,总行党委均第一时间前置

研究决策拟提请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

理的各环节、各方面,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

2019年,根据A股上市需要及相关监管规定,对标同业,全

面、系统梳理公司治理制度,修旧立新,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修订了本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董事会对行长、董事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授权方案》、董事会

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修订了董

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规则。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更为健全和完善,为不断优化公司治

理机制运作提供坚实基础。

不断完善董事会会前沟通机制,保障董事充分了解情况,董

事会议题得到充分讨论,充分发挥董事专业作用,有效吸收董事

意见,提高议案质量和会议效率。加强董事会决议及意见督办,

保障董事会决议和意见有效落实。完善董事调研、培训、信息报

送等履职保障机制,加大董事履职保障力度。

(三)充实董事会成员,调整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强化董

事会决策能力

持续推动董事会多元化进程,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

平。结合部分独立董事即将任期届满的情况,董事会提名3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相关董事均是经济、金

融、法律、审计方面的专家,进一步丰富了董事会成员的知识、

经验结构,增强了董事会多元性,有效充实了董事会力量。

同时,根据董事会成员的专业领域与特长,及时调整董事会

下设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确保各位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各施所长。调整后,本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数均不少于

3人,且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全部由非

执行董事组成,其他专门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突出

了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进一步

提升了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

三、注重风险管理和审计监督,严加防范各类风险

(一)重视资本管理,不断增强资本实力

强化资本统筹,切实履行资本管理责任,董事会深入研究全

行经济资本配置方案,以资本集约经营、价值创造最大化原则,

引导业务由规模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综合考虑2019年经济

金融形势变化、业务发展战略、风险偏好、资本监管要求和资本

可获得性等因素,董事会审议批准了2019-2021三年资本滚动规

划的议案,确保严格贯彻落实《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有效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满足监管达标要求。截至2019年12

月31日,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90%,一级资本充足率

为10.87%,资本充足率为13.52%。

(二)强化全面风险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防范各类风险。一是持续抓好

全面风险管理。深入落实中央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防风险、促合规、保质量。二是强化信用

风险管控。动态优化授信政策,实施经营主责任人机制,全面压

实各级机构的经营主体与风险管理责任。三是强化基层内控体系

建设。网点营业主管/综合柜员派驻率达100%,网点实物业务印

章全部纳入用印机管理。四是完善内控合规机制和制度体系,健

全“三道防线”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基层内控体系建设。五是创

新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蓝军部队”项目,查找重点领域风险点。

六是高度重视反洗钱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强

化考核,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和客户信息治理等重点工

作,加强业务洗钱风险管理,建设全行统一的投诉管理系统,提

高投诉管理水平。

(三)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筑牢风险底线

加强审计监督,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银行转型发展的重要任

务,通过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有效运用审计成果,

充分发挥“第三道防线”作用。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财

务报告开展审计,充分发挥外部审计作用,提升全行财务报告内

控管理水平,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审议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听取全行内控合规管理情况汇报,

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从优化制度

体系及案防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整改问责出发,提高合规

管理能力。

四、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支持董事会科学、高

效决策

2019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据

本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

围绕本行发展战略、重点工作任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案防

工作等重大事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7次,审议议案98项,

听取汇报10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高

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召开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6次,审议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

(2019-2025)、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方案、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

限资本债券、总行组织架构调整方案等15项议案,就发展战略、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重大投融资方案、组织架构调整等方面向董

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召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3次,审议2018年度关联

交易专项报告、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情况报告等8项

议案,就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向董事会

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审议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暨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财务报告外部审计管理办法等26项议案,听取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等5项汇报,围绕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

制评价、内审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召开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8次,审议2019年风险管理策

略与风险偏好方案、2019-2021年三年资本滚动规划与2019年

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基本规定等

28项议案,听取2018年度反洗钱工作、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

评估情况等5项汇报,定期关注全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就完

善本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召开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7次,审议关于董事会架

构、人数及组成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调整,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部门负责人

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审核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等14项议案,对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及董事会成

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连任、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等

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召开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6次,审议消

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8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018年度绿色银

行建设工作报告等7项议案,对本行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消费者

权益保护工作、建设绿色银行工作进行了审议、监督、评价,向

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向市场传递投资价值

本行坚持贴近市场、前瞻研判、专业高效、全面协同的原则,

通过与资本市场各类主体建立联系,畅通多渠道沟通平台,持续

跟踪监管动态、市场热点以及分析师研报,建立有效的内外协调

机制。以投资者交流活动作为窗口,依托业绩推介及路演、资本

市场开放日、调研及峰会、投资者热线及邮箱、“上证e互动”

等平台,全方位展示经营发展成果,及时传递投资价值,沟通热

点问题,与资本市场保持高频互动,获得广泛认可。

2019年,本行举办了2018年度及2019年中期业绩推介及

路演活动、2019年一季度及三季度业绩推介电话会;举办了主

题为“融合、赋能、重塑——打造零售新蓝海”的资本市场开放

日活动。参加境内外投资者峰会12余次;接待投资者及分析师

赴总行或南京、济南、绍兴、苏州等分支机构调研共计30余次;

累计与境内外近千家机构投资者及分析师沟通、交流。A股IPO

期间,通过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路演等活动,实

现了近200家机构投资者的广泛覆盖,积极传递本行独特的竞争

优势,树立了积极、主动的形象,增强了投资者信心。

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披露透明度

2019年,董事会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根据A股监

管要求修订并印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办法、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

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夯实管理基础、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内

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严格按照境内外监管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持续关注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监管新规和市场热点,不断

优化报告内容,积极回应投资者和市场关注问题;强化自愿性信

息披露,积极向资本市场展示本行优异的经营业绩和公开、透明

的披露文化。2019年,共披露4份定期报告,1份社会责任报告,

115份H股临时公告,22份A股临时公告。

七、推进董事会建设,董事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一)加强培训交流,提升董事履职能力

组织董事积极参加由监管机构、同业机构、国际知名公司及

本行等组织的各类培训,培训主题内容涉及宏观经济形势、公司

治理、风险管理、绿色金融、信息科技等广泛领域。通过培训、

学习、交流,及时了解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最新的监管政策,

进一步拓展了履职视野,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参与各种形式

的议案预沟通活动,听取部门专题汇报,参加董监高通气会、经

营分析会等会议,邀请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既加强了全行公司治理的监督约束,又有助于董事会

聚焦全行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重点,了解各项经营管理情况,科

学、高效决策。

(二)深入调研,充分履行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行董事根据工作需要,围绕合规文化建

设、基层机构风险管理、案防工作、金融扶贫、信息科技建设、

三农小微贷款产品创新工作、信用卡业务发展等课题,选择有代

表性的本行分支机构、合作机构开展广泛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三)聘请咨询机构开展专题研究,提升董事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运作质效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聘请咨询公司,开展“董事会风险管

理委员会质效提升”咨询项目,全面审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履职情况,分析影响履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优化机制,提升董

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质效。

2020年,董事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

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带领全行以A股上市为高质量发展

的新起点,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以凤凰涅槃的毅力,拿出“钉

钉子精神”,一茬接着一茬干,将改革继续推向深入,加快转型

步伐,着力将本行建设成为一家现代化一流商业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

会审批。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监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持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执行全年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坚持

战略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风险为本”的工作方针,切实履

行履职、风险、财务、内控等领域监督职责,有效发挥监督制衡

作用,持续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积极维护银行、股东、职工、

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保障全行稳健经营和改革发

展。全年,共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10次,审议议案27项,听取

报告41项;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0次,审议议题32项,形成

调研报告、监督报告、建议函等监督成果22份,有效履行监督

决策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项监督意见及建议得到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监督工作成效显著。

全体监事勤勉履职,亲自出列席公司治理相关会议,调阅数据资

料、听取报告,参与监督调研活动,为全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监事全年为本行履职时间均符合监管规定。现将2019年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扎实开展重大战略监督,积极推动全行“五化”转型

监事会坚持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为引领,将全面贯

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与推动落实全行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围绕贯

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重点领域,扎实深入开展

战略监督,深入推动全行转型发展。

(一)围绕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高度关注银行贯彻落实情况

开展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监督,分析全行对公和零售领域

信贷支持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提出加强涉农综合服务能

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风险和完善保障措施等建议,促进全行发

挥网络资源优势,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中央深化民营

企业金融服务等相关决策要求,对全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进

行调研,提出优化客户体验、加大综合营销激励、拓宽客户信息

获取渠道等监督建议,积极促进服务民企业务健康发展。按照中

央关于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决策部署,开展本行支持制造业强国建

设课题研究,基于新发展理念思路,提出支持制造业强国建设的

政策建议。

(二)紧扣全行重点发展战略,持续推动零售战略更好执行

落地

开展个商和小企业等零售信贷业务调研,针对部分分行零售

信贷客户准入、贷款期限、集中度风险和全流程管理等方面存在

问题,提出针对性监督意见,促进零售信贷业务稳健发展。开展

零售信贷业务授权专项监督,提出优化授权管理体系、严格重点

行业与产品授权管理、规范转授权管理等建议,促进提升零售信

贷授权管理水平。贯彻邮银协同发展战略,开展小额贷款辅助贷

款业务调研,提出优化业务模式、丰富试点产品、完善系统流程

等建议,促进小额贷款辅助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小额贷

款辅助贷款尽快在全系统范围内推广。

(三)聚焦“五化”转型实施,积极推动全行实现高质量发

按照年初工作会提出的“加快推进特色化、综合化、轻型化、

智能化、集约化转型发展”总体要求,密切关注全行转型发展重

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经济资本管理专项监督,梳理分析全行经

济资本管理现状,提出完善经济资本计量、严格经济资本限额管

理、强化经济资本效益传导等监督意见,促进全行加强经济资本

引导和约束。开展网点管理专项监督,针对网点功能、损益核算、

低效治理、网点智能化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促进全行网点加快

转型升级。赴苏州创新实验室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分行金融科技

创新先进实践经验,推动全行推广“邮储食堂”权益模式,加强

金融科技赋能。

二、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监督,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监事会牢固树立防控金融风险大局意识,从国家安全大局和

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坚持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

的位置。严格落实年度工作会提出的“监事会要充分发挥在全行

风险监督过程中的制衡作用,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监督”“要承

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工作要求,聚焦本职,持续加强重

点领域风险监督力度,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加强重点业务风险监督,切实推动防范重大风险

加强信贷业务风险监督,推动防范信用风险。对信用卡业务

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提出监督建议,保障信用卡业务高质量

跨越式发展。对中邮消费开展贷款风险管理监督,督促控股子公

司加强风险管理。积极开展非信贷业务监督,提示加强潜在风险

管理。对中小金融机构同业业务风险进行监督提示,促进防范化

解同业业务风险。开展托管业务专项监督,提出托管业务强化风

控和加快转型发展等监督意见。

(二)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监督,促进化解信息科技风险隐患

对全行重要业务和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开展重

点系统运行情况、手工数据录入风险情况监督,提出加强系统全

流程质量管控、定期开展上线系统后评估等监督建议,督促防范

化解风险隐患。

三、有效开展财务内控监督,促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监事会顺应监管政策导向,坚决贯彻监管要求,推动压实“两

会一层”治理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全行重大财务决策和活动情况,

积极督促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加强内控合规管理,提升财务管理

精细化水平,促进全行依法依规经营发展。

(一)切实履行财务监督决策职责,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

审议本行定期报告,就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

见;审议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对利润分配方案合规性

和合理性发表意见;审议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与外部审

计机构保持沟通交流,就定期报告编制、外部审计工作提出意见

和建议,充分运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对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和有效性予以监督;审阅关联交易管理报告,监督关联交易行为

规范开展。

(二)加强财务管理专项监督,促进经营提质增效

积极推动储蓄业务转型发展,开展储蓄业务专项监督,提出

转变储蓄发展思路、优化储蓄期限结构、增强自营吸储能力和加

强存量客户挖潜等监督建议。针对利率下行的市场形势和降低小

微企业融资成本的监管要求,研究“两小”贷款利率形势,分析

降低贷款发放利率对本行“两小”贷款利息收入的影响,为业务

发展提供参考支撑。开展涉税统计监督工作,促进提升财务管理

精细化水平。

(三)加强内部控制专项监督,促进合规经营管理

持续关注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全行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定期审议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监督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情况及履行内部控制职

责情况;重点关注本行内控制度建设、合规风险管理、反洗钱及

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切实加强内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监督,针对不良清收中的

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提示,开展零售信贷授权专项调研,推动董事

会、高级管理层不断强化重点领域合规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扎实推进监管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内部控制状况。

四、持续完善履职评价方案,提升年度评价有效性

监事会将履职监督贯穿于风险、财务、内控监督过程之中,

持续关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专委会规范有效运作情

况,加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

责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一)持续开展日常履职监督,高度关注“两会一层”规范

运作

持续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依法合规履行职责、

贯彻国家宏观政策、落实监管意见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等情况,

重点关注在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资本管理、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数据治理、从业人员行为

管理等重点领域履职尽责情况;密切关注风险监管指标达标情

况,按季度监测全行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风险等监管指

标达标情况。同时建立健全内部信息、监督成果共享机制,加强

履职监督与风险、财务、内控监督的联系融合,为履职监督与评

价提供有效支撑。

(二)扎实开展年度履职评价,推动压实治理主体责任

梳理监管制度要求及职责清单,对照调整优化履职评价方

案,实现监管指标和董监高、总部、一级分行评价主体的全面覆

盖,压实各治理主体责任;推动董事会开展董事评价,搭建多维

度履职评价体系,将自我评价、履职座谈、测评打分、日常监督

等工具有效结合,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同步开展监事会及其

成员年度履职情况自我评价,切实强化自我监督,不断提升监事

监督能力。

(三)履职评价结果

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意见:2019年,本行董事会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经

济金融方针政策,严格落实监管要求;遵循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严格执行股

东大会决议,依法合规召开董事会会议;认真履行经营决策职责,

持续改善本行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理念、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资本管理、薪酬管理及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工作,积极维

护公司、股东、员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持续加强自

身建设,有力支持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董事会成员自觉遵守法

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职,积极参加

行内各类会议,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为全行转型发展建言献

策;认真参加内外部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评价期内,参评

董事为本行工作时间及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均符合监管规

定和本行公司章程要求。经监事会审议,参加履职评价的董事

2019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意见:2019年,本行高级管

理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方针

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

行法》等法律规范及监管要求,遵循本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遵守谨慎、勤勉义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认真按照董事会、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如实汇报本行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风险状况、

重大案(事)件的情况,及时就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信息向监管

部门汇报、披露,在履行职务时无重大经营管理失误,无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水平,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

绩。高级管理层成员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依

法履职、勤勉敬业、廉洁自律、团结协作,扎实做好全行日常经

营及分管业务领域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推动等工作,与董事会、

监事会沟通顺畅,为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计划目标发挥了积

极作用。经监事会审议,参加履职评价的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

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意见:2019年,本行监事会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

议精神,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

认真执行全年总体工作思路,切实履行履职、风险、财务、内控

等领域监督职责,有效发挥监督制衡作用,持续推动完善公司治

理机制,积极维护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合法权益,为保障全行稳健经营和改革发展贡献了力量。监事会

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监

督工作,忠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亲自出列席公司治理相关会议,

积极参与监督调研活动,为全行发展建言献策;保守商业秘密,

不存在任何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监事地位谋取私利的行为;

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监督,坚决贯彻执行监管意见。评价期内,参

评监事为本行从事监督工作的时间及亲自参加监事会会议次数

均符合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监事会审议,参加履

职评价的监事2019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五、持续推动监督意见整改,积极推动发挥监督成效

监事会坚持将推进监督意见整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持续

强化监督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建立完善监督意见整

改落实评估机制。

(一)持续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完善监督意见年度评估报告

机制

近年来,监事会积极推动监督意见由实施监督到意见整改与

评估的闭环管理,连续三年开展监督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评估。

2019年,监事会对上年度出具监督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

行梳理并形成专题报告,深入分析监督意见整改成效和存在问

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加强

长效监督整改等建议。

(二)推动完善监督整改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监督工作成效

2019年以来,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监事会监督意

见整改工作,通过会议研究、完善制度、制定规划、改进系统、

反馈报告等方式,完善整改工作机制,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监督

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六、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监督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监事会对标同业先进经验及监管要求,在切实履行法定监督

职责基础上,审视存在差距,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圆满完成监事换届调整,确保组织架构顺利衔接

坚持职工监事制度,会同工会做好两名届满职工监事的连选

连任工作,确保职工监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积极保障职工参

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同时,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对监事会人员构成及提名选举流程的规定,

综合考量专业背景、行业地位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有序推进并顺

利完成新任外部监事遴选增补及任期届满监事连选连任工作,对

应优化调整专委会构成,履行相应换届调整程序,确保监事会组

织架构的有序衔接和持续有效运转。

(二)持续开展日常监督监测,充分发挥监督提示作用

持续开展日常监督监测,对监督发现的突发风险或敏感事项

及时进行分析、提示。同时,坚持财务、风险、内控定期监督报

告机制,根据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定期编制年度、

季度监督情况报告,提出监督建议,并向监事会和相应专委会汇

报。

(三)夯实监督工作基础,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组织监事赴新加坡参加公司治理专题培训,与新加坡相关金

融机构专家开展公司治理、金融科技、风险管理等主题座谈交流,

并赴星展银行及新加坡邮政储蓄银行参观学习,持续提升监事履

职专业水平。充分发挥监事学术特长,积极开展课题研究,着力

建设学习型、创新性组织。通过电子会议系统实现会议文件实时

审阅及移动办公,提高资料传输及时性和安全性,保障议事效率

进一步提升。

七、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依法运作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其

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年度报告

本行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募集资金使用与本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

途一致。

(四)收购和出售资产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

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利

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

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

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议,监事会对此报告没有异议。

(八)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

执行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

(九)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监事会对本行年度社会

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对此报告没

有异议。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

参加履职评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职

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除以上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也是本行“A+H”两地上市圆满完成、转型发展迈入新征程的重

要一年,监事会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监管政策要求,

切实维护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全行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

深度,提升前瞻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监督效能,为本行持续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有关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详情,请参见本行于2020年

3月25日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制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具体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人民币60.68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21.66亿元。

三、以本行总股本86,978,562,2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普

通股派发人民币2.102元(含税),派息总额约为人民币182.83

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的30%。

如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A股及

H股股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9日(星期二),并于2020

年6月10日(星期三)派发2019年度A股股息,于2020年7

月17日(星期五)派发2019年度H股股息。A股股息以人民币

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折算汇率为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汇率中间价。

四、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发展战略,围绕推进特色化、综合化、轻型化、

智能化和集约化转型,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以提高经营能力为

目标,重点用于进一步提升科技能力和智能化水平,改善一级

支行营运生产场地条件,配置和更新基础运营设备及车辆。2020

年全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拟安排人民币96.49亿元。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行2020年度外部审计师,分

别负责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的审计及相关服务,任期至本行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为止。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00万元。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结合

本行实际,建议适当调整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具体如下:

(一)薪酬结构和薪酬标准

1.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包括基本津贴和任职津

贴。

2.基本津贴:独立非执行董事基本津贴标准统一为35万元/

年。

3.任职津贴:任职津贴根据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任职情况确定: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

的,任职津贴为5万元/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任职津贴为3万元/职位/年;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专门委员会担任

多个职位的,津贴可累积计算。

(二)薪酬支付

独立非执行董事基本津贴按月预发,预发标准为2.9万元/

月,年底根据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清算;任职津贴年底根据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及履职情况统一支付。

以上薪酬标准均为税前标准。

(三)执行时间

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外部监事薪酬调整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加强外部监事薪酬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结合本行实

际,建议适当调整本行外部监事薪酬,具体如下:

(一)薪酬结构和薪酬标准

外部监事薪酬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统一为30万元/年。

(二)薪酬支付

建议外部监事津贴按月预发,预发标准为2.5万元/月;年

底根据外部监事履职情况清算。

以上薪酬标准均为税前标准。

(三)执行时间

建议外部监事薪酬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追加2020年度对外捐赠

授权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各级政府和人民打好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攻坚战,根据本行2020年度对外捐赠实际需求,建议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规定

的基础上,将2020年度董事会、行长对外捐赠授权额度提高为

7,5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行长审批。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

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本行业务经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做好资本管理工

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行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以及《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以单独

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置数量不超过该一般性授权获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本行已发行A股及H股各自数量20%的新增A股及/或H

股、优先股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

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在依照本条第(一)、(二)及(三)项所列条件的前

提下,无条件授予本行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于有关期间(定义见

下文)内,行使一切权力以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置本行新

增的A股及/或H股及优先股,并作出或授出需要或可能需要配

发股份的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

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

(一)除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售股建议、协议、

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

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而该等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可

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进行或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过

有关期间;

(二)董事会批准予以配发、发行及处置的A股、H股及/

或优先股(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

H股数量)及作出或授出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

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

的数量(上述证券按照其转换为/配发A股和/或H股的数量计算)

各自不得超过于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本行已发行的A

股及/或H股各自数量的20%;

(三)董事会须在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本行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

可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

二、就本项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由本议案获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一)本行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二)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三)本行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

据本项议案赋予董事会授权之日。

三、授权董事会根据本行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

份发行完成后本行股本结构等的实际情况适时对本行公司章程

做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行新的股本结构和注册

资本(如涉及),以及采取任何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任何所需

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以及办理工商登记

备案手续等)以实现依据本议案所实施的股份发行行为。

四、为顺利实施股份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

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共同或单

独全权办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一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19年,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

行公司章程)等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履职、恪尽

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发挥作用,独

立自主决策,维护本行中小股东权益,促进本行改革发展。现将

2019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本行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5名,独

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的占比超过1/3,符合本行公司

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本行独立董事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关

的法律法规,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等3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除获

得年度酬金外,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

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本行已经收到每名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确

认函,并对其独立性表示认同。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本行独立董事为傅廷美先生、温铁

军先生、钟瑞明先生、胡湘先生、潘英丽女士。他们的主要工作

经历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

傅廷美,男,获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16年8月

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法国巴

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顾

问(兼职),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粮肉食控

股有限公司及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温铁军,男,获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9年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

研究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

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西南大学中国乡村

建设学院执行院长,福建农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粮食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以及商务

部、民政部、林业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部级顾问和政策咨询

专家。

钟瑞明,男,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会计

师公会资深会员,1998年获任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年

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19年10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

行董事。曾任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

总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

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高级审计主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

旭日企业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金茂酒店及金茂(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

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

胡湘,男,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2017

年10月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投资部委托投资处主任科员、境外投资部转持股票处副处长(主

持工作),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浙江大

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兼任沃德传动(天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智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潘英丽,女,获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学位。2019年

12月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

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

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潘英丽

工作室首席专家,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9年,本行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内资股类别股东

大会、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

35项议案,听取了3项汇报;召开董事会17次,审议批准了101

项议案,听取了14项汇报;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37次。独

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

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董事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现任董事
傅廷美4/516/17-3/3-1/17/7-
温铁军0/02/20/0-0/0-0/0-
钟瑞明0/02/2-0/00/0---
胡湘5/517/176/6-7/7--1/1
潘英丽0/00/0-0/00/0-0/0-
离任董事
马蔚华1/516/175/63/36/7---
毕仲华3/513/17-3/37/7-7/76/6
甘培忠4/513/15--7/75/77/7-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本行独立董事充分依托深厚的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积

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积极参与会前沟通,主动向本行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

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就利润分配方案、优先股股息分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

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

2019年,独立董事在审议股东大会、董事会讨论事项上,

均立足本行整体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

人、中小股东利益。同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事项。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2018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一季度报告、第三

季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A股招股说明书等,确保信息披露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独立董事参加调研、座谈情况

2019年,本行独立董事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

会议外,通过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结合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职能,主动与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监管机构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本行经营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相关书

面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马蔚华董事于2019年7月中旬赴四川成都深入分支机构,

调研风险内控情况及零售银行发展战略落地情况,督促指导分行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做好零售银行战略落地。

傅廷美董事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于2019年8月中旬赴江

西南昌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主题调研,主要围绕自营加代理机构风

险管控、责任追究、信息科技风险等情况,梳理总结相关工作经

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分支机构和基层提出多项改进意见

和建议。

温铁军董事于2019年11月中旬赴福建省分行调研信用卡、

三农金融等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提出应将农业供给侧

改革与金融供给侧改革相结合,在支持国家战略落地的过程中寻

找业务发展机会的建议。

(三)参加培训情况

本行董事会注重董事持续专业发展,关注并积极组织董事参

加培训。2019年,本行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由监管机构、同业机

构、国际知名公司等举办的各类境内外培训,内容涉及宏观经济

形势、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绿色金融发展、信息科技、反洗钱

与反恐怖融资等广泛领域。独立董事通过与监管机构、同业机构、

国际知名公司及知名专家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国内外经济金融

形势、最新的监管政策,进一步拓展了履职视野,提升了专业履

职能力。

(四)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多方位支撑,包括组织参加董事会

会前沟通会、座谈会、培训,协助开展调研等,并及时提供履职

需要的信息。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

级管理层均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独立董事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理

情况,保证董事会科学决策。

2019年,本行组织召开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座谈会,就本

行战略发展定位、信息科技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问题展开讨论

与研究。

同时,本行不断完善信息报送系统,通过先进的电子会议系

统及时、准确报送各类经营信息,内容涵盖经营管理动态、财务

信息、风险信息、投资者关系、监管情况等,增进独立董事与高

级管理层的沟通,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薪酬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

报等问题,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

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2019年,本行独立

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审议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事项,完善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持续关注全行关联交易及关联方管理的基本情况、制

度机制建设、系统建设、合规文化培育等重点工作,确保关联交

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开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的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

保函为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本行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2019年

12月31日,本行开出保函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7.76亿元。

本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

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等均有严格规定,并据此开

展相关业务。本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对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是

有效的,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

使用,即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9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代为履行本行行

长等职务人选的议案。同时,根据本行2018年经营业绩情况,

董事会及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清算方案。

独立董事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表示

同意。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9年,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年,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

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行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

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

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行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

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

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及本行控股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期间作出的承

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年,本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结合A股上市进展

优化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实,及时、完整地披露了年报、

半年报、季报及各项临时公告,持续加强自愿性披露,提高信息

披露透明度。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

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年,本行董事会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执行和评价工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评价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

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按照本行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独立董事工作

规则》等规定,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了2018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2019-2025)、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方案、延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

方案有效期、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修订本行公司章

程、总行组织架构调整方案、提名董事候选人等101项议案,听

取了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暨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14项

汇报。

战略规划委员会于2019年召开会议6次,审议了中长期发

展战略纲要(2019-2025)、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方案、发行减记

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总行组织架构调整方案等15项议案。

战略规划委员会就发展战略、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重大投融资方

案、组织架构调整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19年召开会议3次,审议了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情况报

告等8项议案。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就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加强

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于2019年召开会议7次,审议了2018年度审计

工作报告暨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告外部审计管理办法等26项议案,

听取了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等5项汇报。审计委员会围绕内外

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内审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向董事会

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召开会议8次,审议了2019年风

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方案、2019-2021年三年资本滚动规划与

2019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基

本规定等28项议案,听取了2018年度反洗钱工作、洗钱和恐怖

融资风险自评估情况等5项汇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关注全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就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提出了

意见和建议。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于2019年召开会议7次,审议了关于董

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调整,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部门

负责人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审核董事任

职资格和条件等14项议案。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会的架构、

人数及组成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连任、新任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

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

建议。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2019年召开会议6次,

审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工作

计划、2018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018年度

绿色银行建设工作报告等7项议案,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委员会对本行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设绿

色银行工作进行了审议、监督、评价,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的整体发展战略及目标表示认同,建议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要加强研究,把握经济金融发展趋势;持续

深化改革,积极推动转型发展;持续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加强科

技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文化建设力度。

四、综合评价及建议

2019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本行独立董事将

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依法、谨慎、认真、勤勉履行各项职责,

为本行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廷美、温铁军、钟瑞明、胡湘、潘英丽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19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方案》(以下简称《授权方案》)的有关规定,本行对2019

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授权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

了统计分析和汇总。

总体来看,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循《授权方案》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授权方案》执

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超越审议批准权限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汇报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三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

项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

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我们拟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汇报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19年,本行遵循境内外监管法规,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以持续

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为目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努力提

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现将201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及关联交易情

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全行

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情况报

告等8项议案。2019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专业、独立

运作,委员会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体系

建设工作,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维护本行和股东权益。

(二)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关联交易管理落

实到位

根据A股上市要求,修订印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明确A股关联交

易管理规则,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严格落实香港联交所监管

要求,完成2019-2021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预测,印发《关于做

好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监测工作的通知》,做好H股关联交易金额

上限监测工作。

(三)建立全口径关联方名单和动态更新机制,为有效识别

关联交易奠定基础

系统梳理境内外各监管口径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根据A股上

市要求,组织开展关联方信息收集及更新工作,形成全口径关联

方名单。进一步完善关联方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印发《关于进一

步规范关联方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明确关联方信息管理职责,

规范关联方信息变动报送机制,持续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信息

更新及时、准确。

(四)严格规范履行关联交易管理程序,确保各项关联交易

合法合规,符合本行及股东整体利益

基于委托代理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已向境内外交易所申请,

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豁免就邮银《代理营业机构委托代理银行

业务框架协议》遵守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之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每

年预计金额上限的规定。构建全口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日常执

行中规范履行关联交易审查、审批及备案等程序,切实防范关联

交易风险,维护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培育关联交易管理合规文化,提高全行关联交易管理

合规意识

组织总行及各一级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关联交易管理专

题培训,邀请境内外法律顾问解读关联交易监管规定并介绍实践

经验,提高全行关联交易管理能力。系统梳理相关监管规定,编

制关联交易监管制度汇编,增强全行关联交易合规意识。针对复

杂关联交易开展专项研究,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合理借鉴行业

经验的基础上,固化认定规则,便于在日常业务中有效执行。

(六)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关联交

易管理精细度和信息化水平

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关联交易

管理系统需求分析、技术测试和上线推广等工作。关联交易管理

系统实现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信息录入、查询和统计等功能,切实

提高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水平。通过系统将关联方名单交互至大

数据平台,为业务及管理系统实现关联方标识提供支持,便于及

时识别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2019年,本行进一步完善关联方信息管理机制,严格依据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境内外交易所规则,收集并更新关

联方信息,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关联方

名单。其中,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近亲属,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法人主要包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

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以及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口径,2019年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如下:

1.与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1)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代理银行业务服务

委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各省邮政公司利用其下设的

经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的网点,作为代理营业机构,代理部分商

业银行业务。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储蓄代理费788.05

亿元,综合代理费率1.32%,低于上限1.5%;支付代理储蓄结算

业务手续费82.42亿元;支付代理销售及其他佣金39.71亿元。

就储蓄代理费而言,模拟分析了从市场上融资的资金成本,

考虑到融资成本与政策性银行所发行金融债的加权利率相近,减

去个人存款加权平均付息率,可得到可供参考的代理费率上限水

平。选取政策性银行主要考虑到其没有负债业务,资金来源主要

依靠发债筹措,同时信用评级与本行一致。经测算,2015年至2019

年根据上述市场融资成本计算的正常商业条款下的代理费上限

水平高于储蓄代理费综合费率,与储蓄代理费率上限1.5%大致相

当。

(2)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相互租赁

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在日常业务经

营中相互租赁房屋、附属设备及其他资产。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提供租赁,收取租赁费用0.85亿元;接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租赁,向其支付租赁费

用10.08亿元。

(3)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的综

合服务及其他交易

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

及其他交易包括押钞寄库、设备维护、代理销售保险、代理销售

基金、托管服务及向其销售业务材料等,收取费用3.84亿元。接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及其

他交易包括押钞寄库、设备维护、广告商函、邮寄、营销、补充

员工医疗保险及向其购买材料商品等,支付费用17.46亿元。

(4)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发放贷款

和开具保函

向浙江中邮物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0.1亿元,向深圳市邮政

速递有限公司、江苏省邮电印刷厂开具保函0.01亿元。

(5)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存款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集邮总公司等关联方存款

116.82亿元。

(6)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其他业务

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金融资产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34.1亿元,手续费及佣金

0.08亿元,业务及管理费0.02亿元。

2.与主要股东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与主要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

发放贷款、福费廷、票据业务等43.05亿元,吸收存款1.23亿元,

利率互换、本外币掉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债权投资等金融市场

业务30.83亿元。

3.与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

括发放贷款3.66亿元,吸收存款34.34亿元,债权投资等金融市

场业务11.56亿元,手续费及佣金53.28亿元。

4.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发放贷款0.72亿元,吸

收存款2.28亿元。

2019年,上述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同时,根据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则,本行2019年持续关联

交易已经审计师核查并确认,根据有关交易协议进行,且未超逾

上限。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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