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4,299,553,258.63 | 3,346,551,270.75 | 3,346,551,270.75 | 28.48 | 11,184,538,604.00 | 9,838,757,061.80 | 9,838,757,061.80 | 1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6,140,086.13 | 169,412,202.57 | 169,412,202.57 | 251.89 | 1,243,327,773.12 | 1,248,584,884.41 | 1,248,584,884.41 | -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5,056,743.47 | 145,631,677.24 | 145,631,677.24 | 294.87 | 1,136,619,818.13 | 1,147,446,645.69 | 1,147,446,645.69 | -0.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3,069,703.17 | -376,177,707.09 | -376,177,707.09 | 不适用 | 884,571,172.30 | 209,913,163.45 | 209,913,163.45 | 321.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26 | 0.0633 | 0.0633 | 251.66 | 0.4642 | 0.4662 | 0.4662 | -0.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73 | 0.0651 | 0.0651 | 233.79 | 0.4572 | 0.4591 | 0.4591 | -0.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4 | 1.38 | 1.38 | 增加3.06个百分点 | 9.50 | 9.61 | 9.61 | 减少0.11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28,652,978,942.84 | 24,434,070,080.72 | 24,444,461,344.00 | 17.2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2,996,453,595.70 | 12,598,120,689.81 | 12,598,120,689.81 | 3.16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规范说明。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并对前期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根据衔接规定,需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125,270.68 | 420,816.8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431,527.80 | 118,802,644.8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46,245.01 | 2,099,217.8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75,036.85 | 13,050,578.5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4,663.98 | 1,564,146.01 | |
合计 | 21,083,342.66 | 106,707,954.99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 251.89 | 报告期,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部分地区、城市深入推进了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房地产政策不断调整优化,政策出台的频次加快,密集出台的政策措施,提振了各方对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的信心,以及保交楼政策持续推出与落实,推动玻璃行业市场需求端的好转,宏观环境逐步转暖。随着需求端好转,报告期公司玻璃产销、库存情况均保持了较好水平,价格同比有所上涨;同时,随着国内原燃料价格同比下降,增厚了利润空间;加之光伏玻璃产能逐步释放,深加工玻璃销量增加,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 | 294.8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归母净利润增加所致。 |
基本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 251.66 | |
稀释每股收益_本报告期 | 233.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本报告期 | 不适用 | 报告期同比由负转正,主要系多地地产政策放松、市场需求好转,国内原燃料价格下降,企业盈利水平回升,使现金流增加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 | 321.40 |
主要系多地地产政策放松、市场需求好转,国内原燃料价格下降,企业盈利水平回升,使现金流增加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4,21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81,172,979 | 25.38 | 0 | 无 | 0 | |
俞其兵 | 境内自然人 | 381,423,500 | 14.21 | 0 | 无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70,153,578 | 2.61 | 0 | 无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其他 | 27,582,700 | 1.03 | 0 | 无 | 0 |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24,922,640 | 0.93 | 0 | 无 | 0 | |
俞勇 | 境内自然人 | 22,012,922 | 0.82 | 0 | 无 | 0 |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 其他 | 21,076,500 | 0.79 | 0 | 无 | 0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12组合 | 其他 | 19,712,000 | 0.73 | 0 | 无 | 0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2组合 | 其他 | 18,148,811 | 0.68 | 0 | 无 | 0 |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其他 | 15,381,314 | 0.57 | 0 | 无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 | 681,172,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681,172,979 | ||||
俞其兵 | 381,42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1,423,5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0,153,578 | 人民币普通股 | 70,153,578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7,58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82,700 |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24,922,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22,640 | ||||
俞勇 | 22,012,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12,922 | ||||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 21,07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76,500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6012组合 | 19,71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12,000 |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102组合 | 18,148,8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48,811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15,381,3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81,31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股东俞其兵系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股东俞勇系股东俞其兵的直系亲属,因此俞其兵、俞勇与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3、股东俞其兵、俞勇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均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平台;5、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年初持有公司股份3,136,938股,期末持有公司股份33,156,938股,占比1.2356%。该账户所持股份为公司前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剩余的库存股及实施本次竞价回购的新回购的股份。2023年1-9月,该股东账户持股变动原因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了30,020,000股股份(包括2022年回购方案回购964,100股及2023年回购方案回购29,055,900股)。该账户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账户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资产处置事宜进展情况。因城市产业布局及环境质量优化等原因,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和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节能”)同意向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头村的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和部分设备等相关资产。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9,352.82万元。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2023年6月,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土地、房产等有关资产收购补充协议》,列示了收购补偿、奖励清单,并单独计算、单独列明了生产设备补偿款。截止2023年6月19日,绍兴旗滨、浙江节能收到了本次资产交易协议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的总收购款50%,累计44,676.41万元。2023年7月,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及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本次交易中涉及的不动产的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2日、2023年7月6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077)。
目前,本次资产交易实施进度未影响绍兴旗滨、浙江节能当前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本次资产交易实施,将为公司增加一定的资产处置净收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根据本次资产交易协议约定时间节点安排和实际出售进度情况估计,本次交易预计将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净利润造成影响,具体以本次交易的实际实施进度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669,324,399.5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50.83%。2023年7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度现金分红工作。
3、对外担保预计事宜的调整。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业务融资授信担保实际开展情况、非融资性质的日常业务经营担保需求,以及部分债权银行担保新要求,为满足现阶段公司及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担保预计总额度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决定适当调整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相关事宜。提供担保的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合并表范围内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担保对象由子公司调整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范围(内容)由融资授信担保调整为包括融资类担保以及非融资性质的业务经营类担保。包含综合授信、借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担保;以及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投标担保、海关税款担保、水电燃气保函,及工程项目所需的母公司支持函、履约保证、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担保方式由连带责任担保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因担保主体发生变化,对授权事项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2023年度公司同意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按照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1,884,414万元人民币保持不变。本事项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3-094)。
4、子公司增资事宜。为抓紧推进光伏玻璃业务发展建设,满足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新能源”)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持其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并增强其自身融资能力。公司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使用自有资金57,000万元人民币对宁海新能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宁海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60,000万元。增资后旗滨光能仍持有宁海新能源100%股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增资标的 | 增资方 | 增资前 | 增资金额 | 增资后 | ||
股东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股东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
浙江宁海旗滨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57,000 | 60,000 | 100% |
上述事项已于2023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报告期末,上述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手续仍在办理当中。
5、设立香港子公司事宜。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采购渠道来源、扩大进口规模,丰富境外融资渠道,适当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及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进程,公司决定在中国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旗滨实业发展”)。拟设立公司名称为旗滨香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机构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注册地中国香港,经营范围为玻璃销售、贸易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物流信息咨询等(以当地主管机构注册登记为准)。
香港旗滨实业发展由公司认缴100%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报告期末,香港旗滨实业发展相关设立手续仍在办理当中。
6、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2023年5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数量总额不低于2,500万股(含)且不超过5,000万股(含),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9,05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28%。最高成交价格为9.1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51,473,6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公司回购股份事宜仍在有序推进当中。
7、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1)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7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按照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考核办法规定,一是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中胡大志等24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同意收回该等人员持有的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或全部)份额共计2,451,901.2份。二是组织开展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和归属。通过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个人层面业绩的综合考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693名持有人(19人被取消持有人资格)均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办理693名持有人对应份额107,650,080份的权益归属手续。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因业绩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18,997,294份(不含离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2,451,901.2份),由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收回。上述持有人因取消、考核未能归属等被收回份额合计21,449,195.2份,在锁定期满后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2023-073、2023-074)。
(2)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为加快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实施,进一步强化公司共同愿景,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2023年决定实施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3,144.743万股,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129,563,411.60份,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2,956.34116万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参加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89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即2022年3月19日至2023年3月18日以及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份(扣除已使用股份后的余额)。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4.12元/股,系按照审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决议日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确定。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获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设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和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根据两个层面的考核情况确定各持有人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数量。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并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2023-114)。
(3)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
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以及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2023年调整持有人和份额事宜的相关议案。一是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因公司持续实施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及规模扩张、业务单位新增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对象条件的人员有所增加,公司决定对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作相应修订,对持股计划参与总人数进行调整(总人数由预计50人调整至100人);同时考虑到持股计划日常运行的实际情况,对持有人权益处置等条款进一步明确,并同步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作相应修订。二是2023年调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和份额。因公司强化业务管理及产业链延伸等实际需要,新聘了部分下属企业总经理级别的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9名,同时部分事业合伙人发生岗位调整,以及离职、降职等变动情形,为此,公司决定按照《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上述新增的9名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列为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参与人,并按照相应的职级和任职实际情况分配相应的份额。对于部分事业合伙人离职、降职、职务发生调整变动的,公司决定相应收回取消或调增其事业合伙人的持有份额(5人被调增份额、7人被收回取消部分份额)。上述9名新增合伙人及职务调整等原因需调增持有份额的合伙人5名,获赠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为659.375万份;取消收回离职、降职、岗位调整等人员的事业合伙人对应持有份额,被取消收回的份额合计为330.680万份,被取消份额重新纳入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的预留股票份额。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持有人和份额调整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为53人(剔除已离职人员后为50人),持有份额标准数量合计7,520.635万份(其中董监高人员6人,持有份额标准数量合计2,286.487万份),已全部分配给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持有。剩余的预留份额为2,479.365万份。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2023-102、2023-103)。
8、可转债转股进展情况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共有6,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51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0019%,占公司2023年9月30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01,346股的0.000019%。截至2023年9月30日,累计已有1,370,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07,988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4020%;占2023年9月30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01,346股的0.004025%。截至2023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630,00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086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9月30日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537,224,823.45 | 3,326,475,236.3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49,254,500.08 | 291,529,193.39 |
应收账款 | 1,236,708,377.27 | 796,367,519.17 |
应收款项融资 | 225,007,112.97 | 188,316,834.03 |
预付款项 | 328,708,013.71 | 216,633,314.6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4,285,933.25 | 77,938,734.5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892,836,632.05 | 1,958,649,457.4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12,591,743.28 | 865,345,118.42 |
流动资产合计 | 7,646,617,136.06 | 7,721,255,407.9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2,583,844.11 | 48,342,054.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715,799,281.01 | 9,976,865,526.86 |
在建工程 | 5,793,179,201.76 | 2,801,924,229.3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70,351,168.97 | 175,601,294.71 |
无形资产 | 1,937,405,958.84 | 1,789,266,704.4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998,190.02 | 2,998,190.02 |
长期待摊费用 | 206,326,096.56 | 169,498,999.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7,244,381.83 | 380,206,264.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30,473,683.68 | 1,378,502,672.3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006,361,806.78 | 16,723,205,936.02 |
资产总计 | 28,652,978,942.84 | 24,444,461,344.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3,182,000.00 | 1,058,119,395.6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55,001,243.95 | 586,774,833.77 |
应付账款 | 2,410,263,847.51 | 1,836,951,199.04 |
预收款项 | 3,268.43 | |
合同负债 | 79,406,098.40 | 108,313,081.3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71,016,695.45 | 566,674,150.33 |
应交税费 | 254,985,042.40 | 110,306,348.71 |
其他应付款 | 1,153,510,080.30 | 976,085,106.82 |
其中:应付利息 | 14,246,317.01 | 8,185,917.39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4,562,315.11 | 331,016,348.14 |
其他流动负债 | 177,932,672.40 | 190,215,299.11 |
流动负债合计 | 5,949,859,995.52 | 5,764,459,031.3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256,504,979.31 | 3,667,842,841.04 |
应付债券 | 1,300,737,602.41 | 1,255,453,410.43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205,948.30 | 56,429,114.44 |
长期应付款 | 3,000,000.00 | 3,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515,410.61 | 19,629,761.36 |
递延收益 | 487,709,424.85 | 435,526,787.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2,875,480.73 | 213,846,065.2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9,402,739.72 | 103,419,178.0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357,951,585.93 | 5,755,147,158.45 |
负债合计 | 15,307,811,581.45 | 11,519,606,189.8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83,501,346.00 | 2,683,499,50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250,570,595.46 | 250,585,017.1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589,689,426.15 | 2,501,864,881.41 |
减:库存股 | 423,578,355.96 | 162,077,839.76 |
其他综合收益 | 12,713,892.77 | 16,840,858.85 |
专项储备 | 2,157,509.98 | 12,458.52 |
盈余公积 | 1,075,161,708.69 | 1,075,161,708.6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806,237,472.61 | 6,232,234,098.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996,453,595.70 | 12,598,120,689.81 |
少数股东权益 | 348,713,765.69 | 326,734,464.3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345,167,361.39 | 12,924,855,154.1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652,978,942.84 | 24,444,461,344.00 |
公司负责人:何文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利润表2023年1—9月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3年前三季度(1-9月) | 2022年前三季度(1-9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11,184,538,604.00 | 9,838,757,061.80 |
其中:营业收入 | 11,184,538,604.00 | 9,838,757,061.8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884,127,679.89 | 8,483,353,386.02 |
其中:营业成本 | 8,571,436,318.75 | 7,354,750,012.9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23,040,742.89 | 99,584,634.55 |
销售费用 | 115,752,767.81 | 90,244,435.20 |
管理费用 | 560,632,098.15 | 554,895,670.64 |
研发费用 | 412,662,334.30 | 380,782,402.57 |
财务费用 | 100,603,417.99 | 3,096,230.13 |
其中:利息费用 | 157,328,816.09 | 106,939,155.18 |
利息收入 | -55,524,030.50 | -88,188,945.77 |
加:其他收益 | 115,734,080.97 | 104,859,408.3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41,789.79 | 1,836,085.7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41,789.79 | 1,836,085.7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01,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268,341.80 | -28,148,265.8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8,689.96 | -114,223.3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420,816.84 | 80,951.07 |
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04,300,579.95 | 1,440,218,631.77 |
加:营业外收入 | 10,952,611.98 | 11,851,993.22 |
减:营业外支出 | 5,784,830.21 | 1,702,605.3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09,468,361.72 | 1,450,368,019.60 |
减:所得税费用 | 161,426,151.94 | 194,137,054.3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8,042,209.78 | 1,256,230,965.2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8,042,209.78 | 1,256,230,965.2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3,327,773.12 | 1,248,584,884.41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14,436.66 | 7,646,080.8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126,966.08 | 2,703,897.28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126,966.08 | 2,703,897.28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126,966.08 | 2,703,897.28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2,299,000.00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126,966.08 | 5,002,897.28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43,915,243.70 | 1,258,934,862.55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39,200,807.04 | 1,251,288,781.69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714,436.66 | 7,646,080.8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42 | 0.4662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72 | 0.459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何文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9月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2023年前三季度 (1-9月) | 2022年前三季度 (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31,573,691.80 | 6,955,826,922.8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2,585,843.70 | 215,093,944.6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057,638.28 | 303,163,938.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33,217,173.77 | 7,474,084,805.9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35,976,344.05 | 4,753,051,093.1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13,007,561.29 | 1,120,756,515.0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4,794,238.48 | 972,961,748.6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867,857.65 | 417,402,285.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48,646,001.48 | 7,264,171,642.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4,571,172.30 | 209,913,163.4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 | 17,511,330.4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990,967.74 | 22,141,272.81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9,836,734.49 | 1,973,610,428.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0,545,766.75 | 2,013,263,032.1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64,166,084.34 | 2,629,604,217.5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 | 12,63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6,744,972.17 | 1,070,445,426.9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72,911,056.51 | 3,712,679,644.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2,365,289.76 | -1,699,416,612.3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2,065,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2,065,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42,348,751.22 | 3,429,948,689.7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518,027.67 | 101,692,940.8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57,866,778.89 | 3,753,706,630.6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88,566,699.99 | 647,201,184.9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26,864,817.38 | 2,208,166,937.5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0,202,010.47 | 485,408,502.0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5,633,527.84 | 3,340,776,624.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2,233,251.05 | 412,930,006.1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853,064.36 | 22,887,049.7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58,707,802.06 | -1,053,686,393.0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85,928,697.59 | 4,357,534,480.4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27,220,895.53 | 3,303,848,087.48 |
公司负责人:何文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