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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6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12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快推进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绍兴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的实施,完善板块业务整体规划和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旗滨集团在光伏玻璃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旗滨”)拟在浙江省绍兴市投资设立孙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2020年10月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在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之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绍兴光伏”)。绍兴光伏项目包含一条1200t/d高透背板材料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预计总投资13.73亿元左右。当前光伏产业发展面临新一轮需求爆发期,为认真推进绍兴光伏项目的实施,同时紧紧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进一步规划公司光伏玻璃业务布局,快速提升公司在光伏玻璃材料领域的份额和竞争力,公司决定充分发挥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在项目建设与运营、规模与管理、技术与成本方面的优势,以郴州旗滨为投资主体,在浙江省绍兴市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绍兴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绍兴光伏项目建设及运营的实施。

二、 投资主体基本情况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法定代表人:张柏忠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9年12月31日,郴州旗滨资产总额为78,041.48万元,负债总额为47,086.49万元,净资产30,954.9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34%。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1,272.64万元,利润总额2,998.71万元,净利润2,368.1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郴州旗滨资产总额为81,226.39万元,负债总额为42,714.42万元,净资产38,511.97万元。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1,758.32元,净利润7,602.31万元(1-9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郴州旗滨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 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具体住所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准);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特种玻璃、低铁节能环保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光伏玻璃、导电膜玻璃及其深加工产品)、平板玻璃深加工设备、Low-E镀膜节能环保材料、优质节能环保材料基板、优质本体着色节能环保材料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郴州旗滨认缴绍兴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100%;郴州旗滨上述对外投资设立绍兴光伏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结果为准。

四、 本次投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本次由子公司郴州旗滨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绍兴光伏是认真落实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加快绍兴光伏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公司光伏玻璃材料领域的业务拓展,完善公司光伏玻璃业务布局。

2、投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加快完善光伏玻璃材料板块业务的整体规划,继续优化公司玻璃产业链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及核心竞争力,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投资风险:光伏行业具有周期性,如宏观环境、国家或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或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将影响本次投资的进展及投资收益。

五、 交易需要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25日,公司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董事会同意郴州旗滨在浙江省绍兴市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绍兴光伏,负责绍兴光伏项目建设及运营的实施。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绍兴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决定由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拟在浙江省绍兴市投资设立孙公司绍兴光伏,本次设立绍兴光伏项目公司是公司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发挥郴州旗滨在项目建设与运营、规模与管理、技术与成本方面的优势,加快拓展市场布局,完善产品结构和产业链延伸,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的积极举措。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和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增强品牌影响力。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三) 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由郴州旗滨投资设立绍兴光伏项目,是发挥郴州旗滨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集团优势和协同效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设立绍兴项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郴州旗滨营业执照复印件;。

3、 郴州旗滨2020年1-9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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